立论稿4 (婚姻应以感情基础为先)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
婚姻是指一定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及由此而产生的关系。应以是理所当然地用,感情基础体现在夫妻之间就是指双方足够的相爱。为先就是把某种东西放在首位。下面请允许我从以下三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1以感情基础为先有助于婚姻的稳定。人们都希望婚姻可以稳定持久,但现代离婚率逐年飚升,这也说明了家庭婚姻的不和谐案例越来越多。这些不和谐主要来自于夫妻双方没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要是婚姻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为先,婚前双方间有一定的了解,婚姻中的不和谐也会减少,彼此就会更理解,婚姻也更稳定!
2.随着经济的发展,婚姻更多是需要感情上的需求。
在不发达的社会,婚姻更多是为了生育,经济行为和家务劳动等,而随着社会的开放和发展,婚姻的爱就逐渐占主导地位。为什么呢?现在人们几乎都可以解决温饱问题,然而,物质的生活总比不上精神生活的满足,金钱可以买到很好的外部条件,却远远买不了一个人的真心相待、真心关爱。最终只会发现物质并不能使自己快乐,人们就要寻求寻求感情上的需求。以物质基础为先的婚姻会因此而瓦解,但以感情基础为先的不会。
3.以感情基础为先的夫妻鼓励双方坚定地面对生活中的挫折、挑战。
人们在生活中会受到挫折,但对以感情基础为先的夫妻来说,生活中的任何挫折都可以用他们的爱来化解,他们会相互鼓励对方坚持下去,因为有双方的支持,他们就更有力量去继续努力下去。在不断地奋斗中,他们可以一起创造属于他们自己的物质基础,为生活添上更美好的一笔!
另外,我们并没有否认物质基础的重要性,这二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但是二者亦有主次、先后之分。我们知道精神生活反作用于物质生活,它能够激发人们克服物质生活方面困难的勇气,促进物质生活的发展。而感情基础是精神生活的一种,我们有理由坚持感情基础应居于首位!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婚姻应以感情基础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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