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 第四天—齐物论(二)

作者: 李学梅_a038 | 来源:发表于2019-04-22 23:29 被阅读12次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齐物论》从这里往后的内容处处都闪烁着庄子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光辉。

    以我观物,则万物都是“彼”;以物自观,则万物皆为“是”。“彼出于是,是亦因彼”更加深刻的说明“彼是”相因,“彼是”构成“物”,“彼是”无法分开,相互依存,面对这种情况,再做“孰是孰非”的定论,就没有意义了。

    接着庄子提出了“道通为一”的观点。一事物的分割,就意味着另一事物的组成;一事物的组成就意味着另一事物的毁灭。近现代关于矛盾的的观点— 即“矛盾的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的论述正是这一观点的深入和发展。在庄子看来,把天地间的万物齐一观之,没有是非,彼此,对待,这样就少了世事的纷扰。从“道”的观念来看,天、地与人是同等、共存的,万物与我是一样的,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

    在这里,庄子写了齐物论的第二个寓言故事—狙公赋芧,更让我们耳熟能详的是成语—朝三暮四,意思是是聪明的人善用手段,愚笨的人不善于辨别事情,庄子用朝三暮四的猴子来比喻执迷于分辨事物差异的人。

    最后庄子点明“滑疑之耀,圣人之所图也”,意思是以滑乱可疑的言行炫耀于世的做法,圣人是坚决采取摒弃态度的,圣人不会去分辨是非,而是用空明若镜的心灵来观照万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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