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听一个女生说,有好些男生追她,她都不答应,唯独现在分分合合的这一个,她答应了。理由是:他把我听过的歌都听了一遍,我很感动。
当时的我,听了觉得很对,也许确实,如同文字所讲,喜欢一个人就想了解她的全部,所谓,爱屋及乌。
但是,每个人所遇到的人,碰到的事都不一样,这么判定,未必有些牵强。甚至于,我想理解为“短暂的占有欲”在作祟。
当然,一份感情,总是有人要先迈出那一步。
点进通讯录,点开他的网易云,看他喜欢了什么歌,最近又新听了多少歌,排行榜里又是什么歌占据榜首。
有时候,会嘲笑自己的这痴傻行为,觉得自己真是无药可救。
有时候,又在想,究竟,这算不算喜欢呢?
也许,一个人决心放弃你,决心再也不找你,无论你是有多么不舍,多想念魔咒来挽回,他都不会回头。
嗯。
眼泪,没有用。
思念,只能落下心结。
诅咒,似乎不应该恨。
那,如果是喜欢一个人,或者是,真的,在爱着一个人,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我想,对于很多无奈的感情,那些,已经无法主动,只能坐以待毙地感情,除了没用的沉默,只剩下等待,等待他能来修复,等到地老天荒,哪怕最后,剩下风中的自己。
还记得,郭顶昨天的新歌里,第一条评论:
“我有时候就在想,如果余生你都不主动找我,是不是这辈子都不会再与你有交集了。可是只要你和我说话,我看见了一定秒回,或者你说想见我,就算是刀山火海也要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你的面前。但你不找我,我应该真的不会出再现在你的世界里了。”
没关系,时间可以治愈一切。
我不会像你,牺牲另一人为自己疗伤。
不知道,这个时间会是多长,数数指头,已有三年
也许当初,两不点明,才最英明。
喜欢的方式有很多,也许,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你想怎么样来成全他,从一开始,到故事最后,都是这样。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你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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