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你到底还要不要表白了?”“诶,你快去跟他表白啊”“诶,抓住机会啊,都要毕业了,错过了可就没了啊”……有一段时间,我闺蜜每天都要在我耳边煽风点火,估计她再多说几句,没准我就真的去表白了。
不过我没有。因为一想到后果,心就凉了一大截。尽管内心戏已经足够撑起一场连续剧了,每一句台词该怎么说,该用怎样的表情,都已经在心里排练过无数遍,但是在他面前我永远都是温吞如水。怎么说呢,闺蜜说我怂,我也认了。大概是越美丽的东西我越害怕触碰,生怕一动就会碎成渣。所以哪怕止步于此,我也不想面对那一丝一毫的风险。
他是谁呢?目前而言,他是我的朋友。或者说,好朋友的好朋友,我的还不错的普通朋友。
第一次见他是在晚上。学校的吉他社组织草地音乐会,神一样存在的他一人撑起了整场的伴奏。那时我刚学吉他,对于这个奇妙而酷炫的领域充满了无限的渴望,而对于这种大神,除了膜拜就是仰望。不过我有点脸盲,整个晚上下来,对于脸没什么印象,只记住了他的名字。名字很特别,至今轻易叫不出口。
然而之后的第二天,他到看着我的背影叫出了我的名字。反倒是我尴尬,望着他的脸,脑袋里转了很多圈之后,才怯怯又尴尬地问:“嗨!额,你是……某某某,对不对?”现在想起来,真是想一巴掌扇死自己。不过他到大方,而且十分认真地回答了一个这么白痴的问题:“啊,对的对的!”他穿着大红的裤子,背黑色的双肩包,说不上帅气,但是挺实在的模样。大概就在这一瞬间,突然觉得他好可爱。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就那样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十分真诚的一双黑色眸子。
我不知道心跳一次要用多久的时间,但是,心动,大概就在这一瞬间吧。爱情,不就是一瞬间的事么?
认识他的时候是刚开学的时候吧。我永远都不知道怎么样主动跟一个异性聊天,所以哪怕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哪怕对他有着细微的情愫,再一次见面时,已经是裹着毛衣和围巾的季节了。
我记得很清楚,那个下午。我裹着大大的藏蓝色的毛衣,大红的围巾遮住下巴,手里抱着一摞书,耳朵里放着歌,自顾自地低头走路。那天天气很好,温度适中,光线充足,有点小凉风。我低着头,其实远远地早就看见他了。他独一无二的红色裤子在距离我很远的地方就一步一步踏进我的目光。我知道,他正在迎面走来。怎么办怎么办?要绕道吗?要打招呼吗?还是假装没看见?要不要蹲下来假装系鞋带?我大红的围巾会不会显得很傻?要不要把手上的英美文学选读放到最上面好让他看到?打招呼是说“嗨”还是“hello”?……我还是自顾自地低头走着,尽管脑袋里的问题已经纠缠到要爆炸了。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天啊,我能感觉到他的气息了。他的身影在我眼角的余光里不断膨胀,不断膨胀……最后,“砰!”
我吓了一跳。他像个小孩子一样在我面前故意跺了一脚,然后冲我笑着,有点坏。“啊你吓死我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口就是这句话。也许那一刻我的每一根神经末梢都在发出信号所以,大脑已经不知道受谁控制了吧。他有没有跟我聊天?他说了些什么来着?我都不记得了。我只记得那天回到宿舍,我坐在床上傻笑了好久。室友问我怎么回事,我冲她傻乐,然后说“哈哈哈哈我也不知道啊,就是觉得好高兴啊!”室友翻了个大白眼给我。
问题是,后来每一次不期而遇,或者,或者是我创造出来的“不期而遇”,之后我都要自己傻笑好久。一想起他的样子就莫名其妙地笑起来了。我也觉得很奇怪啊,然后我室友说,如果这不是喜欢的话,她也不能解释这种奇怪的现象了。
好吧,那我就承认好了。我承认我喜欢他。喜欢一个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呢?就是和闺蜜不厌其烦地聊与他相关的少得可怜的内容;对着和他的聊天记录、短信抠每一个字眼的一万种含义;看到任何东西七拐八拐都会牵扯到他身上去;以及每天的日记,都只剩下“他”这一个主题。可是我到底是个很懦弱的人,倾尽我所有的勇气,也只敢在深夜一笔一笔写下这做贼般的忐忑与欣喜。
音乐会是每周六都有的,因为可以见到他,于是周末成了我的节日,从周一开始期盼,过了周六晚上,意犹未尽,又开始新一轮的等待。我总是在音乐会进行到三分之一的时候再去,那时天已经全黑了,人也围着坐了好几圈,我就安静地坐在人堆里,望着中间的他。在操场昏暗的灯光下,他看起来却光芒万丈。他有时候给别人伴奏,有时候自己唱歌。他唱歌很好听,声音很有力量,让人莫名其妙就产生了安全感和依恋。偶尔他也会在人群中看到我,正在唱歌的他就冲我一笑,下来后打个招呼,或者坐在我旁边,不咸不淡地聊。他一定不知道我当时内心都要跳起来了,虽然表面上十分的云淡风轻。大概是因为,在情事里,暗恋的那一个注定是低到尘埃里的。我只不过是竭力借着夜色来维持我仅剩的一点矜持,尽管许多时候,我都好希望能把刚才的话重新说一次。
但是其实没关系的,我说了什么话,我有没有出糗,我想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一笑而过。哪怕我想得再多,哪怕一再纠结“晚安”这个词背后的意思,我们的关系依旧止步于普通朋友。但其实也不错,这种关系于我而言,已经是个莫大的温存了。
就这样一年,从大三到大四。
大四注定是多愁善感的一年。三月份查到考研成绩,知道自己因为两分之差而无缘复试,我当时特别绝望,想找好朋友倾诉。没想到好朋友叫上了他。远远地看着他抱着吉他,坐在草地上,突然有一种庆幸的感觉。我为这个感觉感到有一丝可耻,但是说真的,一如既往,看到他我就觉得很开心,很踏实。我们唱了什么歌,我忘了。但是他一边拨着弦,一边认真地安慰我的样子,我却始终记得。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他是可以这么娓娓道来的一个人,他跟我讲张玮玮,讲白银饭店,讲莉莉安。他爱笑,笑起来有点孩子气,声音很爽朗。他的眼睛依旧那么真诚清澈,让我不得不相信,世界就如他所描述的那样,充满希望,美好。后来他伴奏,我们三个唱起了夜空中最亮的星。那天晚上天空刚好有几颗明亮的星星。我不敢看他,仰着头盯着那几颗星子。三月里还有些凉意的风轻轻地吹在脸上,真是舒服。
这算是为数不多的几次,我们能这么近距离地交流。再之后,就到了毕业了。
我在心里默默地下了无数遍决心,毕业前一定要表白。日子也换了无数个,具体的表白方案也一次又一次设计:写一首歌唱给他听?写一封信?在音乐会上当着所有人的面表白?……每一次设计,连当时的天气灯光布景以及看客们的表情都考虑在内,然而这终究还是一场自导自演的戏。
答辩完后,好朋友请我吃饭,还是叫上了他。那晚天气特别好,难得有习习的凉风。我们三个跑去吃串串。一大把竹签插在锅里,油亮的锅底翻腾出阵阵热气熏在脸上。我当时心想,这是多么好的时机啊。再喝点酒,趁着酒劲和热气熏出的眼泪,一定可以成就一场经典的表白桥段。这种热气腾腾的场合下,人们不是都很容易倾诉衷肠么?然而我没有。我们一边喝冰啤酒一边聊天,聊到好玩的地方哈哈大笑,好像相识多年的老朋友,彼此没有任何嫌隙。他们俩去拿食材,我独自坐在桌边,望着蒸腾的雾气,嘬了一口酒,很矫情地感叹:这大概就是青春最好的样子吧。吃到酣畅淋漓的时候,来了一阵凉风,吹得人神清气爽。我朋友突然很认真地感叹:“这样的天气里,能有两三好友出来喝酒吃饭,真是舒服啊!”我没接话,余光瞟向他。他正往嘴里塞一串肉,然后举起酒杯:“来,走一个!”于是我们痛快地干了杯中的酒。
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我没有什么遗憾了。
酒足饭饱后,我们一路嬉笑着走回去。当时已经是十点多了,路上人很少,路灯在地面投下大面积昏黄的光影,我们的影子在路上时而重叠时而并排,恍惚间好像处在一个独属于我们的世界。我们在女生宿舍楼下分别,他们俩过马路继续往前走。我看着马路对面的他,在昏暗的光线里显得那么遥远,那么不可触碰,好像一个幻像。可是我分明能感觉到,刚刚由于酒精而涨红的脸依旧滚烫。他离我越来越远,身影越来越模糊。我远远地看着他的背影,感觉这条宽不过几米的马路,就像一条河。我过不去,也不想过去。他是河对岸的花,我能感受他的美丽,能闻到他的芬芳,于我而言,这已经足够了。
而在他的对岸,我漫长的等待,无数次的伫立,深夜的叹息,都将化成一缕,他疲惫时能感受到的,最清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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