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范围: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破坏;当桩的承载力以桩身强度控制时,可按照设计要求的加载量进行。
- 对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2.0倍。
- 混凝土桩头加固:附录B
- 对作为锚桩用的灌注桩和有接头的混凝土预制桩,检测前宜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
- 试验加卸载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其中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
2、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取加载时分级荷载的2倍,逐级等量卸载。
3、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该级增减量的±10% -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 施工后的工程桩验收检测宜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当有成熟的地区经验时,也可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快速维持荷载法的每级荷载维持时间不得少于1h。当桩顶沉降尚未明显收敛时,不得施加下一级荷载。
-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1、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的沉降量的5倍,且桩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
2、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的沉降量的2倍,且经24h尚未达到本规范第4.3.5条第2款 相对稳定标准;
3、已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值且桩顶沉降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4、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上拔量已达到允许值;
5、荷载-沉降曲线呈缓变型时,可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60mm-80mm;当桩端阻力尚未充分发挥时,可加载至桩顶累计沉降量超过80mm。
-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应按下列方法分析确定:
1、根据沉降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对于陡降型Q-s曲线,应取其发生明显陡降的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
2、根据沉降随时间变化的特征确定:应取s-lgt曲线尾部出现明显向下弯曲的前一级荷载值;
3、某级何在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的沉降量的2倍,且经24h尚未达到稳定标准,取前一级荷载值;
4、对于缓变型Q-s曲线,宜根据桩顶总沉降量,取s等于40mm对应的荷载值;对D(D为桩端直径)大于等于800mm的桩,可取s等于0.05D对应的荷载值;当桩长大于40m时,宜考虑桩身弹性压缩;
5、不满足本条1-4款情况时,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宜取最大加载值。
混凝土预制桩的接桩:
桩的连接可采用焊接、法兰连接或机械快速连接(螺纹式、啮合式)
焊接接桩出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节桩段的桩头宜高出地面0.5m;
2.下节桩的桩头处宜设导向箍。接桩时上下节桩段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宜大于2mm。接桩就位纠偏时,不得采用大锤横向敲打;
3.桩对接前,上下端板表面应采用铁刷子清刷干净,坡口处应刷至露出金属光泽;
4.焊接宜在桩四周对称的进行,待上下桩节固定后拆除导向箍再分层施焊;焊接层数不得少于2层,第一层焊完后必须把渣清理干净,方可进行第二层的施焊,焊缝应连续、饱满;
5.焊接好的桩接头应自然冷却后方可继续锤击,自然冷却时间不宜少于8min;严禁采用水冷却或焊好即施打;
6.雨天焊接时,应采取可靠的防雨措施;
7.焊接接头的质量检查,对于同一工程探伤抽样检验不得少于3个接头。
- 当设计有要求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1.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桩基
2.地质条件复杂、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建筑桩基。
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在50 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静压PHC管桩的施工工艺流程图
测量定位=>桩机定位=>复核定位=>吊桩=>插桩=>桩身对中校正=>静压沉桩=>焊桩=>再静压沉桩=>送桩=>终止压力=>砍、接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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