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当啷当啷当啷的,当啷个什么玩意,你还能不能唱了?”
“我是说《涛声依旧》的前奏,是当啷当啷当啷当啷那个,不是你弹的这个”
“你唱不?不唱下去”
“行行,唱,行行行行,那你弄吧……叔,…”
我开始了我的表演。结果可想而知,很顺理成章的搞成了一团糟。整个乐队陷入鸡飞狗跳的境界,而我则像一只初来乍到的瘦弱的土拨鼠,在卖力叫唤着。
宽阔的操场上,天蓝的要死,太阳烤得同学们都不想活了。可远处居然还有人在跑道上颠颠的移动。
我眯着眼睛看着空气中升腾的热浪波纹,李大龙跑过来使劲儿拍了我肩膀一下,又顺势比划了个截拳道的姿势,向空中连踢了三脚,我赶紧躲开,怕他摔了再赖我。
他尽兴后,抹了额头的汗,问我:
“解放你这老些天上哪去了?”
“哪也没去”
“那怎么没来上课?”
从远处锅炉房边走过来的同学们三三两两的哼着歌,这些歌天天在我耳边洗脑“就请你给我多一点时间再多一点点空间,不要一切都带走,就请你给我多一点点温柔再多一点点问候,不要让我如此难受……”
嚎叫声此起彼伏,听的真让人难受。
“……哇喔哇喔~哇噢噢,你这样……”
我也不由自主的嚎起来。
“你到底上哪去了?说啊”
我顺嘴胡诌回答李大龙:“我去当歌手了”
“真的假的?”
鲁豫式的提问让我很不舒服。
“废话,当然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拉倒吧你,从小学一年级你就开始忽悠我,还说教我降龙十八掌呢”
“不信拉倒,假的”
我捡起一块小石子扔向篮球场。
“别别别,我信我信,你给我讲讲呗”
“假的假的你信什么信”
路过的几个同学也被吸引过来,看人多了,我也提起了兴致,开始尽情的瞎编乱造起来。
“夜总会里有没有黑社会?”
“你给他们钱还是他们给你钱?”
“你都唱的什么歌?你没感觉害怕吗?”
我半闭着眼睛轻描淡写的描述着天花乱坠的内容,以免被抓住把柄说我瞪眼睛撒谎。讲着讲着,代入感越来越强,连我自己都快深信不疑了。
“他说的真是,我肯定是!夜总会我在电影里见过,和他说的一样诶”
我这才想起来我也是在电影里看的。
上课铃声响了,正好我也编不下去了。大家拍拍屁股上的土,蜂拥跑进教学楼里。
如何能把吹过的牛都变成现实呢?这是个问题。降龙十八掌可以先放一放,但是,当个歌手应该没什么太大难度吧,可以挑战一下!
我骑着自行车路过蓝天大厦的时候看见门口有一块黑板,上边写着“招聘歌手、乐手、礼仪,工资……”
“这个不错啊……”我看了一眼后,一路飞驰,浮想联翩,我把自行车放回家门口,收拾收拾就应聘去了。
走进蓝天大厦夜总会,虽然是下午场,但人也不少。和外面车水马龙灰尘泡土完全是两个世界。过了金碧辉煌的大厅后,上了电梯又进了一个幽暗的大厅,里边一股九十年代特有的香味。大厅两边坐着一大排盛装的女人们,都穿着薄的紧腿透明白丝袜,蹬着女人王的高跟鞋。
我定了定神,带着千刀万剐的感觉从她们的目光中走了过去。
有经理和领班接待了我,安排好去舞台试场。我绕到后台踩着木梯上去,看见乐队在昏黄的射灯下调试着设备。地上有一摞歌谱,最上面一页是手抄的,上边写着《再燃一根烟》……
我正半蹲着看呢,一个声音传来:
“哎,你干啥的?”
我抬头,乐队里边弹键盘的人正转身问我。
我看旁边有个麦克风就顺手拿起来。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下,又看了看乐队其他人,再问我:“唱噢?”
我说“嗯嗯”
“报歌名啊”
“啊啊,额,嗯……”
“哑巴啊?
……什么嗯嗯啊啊的,说话啊”
“我唱歌!”
“唱什么?”
“《幻影》”
“欢迎?欢迎谁?”
“不是欢迎是幻影,是谭咏麟的《幻影》”
他看了看乐队其他人,没有人回应。
“哪有这歌”
“……”
“你换一个”
“那,那、那、那就《倩女幽魂》”
“什么魂?”
“《倩女幽魂》,就是倩女的幽魂……”
“什么玩意,欠什么魂?”
“啊?我说是倩女的幽魂啊,不是啊,没有'的',就是《倩女幽魂》”
“什么玩意幻影又鬼魂的”
“幽魂,不是鬼魂……”
“你唱个正常点的!”
“哪个正常?”
“《再燃一根烟》会不?”
“不会”
“《很往事干杯》呢?”
“我不喝酒啊,我还是个学生”
“你学生你上这来干啥,到底唱不?你快点地来”
“那,那那,那《涛声依旧》吧”
话还没说完,音乐已经响起来了,我迈步走向舞台中央,各色灯光亮起来,旋转得很好看。
这地方真好啊,我心里想,这么大,这么宽敞,音乐声这么立体,下边虽然大部分都是空位置,但也能看出来是高档消费的环境,服务员们一个个都穿的像周润发似的笔挺的西裤、白衬衫还带着领结,来这里的人都是很有钱的吧,除了我。陶醉了好一会,我才想起来我是来唱歌的,乐队都奏了半天了。
我回头看看他们,弹键盘那个脸色很难看,其他人好像还无所谓,悠闲的看着我。
“那个,…我什么时候唱啊?”
“你问谁?!”
他们又奏了一遍高潮的音乐,然后就在那里“噔~噔~噔~”
我说“啊?…不是这个前奏啊?!”
“你说什么?”
“不是这样的啊”
他们互相看一下,音乐又响起了主旋律。
“不是这个,是当啷当啷当啷那个……你们先停一下”
从电梯下来,走出大厅,外面阳光刺眼,哇,还以为晚上了,原来还是白天呀!看着外边穿梭的骑着自行车的人群,仿佛看到了乡亲们,终于又回到了自己熟悉的世界。我吐了一口气,努力把刚才下台以后,那个女经理夸张的手势和对我鄙夷的表情忘掉。
天呐,她的嘴居然能向下弯的撇到那种程度,还有那眼睛挤的,怪不得她皱纹那么多。还有那手,挥舞的姿势真跟大猩猩扔香蕉皮一样。
(十分钟前……)
我站在宽阔的吧台边。
“阿姨我行吗?”
“等会等会”
那女的在那忙忙叨叨的安排着别的事情,人来人往,眼花缭乱。
“阿姨,到底行不行?”
“什么行不行?”
“我啊”
“你?”
“对,我啊”
“你是干啥来的?”
“我唱歌啊,刚才不是你让我上去试吗?”
“你唱歌啊,刚才那歌你唱的?”
“对啊,我啊”
“那个,什么来的,就那个涛声依旧?”
“啊”
我以为她要夸我呢,正想准备谦逊的台词。
“行了行了哎呀哎呀,哎我地妈呀,赶紧回家吧你”
“也不怪我咯……”
“怪不怪你,你也快点走吧,我这帐都让你唱的乱套了”
“这也怪我?”
“快走吧孩子,听阿姨话,去吧孩子,噢,走吧…”
“滚你的吧,气死我了!”我气得蹲在路边,越想越气,首战告败,白花打车钱。“都怪乐队那几个傻子”我腿都蹲麻了,起身离开,情不自禁的边走边学着她的表情,还不时的照照路边的玻璃,简直要把自己逗死。虽然应聘没成功,学到一个表情也是收获,艾玛太招乐了,真开心。渐渐我感觉脸部肌肉都笑疼了,还惹的路人不断好奇的看我。算了,不能学她,我可不想长皱纹。
我揉脸的时候,一回头,忽然看见几个人扛着大包小包的乐器,从蓝天大厦另一个门走出来。定睛一瞧:哇,乐队大哥。我赶紧凑过去热情的打招呼“嗨!嗨!!!你们下班啦!”
“下个屁班!”
“怎么了大哥啊,叔”
“什么怎么了?”
“我是刚才试场的歌手呀,您这么快就不认识我啦?”
“认识你算我倒霉”
“怎么了呢?”
“我们也是来试场的”
旁边鼓手大哥憨态可掬的笑着接话。
“太好了,原来你们也是来试场的呀,这么巧!”
“巧个屁,都让你搅和了,就你,在那当啷当啷当啷的……”
我这才发现键盘叔的长相特别像一刀仙,《双旗镇刀客》里的一刀仙,表情也像,简直一模一样,酷极了!我感觉他应该去应聘电影演员。
弹吉他大哥还过来跟我握了一下手,说“没事,小伙,以后有机会我们再合作”
“好哇,太好了”
“再见啊,再见!”
“再见,对了,你们把《幻影》给我排练一下啊”
“好的,后会有期啊,小伙”
“哎,对了,还有当啷当啷当啷当啷的那个前奏,别忘了啊”
道别声淹没在喧嚣的来往车流中,街头响起毛宁磁厚又甜润的声音:
“带走一盏渔火,让他温暖我的双眼,留下一段真情,让他停泊在枫桥边……”
网友评论
叔后面的标点符号如果是句号,或许更好。个人感觉,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