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的文章,今天你读了吗?
《呐喊》被称为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开山力作,国人必读的自省文章。
而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担得起这个荣耀,每一篇都是经典。
鲁迅先生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发表于1918年5月,作为第一篇白话小说,一经发表,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
那时的中国,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清朝几百年的低压统治虽然被推翻,可是封建思想的余毒却没有得到清除,除了起来革命的一些先进同志,大多数的老百姓还处于愚昧无知中。
鲁迅先生弃医从文,能在1918年就写出这样的作品,犹如混沌中的一把利剑,直击黑暗的时代,从此开启了白话文写作的革命。
《呐喊》共收录鲁迅先生14 篇文章,《狂人日记》置于开端,借用狂人的话,来打开这混沌封建社会的一角,给黑漆漆的屋子透出来一丝光亮。
“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全文以日记的形式用第一人称说出,让人不由疑惑,这真的是疯子吗?分明是借疯子之口说出大多数人想说却不敢说的真话。
文章的最后一句请求发人深省:救救孩子……
突然想到,现在的社会,有没有“吃人”呢?大约是有的吧?
家长管控着孩子必须上多少辅导班、兴趣班,孩子很累,但还得去不能有意见,这可不就是“吃人”吗?
很多公司里老板普遍要求加班,到凌晨甚至整夜,都是家常便饭,很多员工说几乎每天都加班,老板看到员工加班,才感觉自己的钱没有白发。如果员工五点或者六点下班,就像白拿了工资一样。
所以报道里会有,某某公司员工半夜猝死凌晨猝死。
可是员工敢提吗?没有一个人敢直接给老板说“我的工作做完了,我要正常下班”。哪怕做完了,也要做出加班的样子,也要和大家一起呆在公司熬到半夜。
当加班成为一种风气,可不就是“吃人”的风气吗?
可是,真的有意义吗?
第二篇《孔乙己》,没读之前,脑子里记的最多的就是读书时学过的:“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多乎哉?不多也”、“回样有四种写法,你会吗?”
一个迂腐的旧读书人形象出现在眼前。可是,读书人,真的都迂腐吗?读书人就只有科举一条路么?
不由得想到刚读过的《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富兰克林一直酷爱读书,18世纪初他在当学徒期间,就把钱和时间都省出来,吃最简单的饭菜,工作之余的时间全部用来读书。
富兰克林读书,是为了自己变得更好,为了做更多便于周围的事,为了推动社会进步,所以他的读书是把书读活了。
他不和工友一起喝酒取乐,但你能说他是迂腐的读书人吗?
而孔乙己读书,则是为了考取功名,一旦失利,也就失去了上进心,他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读书人也能找到挣钱的工作养活自己,他的一手好字也能谋生,可是他呢?得了钱后只想着喝酒麻痹自己,又如何能被人瞧得起呢?
对这样的人,同情也不会有结果,其实他的好结局就是得努力奋斗,有一技之长先积累原始资金,再叠加。有双手,能勤劳,又怎会只能靠偷盗和典当吃饭呢?
可是他却十分缺乏进取心,好吃懒做,所以鲁迅先生已经给出了他的最好结局:死。
这并不是读书带来的弊病,而是他个人的原因。想起宝宝姐说:在我们未成年之前,成长是父母的责任。但在成年之后,成长就是自己的事了。
他已经成年,应该对自己负责。读书给了他开阔视野的机会他却没有好好利用。同时代的很多读书人,都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而一个时代的向前发展,读书人起的作用也是必不可少的。
可怕的不是读书,而是读死书。
突然想到了现在的农村,过年期间在村内看到了很多十几岁的年轻人,本该上学读书的年龄,却早早辍学在家,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在家呆的不耐烦了就出去打工,挣的钱几乎不够自己的花销,理所当然向父母伸手要。
等到了结婚年龄,自己没有积蓄,还需要父母倾尽所有盖楼房并花费高昂的彩礼把媳妇儿娶进门,之后再出去打工让小两口在家吃喝享乐。
有了孩子后带着孩子一起啃老。父母有养一个儿子变成养三个人。头发花白的老人还要出去辛苦工作挣钱,可怜呐。但他们却没有认识到这种循环的根源在哪里,只归结为一句自己没能耐给不了孩子更好的生活。让人忍不住叹一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相对来说,读书的农村孩子命运则改变了很多。他们身上那种向上的劲头强的多,所以他们努力向上生长,给自己孩子更好的读书环境。
所以,能说读书不好吗?观念的改变还是需要读书来更改。
《药》里的“人血馒头”则让人毛骨悚然。一方面让人体会了底层百姓生活的艰难和无奈,另一方面也表达了对愚昧的批判。
革命者的鲜血被刽子手拿来卖掉,可以说是连死都没放过。只好祈求,但愿吃了革命者的“人血馒头”后能在精神上变得开化点不再那么无知,也算不辜负流的一腔热血了。
可是,小栓却最终死了,只有他的坟和夏瑜的坟邻近。
《明天》里的悲剧意味更浓了。未来有无限可能的孩子宝儿死了,周围的所有人都是那么愚昧无知、无情无义。
下一个来叫醒他们的人是谁呢?
黑漆漆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有人在沉睡,有人在装睡。
但,黎明总会到来!
人们都在等待那划破长空的一声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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