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要么是命里无它,要么是自己不珍惜,不论是那种原因,它终究不属于你。
一件物品,刚到自己手上时,恨不得睡觉都抱着它,万分珍惜,甚至以为这一辈子都要有它陪着,可随着时过境迁,新鲜感消失之后,习惯于随手扔下,偶然想起时,总会歇斯底里地寻找,找到之后又束之高阁,如此反复,之至这件物品再也找不到为止。
对一件丢失的东西耿耿于怀的原因,无非是新欢不够好,或是时间不够长,既然总会忘记,不如随它去吧。
人总是要学会成长的,学会与旧的东西做告别,与牵挂的东西断舍离。
对丢失的东西说一声谢谢,感谢曾经拥有过,感谢她带给你许多的欢乐,祝愿它在别人手中可以过得更好。
我没有的,希望你都能拥有,我给不了的,希望别人都能给你,谢谢你,陪我一程。
现在能让自己意识到“失窃”这一词的,唯有金钱了,对于这种谁都能用的东西来讲,找到的可能微乎其微,多了人家不可能还你,少了人家不划算还你,而多与少的中间,是没有定义的。
既然没有什么是不能失窃的,何不洒脱一点,活在当下,珍惜眼前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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