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人用毛笔写字,后来毛笔字成了修身养性的爱好,再到现在,我们连硬笔都不怎么用了。
从手写稿到读书笔记,微思荒废的书写在写一个文稿,因为要深度修改,觉得还是用稿纸创作比较好,可以把不同章节并排放着校对,发现自己是否有疏漏。也可以挑出其中一张,仔细斟酌修改。
刚提笔写,就发现手已经不灵光了,写出的字甚是别扭,笔画顺序都混乱了。实在记不清距离上次大篇幅写字是什么时候了。曾经引以为傲的右手中指的茧子已经变平变软,快要看不出来了。
习惯了电脑打字的快速,脑子已经嫌弃手的笨拙。明显的手在追赶脑子的速度,如此,写出的字是愈发不堪了。这哪里是连笔,简直就想画个圈来代替一个字。
我是不是要丧失写字的技能了?
才写了几行字,觉得还可以再添加几句描述,可以删减几个词,有句话的表达要重新修改。这时候更加觉得用稿纸书书写的不方便。涂改的杂乱,看着不舒服。边边角角也没有空余的地方可以补充。竟觉得自己已经是在忍受而不是享受这样慢速写作了。几度要放弃。
前几天看到一个写作App,把这两者做了结合,文章分章节,想看哪部分就点开哪部分。有零碎的灵感也可以添加在旁边,类似插页备注,等自己组织好语言了,再融合进文稿。
更夸张的是他还会自动识别我们输入的文字,跳出一些相关的好词好句供参考引用润色。
这样的趋势下去,纸质写稿就真是要一去不复返了。明知道这是一种进步,却总舒解不了失落与不舍的感伤。
在小学的时候,认真誊写在方格纸上,一个字都不能错。错一个字就要重新写一张。当时方格纸是要从老师那里领的。老师只给个三四张,那经得起重写。自己买的稿纸,总觉得没有老师的红色方格纸那么严肃,严谨。总有一种正版与盗版的落差感。誊写好,装进信封里,贴上邮票,邮票用舌头舔一下就可以贴在信封上了,可我就是要郑重其事地用什么沾了水化开邮票上的胶,工工整整地贴到虚线格里,出去邮寄。发表了,会有一张单子,再去邮局兑换5块钱。很有仪式感。
以后誊写这个词都要尘封进有年代感的故事里了。
好在自己想到了一个保持写字的点子,就是做读书笔记。像钱钟书那样,家里甚少书,却有一整柜的读书笔记。
这样子真是很好的。省钱,又可以满足写字的需求与文具控购物的欲望。房价那么贵,哪有地方收纳整书架的书,而那些书犹如后宫佳丽三千,当初都是自己挑选入宫的,没几日就被束之高阁,终生囚禁在冷宫了。藏书,与我们这些普通人而言,多了无益。
买上几叠横线稿纸,写满了就撕下,编上页码。黑的笔摘抄,蓝的笔写感想,读完一本书就可以把一页一页散落的读书笔记装订成册。加个牛皮纸的封面,钤印一枚“艾书匣子”的章。感觉还是不错的,这是把书读薄了。相关题材的读书笔记放在一块儿,就成了一个专辑。这是把书读厚了。这个时候,翻翻自己的笔记,大抵是可以写出一份沉甸甸的文章来了,称得上小半个专家了。如此想来,比爱买书,收藏书,更像读书了。读书不是为了读而读,写字也就不再是为了写而写。
一切因手写还是打字引起的纠结迎刃而解了,心情舒畅了许多。
以上文章就是为了排遣自己对书写逐渐荒废的感伤。
从手写稿到读书笔记,微思荒废的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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