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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千年中国史为何总在淘汰清官?

几千年中国史为何总在淘汰清官?

作者: 不知树 | 来源:发表于2017-06-28 22:57 被阅读484次
    几千年中国史为何总在淘汰清官?

    前段时间看了《人民的名义》、紧接着又看了《追问》(反腐纪实文学),自然想到了吴思的《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这本书被誉为中国“30年30本书“,如果你还不知道有多牛,那么我再说一句——“潜规则“这个概念就是吴思创造出来的。

    官场内部有许多层面和方面的潜规则,吴思在这本书阐述的最清楚的,莫过于“淘汰清官“定律,也就是在中国历史上,为何清官难以像公开宣称的那样得志得势,而是经常遭遇被淘汰被残害的命运?又为何贪官总是成群结队、前腐后继,腐败的根子几千年都断不了?

    下面是我对部分篇章的简要归纳。

    1、《身怀利器》中,吴思提出了一个概念:合法伤害权,也就是人们担心受到手握权柄者的故意为难(不作为、慢作为也是一种故意为难),就一定要贿赂他们,并不是指望捞点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这就是官吏们手握的利器。他们总是能够找到资源财富与权力的结合点祸害别人,没有钱可以有钱,没有敛钱的规矩可以创造出规矩。古汉语云“势所必至“,事实上贿赂往往是主动上门,你接受了就是“团结一致对外“,拒绝反倒需要几分勇气、几分楞劲、几分恶意——不仅需要翻脸不认“谦恭热心“的送礼者,往往还要翻脸不认亲戚朋友。贪赃枉法的成本很低,拒绝贿赂的成本反而很高。

    2、《老百姓是个冤大头》,时空转换到明朝的四川眉县,一个很仗义也很“稀有“的老百姓因为反对县府收税之外还加收类似服务费的事情,“破产走五千里“告御状。事情虽然得到一定处理,但处理的结果让人不得不灰心丧气。其实,搜刮老百姓是各级官员的共同利益所在,官官相护,老百姓告状的成功率不过千百分之一。再算经济帐,这告状花的钱够打发一辈子乱收费,这告状必定是不得已的亏本买卖。因此,老百姓通过经验累积,总结出了类似[民不和官斗,出头的椽子先烂,屈死不告状]等至理名言。既然做贪官风险这么小,麻烦这么少,收益这么高,那么想挤进来的人也特别多,贪官队伍迅速壮大。

    3、《皇上也是个冤大头》,皇上作为天道代理人,自然有反腐的正统需要。明朝官员经常糊弄皇上,皇上也必须建立一些监督制度以正视听,譬如派遣监察御史巡查制度,在御史被被监察者收买而失去信任后,甚至又派遣镇守太监(算是皇上身边最信得过的家奴了)去“坐盯“,结果太监们也通通沦陷。再狠的如朱元璋,大开杀戒,“贪赃枉法八十贯论绞“——相当于现在的两三万元就要判处死刑,也没有什么作用。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用不了多久,贪官们就认清了皇上的真面目——你糊弄了他,占了他的便宜,捞了他一把,他照样给你发工资,照样给你印把子,照样提拔你升官。

    4、《当贪官的理由》,明朝官员的正式工资历史上最低。清官海瑞不贪不占,当知县时穷得靠自己种菜自给,更舍不得吃肉,即便后来当到吏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的中组部副部长),去世后连丧葬费都凑不齐。“萧条棺外无余物,冷落灵前有菜根“,辛勤节俭了一生的清廉正直的海瑞却落得如此下场!从经济方面考虑,明朝清官难当,硬要当清官的人,在经济上必定是个失败者。道德的力量当然是有效的,海瑞的刚直不阿可以为证;但道德的力量又是有限的,海瑞的罕见和盛名可以为证。

    5、《恶政是一面筛子》,汉灵帝知道下面当官的有很多黑灰收入,管理难度很大让下边独吞又不甘心,于是采取提前收取“承包费“的政策:交够了我的,剩下的都是你的,不交不许上任。这种皇上亲自卖官鬻爵的情形自然是极端例子,但是历史上大量征收苛捐杂税的王朝可多了去了,剥削性强的王朝自然也需要泯灭良心、心狠手辣的官员,清官是呆不住的。因此,恶政好比是一面筛子,淘汰清官,选择恶棍。当然,这样的王朝离崩塌也就不远了。

    6、《摆平违规者》,清道光年间,山西官场一位县令收集大量证据揭发太原府、山西省府直至钦差大臣一连串高官,目的却不是出于正义,而是这些人拿了他的钱财还不替他消灾,严重违背官场潜规则。官吏们这么不讲原则对无力反抗的小民可以,在官场上则难免遭到报复。最后,一把手巡抚大人出面,上头对下头低头,舍财免灾,高官们凑份子赔偿县令损失,把影响消弭于皇上之前。但也有“一根筋“不妥协的,清嘉庆年间,江苏监察官员李毓昌坚持要做个清官,坚决不收贪官贿赂,结果被贪官们串通其随从下毒致死。两个案例可见,在古代同流合污的利益和风险,那是远远小于当清官的利益和风险的啊!

    7、《新官堕落定律》,百科全书《红楼梦》有一个事,我记得中学课本中有收录,贾雨村刚当上南京知府,就撞上恶霸薛蟠打死小业主冯渊的案子,贾知府本欲申张正义,却被门子深入进行了一番“思想教育“而变得“识了时务“,又一个想做青天老爷的好同志被拉下了水!朱元璋有一次很痛心地说道:“他们刚刚提拔任用的时候,既忠诚又坚持原则,可是当官久了,全都又奸又贪“。“全都“二字虽然有点绝对化,但却道出了新官堕落的普遍存在。他们第一次是接受圣贤的教育,满口的仁义道德,第二次则是接受胥吏衙役和人间大学的教育,满脑子男盗女娼。新官们在身边人的“言传身教“和“热心辅导“下,掌握潜规则的时间大大缩短,迅速堕落。

    总结:

    很多年前看到过一句话:清官乃不详之物。当时不是很明白。很多年后搞懂了:因为清官是人治的产物,是败政的记录。只有在社会制度无法御奸的情形下,老百姓才寄望个人的德行。“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我们不能呼唤清官,我们需要的是建立让每个官员没有办法腐败的根本制度。

    这几篇文章,从官吏与老百姓的关系、官吏与上级的关系、官吏与皇上的关系、官场内部关系等几个纬度,揭示了古代官场陋规(今天叫不正之风)的制度性存在。它的贡献在于,一是把潜规则说透了,形成公开认知了,官僚们也就不能再拿那些大话套话忽悠老百姓了;第二个意义在于,历史的核心结构和现实的核心结构总是相似,我们把腐败存在的结构性原因搞清楚了,在建设现代国家的新的历史进程中,决策者们就可以釜底抽薪,彻底改良土壤,跳出历史周期律,免蹈从秦汉到明清历史王朝都绕不开的覆辙。

    引申——我们离清廉社会还有多远?

    十八大后,中央强势反腐,当前,不敢腐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那么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还有多少路需要走呢?纪检专家高波,《廉洁拐点——世界难题与中国答案》《走出腐败高发期——大国兴亡的三个样本》的作者,在一期《中国正在说》栏目中作了解答,我摘录于此:

    从不敢腐到不想腐、不能腐,是个渐进的历史进程,要求整个社会的法治进步,改革利益的调整,以及全社会文明程度的同步进化。
    1、需要一个国家能力建设核心。比如,瑞典社会民主党从上世纪30年代起,连续执政40多年,成为社会改造和廉政建设的领导核心,新加坡李光耀率领人民行动党,励精图治几十年,最终打造了一个廉洁国家。
    2、需要分两步走,先治后理,先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从不敢腐逐步到不能腐不想腐;
    3、所谓三十年为一世而道更也,参照瑞典、新加坡这些经历过廉洁拐点的国家来看,到实现不敢腐不想腐大约需要二三十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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