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活所得去读书,用读书所得去生活。"杨绛先生的这句话一直围绕在我的心头,如今步入社会才慢慢开始明白这句话的含义,艺术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读的书越多越觉得自己学识浅薄,思想贫瘠,写下这篇读后感,仅表达对余华老师文学造诣的仰慕之情。
什么才叫活着?这个问题从个体与社会两个方面来回答各占其理,余华老师的这本《活着》将个人与社会融会贯通以他朴实无华的文笔回答了这个问题。
书中福贵的一生都在为活着而活,他是那个时代下苦苦挣扎于生存的代表亦是整个时代下社会的折射。很难想象这样的一本书是以第一人称为主的小说,当我读完之后才明白余华老师的巧妙之处,若是以第三人称来写,我们都以旁观者的身份去阅读,整本书读完难免生出同情怜悯之心感慨于世事无常人生难料,而以第一人称去写,主观带入,以福贵的身份去阅读,去感受福贵那命运多舛坎坷不平的一生,去体会福贵血与肉中的那股坚韧,我想这也是余华老师所想表达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书中的福贵浪子回头,从一个纨绔子弟逐渐成长,在生活的打磨下洗去一身铜臭恶习,慢慢明白活着不易,慢慢开始扛起一个家庭的责任。而让他醒悟的那一刻时却是在他输尽家财,扛起担子还债的时候。说来嘲讽却也在情理之中,人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当他跪在昔日的"朋友"面前,毕恭毕敬的称他为老爷的时候,福贵在想什么呢?
他什么也没想,他只想活着,恳求昔日的"朋友"能出租五亩良田来让他养活一家。可是命运总是喜欢开玩笑,在他刚刚看见希望的时候绝望也随之而来,母亲病重迫使他进城请医却被抓当国民党的小兵上战场,顽强地从战场上活着回来的时候,母亲已逝,女儿聋哑,但这还是开始,儿子有庆在献血的时候被活活抽死,女儿难产而亡,妻子在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后也离开了福贵,只剩下女婿和外孙,可是这一切还未停止,女婿在干活的时候
被石板夹死,而外孙因为经常吃不饱,一次吃太多豆子撑死,福贵成了孤家寡人。在书的结尾时,福贵买了一头老牛和老牛相依为伴,而老牛名字也叫"福贵"。
"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苦难让生命多了一丝波澜,也让生命更加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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