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这样一种女人,她嫁了谁,谁“生就是她的人,死就是她的鬼”。
离婚,怎么可能?
她的字典里根本没有这两个字。
大凤就是这样的女人!
她和王军的离婚官司,已经打到了第五个年头。
“这天杀没良心的,当初靠我们家才在城里站住脚儿,现在翅膀硬了,想甩了我,门儿都没有,拖,我也拖着你一起死”!
大凤双手叉腰,义愤填庸,干瘦微弓的身体,似乎都因这些话而气势逼人起来。
大凤和王军,结婚15年了,有个15岁的女儿。
当年,王军在大凤超市旁边的部队当兵。
王军老实,经常被战友们指使出来买东西。
大凤看上了这个外乡人。
女追男,隔层纱。
一次大暴雨,耽搁了王军回部队的时间,大凤适时出手,将他扑倒。
王军高中文化,他说自己想复习复习课程考考军校。
大凤说没那必要,只要咱俩结婚,你工作的事没问题,市人事局咱家有人。
大凤果然说到做到。
婚后第一年,女儿出生,王军也被安排到电业局上班了。
大凤强势,大事小情都要说了算,不顺她意,就要耍泼甩脸子。
王军憨厚,觉得既然沾了人家的光儿,孩子也都生了,理应力求家庭和睦,于是越发忍气吞声起来。工资全部上缴,家务活全包,丈人家大舅子小姨子家有事需要帮忙,也是随叫随到。
日子在第十个年头上发生了变化。
由于王军在单位工作踏实,这一年被提上了办公室副主任的职位。
恰在此时,单位的大龄单身女青年文静主动爱上了他。
相比家中大凤母老虎一般的作风,王军在文静似水的柔情中渐渐深陷得不能自拔。
他觉得日子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
终于,在一次大吵后,他提出了离婚。
大凤有了一瞬间的愣神,反应过来就是一顿破口大骂:
离婚,你个陈世美,想都不用想,除非我死了!
家里说不清,王军去法院开始起诉。
庭审时,大凤一直默不作声。
法官问到她,她就一句话:
坚决不同意离婚,王军净身出户也不行。
第一次判不离,王军就搬了出去,与文静开始同居起来。
半年后,王军第二次起诉离婚。
大凤也终于知道了王军外面有人的事儿。
她带着老妈直接冲进王军的办公室,砸了电脑砸桌子,摔完杯子摔椅子。
“奶奶的,怪不得要离婚,原来是找了野女人,亏你还是当过兵的人,我真是瞎了眼了,怎么找你这样忘恩负义的陈世美”!
“没有我家你能有今天,作风不正还当什么领导?我就不信没人治得了你”!
大凤开始三天两头去王军单位闹,找领导哭诉,弄得王军和文静的事儿人人皆知。
由于影响恶劣,王军很快就被降了职。
第二次开庭,大凤把闺女带去了庭审现场,孩子几声“爸爸”脆生生的叫出来,王军心一软,这离婚又泡了汤。
分居两年后,王军再次起诉。
理由,感情彻底破裂;
证据,分居超过两年。
大凤说,哪里是我要分居,明明是他在外面有了小三儿,是他图外面女人新鲜不回家的。
法官问,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王军有了外遇?
大凤说,那还用证明吗?他们单位的人都知道的!
法官问,可有证人?
大凤一愣,这事儿谁能出头给证明啊!
法官:谁主张谁举证,不能提供证据和证人证言,你所说不能采信。闭庭,择日宣判。
这之后,大凤天天去法院找法官理论:
我说的事实你不信,他说的分居两年你就信啊,他年前回家拿衣服,还和我住了一回呢,这怎么算?
他外面找女人你们不查,就盯着回家住不回家住这点小事儿,你们法官都这么办案啊,还有没有王法了!
······
法官最后以双方证据均不充分为由,不予判离。
大凤在接二连三的庭审中摸爬滚打走过来,突然就开了窍。
原来不止男人怕纠缠,法官也怕啊!
王军自是窝火,无奈找大凤摊牌:
这婚我肯定是要离的,条件你提吧!
大凤白了一眼这个曾睡在身边十多年的男人:
好吧,看来你已经是王八吃秤砣了,这样吧,给我和闺女拿来50万,我就同意。
大凤心想:小样儿的,你抬抬屁股我都知道你动了几个心眼儿。
王军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50万?就是5万也得现凑啊!这些年的工资不是全都给你了吗?
大凤嘴一撇:那就没办法了,我就这一个条件。
“咣”关门进屋。
留下王军一脸黑线的站在门外。
第四次起诉,终于判离了。
但是,大凤马上就上诉了。
接着,中院发回重审。
还是当年的那个法官,还是当年的那个庭审现场。
这次,大凤不仅拿出了王军在外与女人同居的照片,还录了与他们邻居的谈话作为证言。
尤其是谈到这几年离婚大战对青春期女儿的影响时,大凤潸然泪下:
这婚我不可能离的,他在外面再折腾,也是我闺女的亲爹啊!且不说他对我怎么样,他对孩子可不差呢!
······
王军望着不时点头的法官,
想起外面苦苦等待结果的文静,
想起自己家庭事业尽毁,
生活除了一地鸡毛,毛儿也没有!
痛苦和绝望,无限放大。
耳朵开始轰鸣,心脏开始发闷,血开始上涌。
“咣当”
王军一头栽到了地上,人事不省。
急火攻心,他中风了!
大凤瞅瞅慌乱的法官,淡定的说:
你们都不用怕,不会赖上你们的,这下他不会再张罗和我离婚了,我的男人,我抬回去,我伺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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