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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强迫及相关障碍 学习笔记

47 强迫及相关障碍 学习笔记

作者: 闻美心 | 来源:发表于2022-08-15 06:40 被阅读0次

    一、概述

    1、ICD-11、DSM-V强迫相关障碍属于独立疾病分类,包括强迫症、躯体变形障碍、囤积障碍、拔毛障碍、皮肤搔抓障碍、嗅觉牵连障碍;

    2、共同临床特征:具有持续性、闯入性、非己所欲的强迫性思维、先占观念和反复的强迫行为;

    3、具有类似的病理生理基础和治疗手段。

    二、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

    1、基本特征:反复出现的来源于自我的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

    2、多数患者认为没必要或异常,是违反自己意愿的,无法摆脱(强迫反强迫);

    3、病程迁延、易慢性化、致残率(自残)较高;

    4、男女患病率相同,终生患病率0.8-3.0%;

    5、与其他精神疾病有较高的共病率,共病率56-83%。

    6、病因与发病机制:

    (1)遗传:明显家族聚集性,同卵双生子共病率65-85%;

    (2)神经生物学:皮质-纹状体-丘脑-皮质环路发生病变是强迫症发生的神经解剖基础、谷氨酸系统;

    (3)神经生化:5-HT、DA、谷氨酸、GABA神经元功能异常;

    (4)心理社会因素:心理素质、负性情绪、生活事件、家庭因素;

    (5)心理学解释:精神动力学、行为主义、认知理论、家庭治疗理论。

    7、临床表现

    (1)强迫观念:强迫思维、强迫性穷思竭虑、强迫怀疑、强迫联想、强迫回忆、强迫意向;

    (2)强迫动作和行为:强迫检查、强迫洗涤(洗衣、洗澡、洗手等)、强迫计数、强迫性仪式动作、强迫询问;

    (3)回避行为:回避诱发强迫思维或行为的人、地点或食物,以减轻焦虑(如怕脏而减少出门);

    (4)其他:焦虑、抑郁、不良人际关系。

    8、诊断

    (1)诊断要点:必须在连续2周中的多数时间存在强迫观念或强迫动作,或两周并存,这些症状引起痛苦或妨碍活动;

    (2)特点:必须被看做是患者自己的思维或活动;必须至少有一种思维或动作仍在被患者徒劳地加以抵制;实施动作的想法本身应该是令人不愉快的;想法、表象或冲动必须是令人不快地一再出现。

    9、鉴别诊断:精神分裂症、抑郁障碍、恐惧症、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基底核);

    10、治疗(难治性强):

    (1)药物治疗:急性期治疗至少12周,起效3-6个月;巩固期与维持期治疗1-2年(保守时间,疾病一般是慢性或终身性的),用药剂量一般中等偏高;

    (2)认知行为治疗:暴露和反应预防,整合性治疗,正念等;

    (3)物理治疗:TMS、MECT、DBS、VNS

    11、病程预后

    (1)10%起病10-15岁,75%发病早于30岁;

    (2)多数患者初期对疾病认识不足,致使就诊年龄超过发病年龄5-10年;

    (3)病状呈波动性,应激或情绪不良时加重;

    (4)预后良好指标:人格较健全、发病有一定诱因、社会功能保持完好、病程发作性、病程短。

    三、躯体变形障碍BDD Body Dysmorphic Disorder

    1、定义:身体外部并无缺陷或仅有轻微缺陷,但患者认为自己存在缺陷或过分夸大其轻微缺陷,觉得自己丑陋不堪或令人厌恶,并引起他人关注,为此感到痛苦;

    2、美国BDD时点患病率2.4%,男女患病比例大致相等;

    3、多数18岁前起病,常见起病年龄12-13岁;

    4、共病率高,与抑郁共病率90%,与焦虑障碍共病70%,与精神病性障碍共病30%;

    5、病因和发病机制

    (1)病因未明;

    (2)可能为生物、心理、社会文化多重因素作用;

    (3)某些患者可能存在脑内5-HT功能异常;

    (4)对于外表过于注重、童年遭受讥讽、嘲笑或虐待可能为BDD危险因素;

    (5)采用置换的心理防御机制。

    6、临床表现

    (1)典型症状:总认为自己外形有缺陷或丑陋;

    (2)涉及部位:鼻子、耳朵、口、乳房、臀部、阴茎等常见,也可涉及其他部位;

    (3)通常存在不对称、过大过小、不成比例、头发稀疏、痤疮、皱纹、疤痕、血管纹理、面色或不够强壮等;

    (4)感到自己缺陷受人注意、谈论或讥笑,但他人看起来外表正常或相对正常;

    (5)回避社交、辍学、花大量时间用于检查、修饰或掩饰自己的缺陷;

    (6)具有高自杀率,尤其伴有抑郁症状。

    7、鉴别诊断

    (1)正常外表关注;

    (2)广泛性焦虑障碍;

    (3)社交焦虑障碍;

    (4)神经性厌食症。

    8、治疗

    (1)通常比较困难,患者治疗动机不足,不认为是心理问题,需要启发患者治疗动机;

    (2)有研究标明SSRi类有效;

    (3)增效剂:氯米帕明、丁螺环酮、碳酸锂、哌甲酯、抗精神病药物;

    (4)心理治疗:行为治疗、ERP。

    四、其他强迫相关障碍

    1、囤积障碍

    (1)诊断要点:过分积攒物品,不管实际价值;过度收集或难以丢弃物品,导致生活环境凌乱不堪、居住不便等;弃物困难,丢弃非常痛苦;引起患者明显痛苦,损害个人、家庭、社交、教育、职业等重要社会功能。

    (2)病程病因:病程长,治疗困难,起病青少年时期,囤积行为的发生很大程度上和心理创伤有关;

    (3)治疗:对强迫症有效的心理治疗对此收效甚微,SSRi类有效。

    2、拔毛障碍

    (1)诊断要点:反复拔除自己的毛发而导致毛发缺失,反复试图减少和停止拔毛;症状引起患者明显痛苦,损害个人、家庭、社交、教育、职业等更重要社会功能。

    (2)共病:强迫症、焦虑障碍、抑郁障碍、进食障碍、抽动秽语综合征、人格障碍;

    (3)治疗:认知行为治疗、药物治疗。

    3、皮肤搔抓障碍

    (1)诊断要点:频繁搔抓皮肤,导致皮肤病变或损害,反复试图减少和停止搔抓行为,症状引起患者的痛苦,损害社交、职业等重要社会功能;

    (2)评估:全面躯体评估很重要,包括病理检查和细菌培养,目的是为了评估是否存在皮肤病或传染病,同时评估抓伤程度;

    (3)治疗:认知行为治疗、药物治疗。

    4、嗅觉牵涉障碍

    (1)诊断要点:持续认为身体存在臭味或其他令人不快的气味的先占观念为特征,这些在他人看来微不足道或别人不太关注;

    (2)男性居多,先占观念包括坚信别人会注意、评价、议论,有时达到妄想的程度;

    (3)诊断取决于是否有证据证实患者所述的臭味,往往需要结合加入其他体检医生的意见综合判断;

    (4)鉴别:躯体疾病导致的刺激性气味、颞叶癫痫(幻嗅)、海马部位的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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