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月底结算甚至下月初结算,是比较正常的情况。
工资的发放,在绝大多数公司,都是这个月的工资,下个月发。因为人资要统计考勤,是否存在如休假等情况,再者有的职位,涉及绩效或提成的核算。一般而言,公司都不会愿意有一个人离职就单独核算下工资,财务还要专门就此打款,从数据核算的角度来说,也不利于后期的人资或财务数据的统计,如人力成本核算,你这一笔工资结算就需要单独增加了,不仅是工资,还有你看不见的如五险一金的公司缴纳部分。
这是为什么即便你这个月上旬离职了,工资也要月底或下个月才给你发。其实,有的老板并非是故意克扣,想不给了。
如果你离职的时候,和老板产生分歧,分手分的不太愉快,一拍两散,以后可能老死也不相往来了,你有顾忌,这家伙会不会玩阴的……
有这种担心,可以理解,但即便去仲裁,工资月底发,说实在的,也没什么太大毛病。不妨等等看,不急于一时。当然,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留好你的劳动合同,离开前,找人资开好离职证明,保留好所有在职工作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倘若没有这么“刚烈”,也别都把老板往黄世仁想,好聚好散,做人留一线。
有点矛盾,尽量协调解决为上策,你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甚至可以对簿公堂,但是……真的很浪费时间,很牵扯精力,很影响心情,且不说,有的就算判了也有各种理由拖延不执行,这耽误的时间成本,就可能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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