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看完了一本小说,不那么上的了台面的小说,哈哈哈。
看这些比较有情节的故事还是比较快,看小说的爱恨情仇也比较过瘾。以前别人夸我爱看书,我总是不好意思,因为看的真的都是闲书,那种不过脑子只走情绪的书。
偶尔看完一本书,虽然消耗的是休息的时间,明明身体已经很疲惫了,但是一个故事的完结总会让我有种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惬意。
这本书开头就是吃牢饭的男主,碰到了去量衣服做囚服的女主,本无交集,但是命运的兽在暗中伺服,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生活的轨迹就悄然偏离了。
男主身材健壮,一身磊落,为人顶罪吃了六年牢饭,女主制衣厂小员工一枚,谈了个四五年的男友,日子不温不火却满足幸福,可惜遇到渣男,婚礼那天第三者大着肚子出现。仓惶落魄逃离是下雨的天气遇到了刚巧出狱的男主。大概是在阴暗处待得久,对女主这种柔弱却坚强明媚的暗生兴趣。
几次三番,佳人的抱。书有两册,故事比较长,情节也不复杂,看着不累大概是因为男主动不动言语轻佻,嘴上调戏,手头揩油,一来一去让人觉得轻松。
以前学广告文案的时候,老师说过情色是人类的隐秘欲望,好的文案都是利用这一点,这是人类存在基因的天性。唔,总是拿杜蕾斯的文案说事。
也是,世间男女,食色性也。
用得来说小说无功无过,打发时间是最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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