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汉溜进一小区,看到没有院墙的院子里,晾晒着他旧情人穿过的衣服。
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痛恨曾是他情人的美女,已婚后对他不再搭理。他愤怒的扯下了那一绳正在晾晒的衣服,熊熊烈火在他的手下燃起。
燃烧衣服的气味,引出这家的男主人对他拳打脚踢,打闹声又引来了隔壁邻居,来人一看被打者竟是自己的情敌,地上还燃烧着自己老婆孩子的衣服。他扑上去直接往死里打……
俩人越打越气愤,前者是想着,管你是哪来的狂徒,竟然敢跑到我家院子里放火,看我不打死你。
后者是想,你胆敢跑到我们这里寻找我老婆,还点燃我老婆孩子的衣服,是想引我老婆出来吧?今天碰上我俩就是你的死期。
就这样在撕打声中,三个人心中的怒火,和着那一堆燃烧着、还在冒着黑烟的火苗,与放火者的生命同时熄灭了。
地上躺着已经没了呼吸的这位,不知道他有没有悔不当初?身为公安人员的他还知法犯法。
那俩人一看出人命啦?确定被打者已死,前者摸出了手机告诉同是警员的老婆,我杀人啦!
后者则慌张的举着两只血淋淋的双手,跑到了前楼邻居家,找到了正在抱孩子串门的老婆,邻居和她老婆同时惊叫!这是咋啦?我打死人了……
他老婆抱着孩子陪他回家等待处理,留下一脸惊愕还没缓过神的邻居。这时警车鸣着警笛响起,驶向了杀人放火现场,带走了死者的尸体、和这两位联手打死人的邻居。
由于事出有因,又加上这俩人是电话自首投案,法院酌情做出了从轻处理,俩人分别被判了几年劳动改造后,就各自回到了家里。
这真是当断不断,必有后患。死者是错误的开始了他的婚外情,又在人家已婚后还纠缠不清,才导致了这场悲剧发生。
同样的事情,在多年前也有发生过。邻村的村长失踪两天后,在村外的机井里被打捞上来,本来肥胖的尸体更加浮肿。
身为村长的他,和村妇联主任有染,当时他已有家室,人家还是未婚女青年。
俩人相恋无果后,女的嫁到了邻村,再不愿意与他藕断丝连。也是他纠缠不放,惹得人家心烦。
忍无可忍后,人家想跟他做个了断。两口子商量着,怎么能送这个可恶的人上西天?
女的电话把他约在了圈里面,男的就偷来了自家警察爹的手枪,扳机一动他就归了天。
这个案件跟前面相同的是:同是已婚男人搞起了婚外情,又同是人家结婚后他还再纠缠不清。
以为自己是村长、是警员,就能一手遮天?让人家做他一辈子的地下情人都不能见天。
殊不知人家对他早就因爱生恨,再不想与他有牵连。
不同的是:前面案件是死者自己上门寻衅滋事,被发现后被暴打命丧黄泉,法律是可以酌情处理量刑从宽。
后面案件是:夫妻设计好后,引死者出洞送人归天。
相比后面这个案件是情杀加谋杀,量刑也就要从重从严。男的被判了死刑犯,几年后女的出狱,孤苦无依生活艰难。
当断不断,必有后患。错误的开始,还不及时悬崖勒马?难道还真想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啊?以为自己是谁呢?不作死,就不会死。
二人是情人,三人成仇人。不要吃着碗里,还看着锅里。不给人留活路,最终是害了别人,更害了自己。
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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