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晚看了一个狗血虐心的小说,内容大概讲的是一对情侣从校服到婚纱,相伴十四载的故事。
他们和所有故事的主人公一样,清贫时相亲相爱互诉衷肠,富贵时男人花天酒地,女人独守空闺,暗自垂泪。
这个故事本就够寻常,作者却强行让它变得更狗血,让女人得了绝症,让男人幡然悔悟。
这么狗血的故事何来虐心之说呢?
“放学,一起回家吧”这是故事的最后一句,也是我觉得唯一扎心的点。是男人当年给女人告白的开始。
突然好羡慕那些在穿着校服时,就谈过走心恋爱的孩子,最清澈的勇气,最纯净的喜欢。
没有房子车子工作的阻拦,只有一颗想对你好的心,你喜欢茉莉花香,那我就装满一口袋的花来送给你,你喜欢成绩优秀的人,那我就拼命追上你的步伐,你不爱打伞,我就陪你一起淋雨。
我呀,学生时代的时候没有走心的恋爱过,却很走心的暗恋过。
一个我无论何时提起来都会觉得骄傲的人,一个我默默在心里告别过一百次的人。
我还是喜欢你,像风走了八百里,不问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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