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出差回成都,和公司的北区大区总监一起到机场。
车上,这个四十岁的大叔说他最近迷上了《成都》,说着他还哼着唱起来了,“和你手挽着手走在成都的街头,走到玉林路的尽头……”,他说,这歌让人安静,画面感很强,听着,眼前就活生生的样子,就像年轻时候的自己和那时候自己喜欢的姑娘。
他说,灵儿,你们现在遇到的男生都不真心了,不像我们那时候那么真心:“那时候穷,没钱,麦当劳刚进中国,想约喜欢的姑娘吃麦当劳,都先自己在家吃饱了,再出去,买一个汉堡,自己不吃,看着姑娘吃,心里也是乐开花儿的。”
虽然,他在一个小时前的饭桌上还讲了一个故事:“灵儿,《英雄本色》看过没?肯定没看过,那时候你都还没出生。那时候那电影真火,我看了七遍,跟七个不同的姑娘去看。第一遍,看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第二遍,仍然兴奋得很;第三遍,陪着那姑娘笑……到第七遍,直接睡过去了。”
这故事,他说得好笑,我听得也好笑,心里想:浪子一枚。他又调侃说,二十几年,岁月是把杀猪刀,他已经从曾经六块腹肌的英俊少年长成了一块肚皮的油腻大叔!可是,当汽车在夜里空旷的哈尔滨飞驰,他点燃一支烟,一手搭在车窗上,一手跟着哼哼打着《成都》的拍子的时候,看起来,他依然是那个少年,那个曾经为喜欢的姑娘也曾真情过也曾流氓过的少年。
到成都,已经是凌晨,飞机在成都上空盘旋,等待降落,在一片夜空中围着这个城市打转。终于,在凌晨两点的时候,我总算结束了这次漫长的出差,双脚踩到地面的感觉很好。
出了机场,打车回家。刚上出租车,想起同事在我起飞前跟我说,大晚上的打车,你上车就发一条语音,一定要是语音,让司机知道是有人知道你回来了,你是要回家了的。我跟她开玩笑说:“好呀好呀,我就发这么一条:‘老公,我到了哈,大概半个小时到家,你大概二十分钟后下楼接我吧!’”
看着左边年轻的司机,我拿起手机,翻着通讯录,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让我发这条语音的人,终于理解这个同事最后加的一句话了:“就算发给自己都行!”,心里苦笑,听着旁边年轻司机和对讲机里其他司机聊着在机场等客的事情,我想他应该是个好人。
在那一刻,我想发给某个人,一个看似相互喜欢却都止步不前的人,可还没发,自己先给否定了。
也越来越发现,时间越久,就越来越不再敢真心了,谁也不愿意做那个最先跨出一步的人,都待在原地等待另一个人走过来,于是就这样,既欢喜着又痛苦着,最终也多数不了了之。都市的年轻人,似乎都在默默地承认一条道理:比起和另一个人在一起可能会承担的风险和伤害,孤独都似乎多了些自由的色彩,毕竟,感情是最贵的东西,经历了一些以后,就再也不敢轻易交出去了。
大叔说,看不懂你们90后,不过总觉得你们的生活没有我们那时候精彩。我想想,是啊,我们的生活,用手机和网络作为防护罩,背着偌大的生活压力,面对本该亲密却越见疏离的关系,我们本该是一群手拉着手一起热闹的年轻人,却不知不觉被隔在了一座座小小的岛上,幸运的话,那岛上不止你一个,不幸的话,那岛上除了你谁也没有。
可这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呢?其实,本该在阳光下、在大街上、在草原上、在田野上、在大河边、在森林里、在那不知名的城市里用尽所有力气去看去听去问去说去跑去爱去闹去要去哭去笑,去认识新的朋友,去学习新的东西,去做有意思的事情,去感受有色彩的世界,去追寻这一场生命该有的那些意义……去像一个人一样活着,而不是一部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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