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混日子的魔术师,这并不是什么谦虚的说法。跟着这个剧团已经七年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基本也跑遍了。当然,我们去的地方都是些小县城、小乡镇。说实话,大城市的人不爱看我们这些过时的玩意儿。
我已经有好几年没排过新节目了。不过,就算这样,我也稳坐这个剧团的第一把交椅。我有绝活儿。每次演出,压轴都是我。那些露着大白腿的舞蹈姑娘们,总是缠着我,想要学一招半式。怎么可能!绝活儿这东西,不是谁腿长谁就能学会的。
就连方方我也没有教过她。方方是我的搭档,我变兔子,她负责吸引视线;我换牌,她继续负责吸引视线。遗憾的是,她不是双胞胎。要知道,不是双胞胎很多魔术就变不了。不过,这姑娘很聪明,我也没有换掉她的打算。
我最喜欢她的,还是懂事。七年前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剧团,之前那个被炒掉的魔术师刚坏了场子,方方坐在那儿,还打着石膏,整个人小小一只,仿佛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她梨花带雨地看了我一眼,长长的睫毛,大眼睛。那眼神,小鹿一样柔弱。我的心狠狠跳了几下。团长等着我说话,我说,就她吧,不换人了。
她松了口气,眼泪渐渐就蓄满了眼眶。这行的规矩,搭档是不轻易换的。因为有些节目是很危险的,彼此之间建立起信任很不容易,别人的搭档更是不敢轻易用。我之前没有搭档,可以说是个独行侠。这辈子我就跟方方合作过。
方方的机灵,三两句话说不清。第一次跟她排节目,我一个眼神,她就到位了,默契得仿佛老夫老妻。
也不是没动过那方面的心思。她长得不赖。不过,认识她那年,她十五岁,我都三十三了。她一开始叫我叔,过了好几年才改口叫哥。到今年我已经整四十了,她却是枝头开得最艳的年纪。合适吗?团长说,有什么不合适?这行,不是夫妻档,做不长久。我却要脸,心思动过,从没有行动过。
更何况,我有个秘密,从没告诉过人,也不能告诉任何人。做了夫妻,不免要睡一张床,那我一定会露馅儿。
这秘密也不是没告诉过人。我告诉过来弟,后来她死了,世界上再没有人知道了。来弟是我的亡妻,听她的名字,你就能大概知道她一生的故事了,造化弄人,她只有两个姐姐,却没有弟弟。
来弟死于难产,母子都没保住。
好了,说说这秘密吧。其实很简单,我的手指能冒火。只有右手的食指有这个功能。冒出来的火是冷冷的,油绿的火苗,跟打火机的力度差不多,也不会烧焦皮肉,但是能点燃一切易燃物。
十三岁那年夏天,一个黑洞洞的晚上,我把来弟堵在村后的麦垛堆里,扳开她的手亲了她。她闭着眼睛,小脸火烫。不料还没来得及回味初吻的滋味,我就发现她靠着的那麦垛着火了。再一看,我的右手食指也着火了。我吓得使劲甩手。所幸新麦垛返潮,火没有着起。来弟睁开眼睛,沉着冷静地爬到麦垛堆上,撒了一泡尿。
第一次的偷尝禁果,就在心惊肉跳中结束了。晚上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眠。回想着她轻轻闭着的大眼睛,扇子一样垂下来的睫毛,我仰躺着伸出手去,仿佛她的脸就在我面前。突然我眼前一亮,油绿的火苗从我的食指尖喷发出来。我吓得鬼叫一声。
适应这个“特异功能”,我花了好长时间。终于我发现,只要一想来弟那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我的手指就会冒火。有一次我梦见了她,醒来的时候差点儿被浓烟呛死——除了我自己没被烧焦,我那小屋里的一切都成了焦炭。我被爹打得鬼哭狼嚎。后来我就每天带上打农药用的橡胶手套睡觉,弄得浑身总是一股毒药味儿。不过那东西能隔绝空气——特异功能也得符合物理定律啊。
不怕你笑话,我现在都是戴小号的安全套睡觉——我是说戴在食指上。
有了被爹毒打的经历,我这个特异功能没怎么显摆过,我怕爹知道是我放的火,毕竟我把责任全推给了大黄,而大黄已经被我们炖了汤。
只是跟来弟表演过几次,这丫头向来沉着,并不怎么感兴趣,她更关心她妈把鸡蛋给谁吃了——她家三个孩子三只鸡,却总有一只偷懒的,经常一天只能收到两只鸡蛋。
对了,这秘密是还有一个人知道的,我怎么把他忘了呢?
那是我十五岁的夏天,初中毕业了,我和来弟都没考上高中,已经在家里闲待了一个多月。
一个晚上,我和来弟跟着村里的孩子们去看马戏表演。说是看,其实是偷看,我们是买不起五毛钱票的——那时鸡蛋才两毛一个。
我跟着她,占据了一个绝佳地形——村口最高的那颗歪脖子树。两米多高的布围墙内,几个孩子翻着跟头,像是一群猴子,远远看不清楚。来弟不屑地说,我比他们翻得好多了。
这时一个老头在树下喊我们,让来弟给他翻几个跟头。来弟也不怯场,前空翻,后空翻,侧手翻,几个动作就震住了老头。等她站定,老头又仔细瞅了瞅她。
后来这老头就去了来弟家,要收她去马戏团。给一千块。那时的一千块我觉得得有现在的十万块那么多。他爹妈立刻同意了。
我急了,也闹着要去。老头说也让我翻跟头看看。我说那个不会,我给你来个稀奇的。绿油油的火苗一亮,老头的眼睛直了。
稀里糊涂就拜了师父。爹妈说实话不是很情愿,爹原本想让我去大队当会计,已经送了一块表给村长。不过,师父除了那一千,又多给了爹妈一千。还承诺每个月都让我往家里寄钱。
那师父是个很老派的魔术师,教我的东西非常学院派。总拿着戒尺,一个动作不到位就是一下,疼得我龇牙咧嘴,背地里给他起外号叫“老杂毛”。
但我基础很扎实,登台也很早,师父是尽心尽力的。不过,这样的日子过了也就两年。来弟怀孕了——要骂我的话先留着,让我把故事讲完。
师父领着我们扯了证,又给我们办了婚礼。来弟是不高兴的,她一直说要打掉这个孩子。可是师父领着照了B超,是个男孩。他就不许,我也不许。后来就生了。生了三天生不下来,那时正是寒冬快到腊月,我们在内蒙一个小屯子里,雪封了路。眼看着来弟要没气了,脸煞白。她让全屋人都出去,只留下我。贴着耳朵给我讲了一句话。
说完这句话,她就死了,死的时候孩子还在肚子里。
三天后,马戏团着了火,师父被烧死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来弟那句话还像伴着那屋里四面漏进来的风在我耳边回荡:这孩子可能不是你的,可能是老杂毛的!
后来我就一个人游荡了很多年。也先后跟了好几个班子。发现都是换汤不换药。没人知道我的秘密,我也远着所有人。感觉要瞒不住了,就走人。
现在这个剧团并不是马戏团,有歌舞、有曲艺,我一开始不过打打酱油。这行观众说话,渐渐地我就火了,后来人人都叫我大哥,连拉琴的老区,背都佝偻了,也跟着叫我大哥。
说实话我不太喜欢现在的状态,累。安安静静做个边缘人才符合我的想法。不过方方很有面子,从“丫头”慢慢地熬成了“方姐”,也算是值了。
出事那天,我并没有喝多。多年来我克制着自己,因为喝多了我总梦见来弟。那天是除夕,也是方方的生日——这丫头的生日也真是别致。团长让把食堂的桌子拼起来,大家吃火锅。
那天的饭桌上只有方方一个女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她那天格外地“闹”。先是指定让团长给她取蛋糕去,团长坳不过她,去了;又让我给她买冰棍儿去。我说,这冰天雪地的,能买到冰棍儿?就不想去。她竟拉了脸,说出了一个三条街远的地方,卖她爱吃的那种冰棍儿。不想让寿星生气,我只好去了。
等我两手空空地回来,发现整个宿舍成了火海。方方站在宿舍外面,看着冲天的火势。我冲过去,发现门反锁着,外面还抵了搭舞台的架子。
方方泪流满面。她说,哥,你这个办法还真管用。
我一下子呆住了。回想这七年的点点滴滴,我终于知道了,这世界上不只我一个人有特异功能。
方方,不是我们说的那种“能看透人心”,她是真能看透人心。
房子终于塌了。方方举着一张纸,要往火堆里扔。我抢过来,发现是一张人工流产的报告。她望着火堆,眼睛里火苗跳动着。她说,孩子,你的爸爸们都给你陪葬了。
团长赶了过来,我连忙把那纸条扔进了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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