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26岁台湾女作家林奕含因抑郁症自杀身亡,而她抑郁和死亡的背后是年少时曾遭受老师诱奸而留下的严重心理创伤。她死了,善良的人们以形形色色的方式纪念她:人肉“李国华”、司法介入调查、铺天盖地的纪念文章,人们或惋惜、或愤懑,人们在一片喧嚣之中反思和讨论该怎么预防性侵。因为我们总是专注于讨论如何预防,性侵才会变得防不胜防
抛开林奕含,儿童被性侵早就已经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联合国统计2014年发布的数据显示:全球每10个女孩中就有一个曾被性侵,半数受害人未成年;同年在京发布的《2013-2014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性侵案件情况报告》显示:平均1.9天曝光一起性侵儿童案,八成熟人涉案。而在今年3月我国女童保护基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曝光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例433起,平均每天曝光1.21起,同比增长近三成。美国最大的反性暴力组织RAINN的统计,到2016年,美国每两分钟就有人被强奸。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此类案件隐蔽性较强,破案难度、非公开曝光的程度都较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曾对全国5800名中小学生作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性侵害案件的隐案率是1比7。由此我们不难得出:那些已被公开和统计的案件只是实际发生案件的冰山一角,儿童被性侵现状形势严峻。
任何身体上的伤害都会带给我们不同程度的精神创伤,受到惊吓、情绪失控、悲伤痛苦甚至是精神障碍。林奕含的发疯、持续抑郁、最后自杀,在心理学上被称为“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这是指个体经历、目睹或遭遇到一个或者多个创伤性事件后所导致的持续存在的精神障碍。有研究表明比起战争、灾害、交通事故造成的精神伤害,被强暴后的PTSD发生率是最高的,可以达到32%-80%(隋双戈,2010)。又因为家庭、社会心理因素和生物学因素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发展为PTSD。因为我们总是专注于讨论如何预防,性侵才会变得防不胜防
创伤之后,魔鬼并未离开。事实上,性侵带给受害者伤害最深的不是其中的具体暴力,而是“伤口愈合”的漫长过程(但实际上这种伤口是永远无法愈合的)。有数据表明大多数的受害者长期饱受焦虑、抑郁、睡眠障碍、物质依赖(酒精、药物)等多种精神疾患的折磨,而长期的精神紧张和失眠也会加重机体的生理负荷,增加了诸如高血压,冠心病,消化性溃疡,肿瘤和其他心身疾病的发病风险。这些躯体因素与心理因素双重折磨往往会进一步降低他们对心理创伤和社会生活压力的应对能力,加深他们的主观绝望感,从而提高了他们的自杀风险。可惜的是,我们目前完全没有为受到性侵的女性提供足够友善的环境——无论是抽象的舆论环境、法律支援,还是具体的心理创伤干预和治疗环境。
“好好的一个女孩子,一辈子都被毁了”,善良的人们常用这样的话来表达对受害者遭遇的同情。但在我看来,这是对受害者更大的凌辱,性侵本身只是对身体的暴力伤害但人们却总给它附加了太多的意义和传统。性侵的伤害被定格为严重且无法挽回,这种反复的社会凌迟,在无形之中加深了受害者的自卑感和耻辱感,让她们对自己的身体产生巨大的厌恶感,认为自己被玷污、被损坏。就像林奕含书中写到:我道歉,但我并没有做错。这种并不属于受害者的罪恶感让无数的人疯掉、死掉,那些疯掉的人不会变回不疯、那些死掉的人也不会再活过来,而更多的受害者会选择缄默,因为在这个连阴道都还是不能说的秘密、连父母都会嫌弃她的时代里,她们除了沉默别无他选。
因为我们总是专注于讨论如何预防,性侵才会变得防不胜防人们管这叫家丑不可外扬,觉得这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件。美国有研究者针对强奸犯罪报案率做过仔细系统的研究得出的结论,强奸犯罪是所有自然犯罪里报案率最低的犯罪之一。据估计,即使在美国这样有着完善性侵立法的社会里,也大约有84%的强奸受害人没有选择报警。受害人的心理不难理解:把受到性侵说出来,可能比遭遇到的性侵本身所带来的心理伤害更大。长期以来,在农村乃至整个社会都有这样一种观念,认为女孩子被侵犯是一种羞耻,自己不敢说,父母也不敢对外声张,怕说出来会让家庭蒙羞,女孩子清白受污,甚至会招致外人指责是女孩子不检点。因为羞耻拒绝谈性,这样一种遮羞思维在无形中纵容了施暴者。
有太多足以阻碍和束缚受害人坦率地将受到的伤害表达出来复杂因素,而她的沉默更让她产生一种同谋感,加深她的耻辱感。在2016年公开报道案件中:熟人作案占总案件的69.28%,大部分的性侵,并非是以随机的、极端暴力的那种形式发生的,过程中往往是心理和言语的胁迫。绝大多数施暴者也并不是临时的“见色起意”,超过八成都是有预谋或者事先有安排和试探和准备,他们会选择好下手的对象、等待适合下手的时机、同时也为自己找好完美的借口,比如醉酒,但他忽略的一个事实是真正醉酒状态下的男性是无法完成性侵的,所以酒精其实是安定剂而不是兴奋剂。但更可悲的是更多的旁观者也愿意给施暴者找借口,比如女孩子穿着太暴露、她们不该晚上出门、她们没有保护好自己……这些看似成立的理由能否定性侵行为的违法性和不正当性,当然是不能的,就像你不能说一个富人就活该被小偷光顾,你也不能说穿着暴露的女孩就活该被性侵,更何况是那些还不满14的小学生。
如我们所见,缄默只会令创伤变得更加严重,从性教育的缺失到社会对受害者的舆论凌迟都值得我们反思,但我们更该反思的是为什么总是在谈论如何消极地预防。我们讨论要怎样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教他们要保护好自己,预防被性侵;我们建议女孩子要学点防身之术,以备不时之需。但是做到了这些就能预防性侵吗?当然不是。在日本,有着相对完善的预防性侵的制度和措施:首先制定一系列法律确保儿童权益,明确规定学校有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义务;其次开通热线电话及网络鼓励民众投诉,重视对受害儿童的心理疏导及保护;此外地方政府制定条例应对一些虽不构成犯罪但对孩子权益构成侵犯的行为;最后,当地政府还会派专家到学校召开有关防性侵讲座,增强未成年学生及家长的保护意识。但日本警视厅2014年公布的一份数据显示,在过去10年间,日本未成年人遭到性侵犯被拍摄录像或被拍裸照的案件上升了8倍。2014年经查获的此类案件中,被性侵录像或被拍裸照的人数就达到了1342人,而在2004年只有170。在我看来,这种消极的预防并不能有效预防或者减少性侵的发生,因为这种仅针对女性的消极预防在某种程度上只能算是一种恐吓,除了传达恐惧和无奈之外没有任何作用,不论她们是否遭遇不幸,最终都会反噬在她们身上。
我们总是专注于谈论如何预防,但却忘了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预防,因为性侵的发动者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对于什么样的人会性侵别人,目前学者们并没有成功找到有说服力的权威模式。正如受害者长啥样的都有并不是长得不好看就可以幸免于难,施暴者也完全可以是任何一种类型的人,甚至有时候还是为人师表、受人敬仰教师。
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盛行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强奸文化”仍然存在于我们的文化里,性暴力被看做是惯常行为的文化。在这样的文化中,所强调的不是如何制止强奸,而是如何防止被强奸。而这种文化,存在于任何性压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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