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写了篇关于贵州“草包”书籍的文章,被锁头。不由得为简书点赞——一丁点的“麻烦”都不招惹,若不长寿才怪。
再写点什么呢?写东西要么是想通过文字发泄情感;要么是想笔出芬芳,让人闻香;前者重视的是自我,文章以获得认可或者同情为目的,后者重视的是他人,文章以效果或者利益——利己利人为目的;
两者的前提都是有感而发。但是,这“感”就像十字坐标那样,不仅有水平宽窄的区别,还有纵深高低的差异。
一般人都是无事无感,小事小感,大事大感,可有的人却能无事有感,小事大感,大事彻悟;
比如:在同样空闲的环境里,有人感觉到的是空闲的无聊,有人感觉到的是空闲的意义和价值;
再比如:遇到失恋这种事,有人感觉到的是失落、伤心、痛苦,或者责怪、抱怨,甚至咒骂;有人感觉到的是自责、宽容、改变,或者教训、道理;
暂且不说写文要有感而写中,“写”的好坏,起码这“感”的宽窄深浅,已一目了然。
“感”不仅仅指触发躯体后的感官反应,更主要是指心灵的活动。心动则活,不动则怠,常思常想,表里兼顾,触类旁通,自然就会感如身临、感如泉涌。
如同气味,若是一嗅了之,或仅说感觉:酸甜苦辣咸,而不用心思量此味与他味之区别、此味缘由及寓意。
这样的“感”连自己都不甚明了,又怎能准确运用?即便硬用,写出来的意境也不会恰当。
所以,不管写什么,也不管写给谁看,先要有切实的“感”才行。而写出来的东西,能否达到写的目的,或收获理想的效果,关键要看“感”的程度——对事物来龙去脉认知的宽窄深浅、关联事物触类旁通的切实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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