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出版于1960年,但是仍旧近60年仍在被各国读者热烈追捧的一本书,本书获得的奖项不计,有人曾讲过,这本书在美国的地位甚至仅次于圣经。足以说明大家对它的喜爱之情(这段话我是从鲁豫的某个节目中看来的,不过她对本书除了获XX奖以外,真的就没再说啥了)。
本书有三层维度:
第一层,教育读物。讲述一个独自扶养一双儿女的父亲,如何通过一个又一个特别的事件中对儿女的言传身教。教他们成为善良的、独立的、聪慧的、正直的人。尤其是在对教育冲突(孩子们的姑姑们渴望他们与别的孩子一样,成为不乱说话,没有自我的“淑女”、“绅士”,但是阿历克斯却与孩子们讲道理,让孩子自由探索、独立思考。),他对孩子们的呵护,像慈母,也像老师,像智者,也像指路灯。
看完之后,我都在反思自己对孩子的教育,是否有这么的豁达和聪明。答案是否定的,生活并不像是小说,我也不是阿历克斯,只希望,未来在我对儿子的教育中,可以更冷静、更刻观一些对待这个无害而又可爱的小生物。
第二层,与其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教育作品,不如说是在反映美国当时种族主义的残酷。人们(阿历克斯先生多次向儿子和女儿强调,这是一群善良的人,只是有时候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在对被冤枉的黑人的审判中,所表现出来的冷漠、无情以及残忍上,通过“姑姑的下午茶事件”、“夜闯监狱事件”以及原告的种种描述中,足以说明当时人们对于黑人的歧视有多严重。这时作者用了犹太人的例子来作对比,可惜,人们对于犹太人是同情态度的,可是对于与黑人却是至今仍不平等(美国发生多起警察枪杀无辜黑人的事件)。
第三层,人性的角度。这本书是从9岁小女孩斯考特的角度,折射了社会的复杂和人性的丑恶。这篇小说中,知更鸟是父亲阿历克斯口中对人类无害的“鸟”,如果打死它,就是一种犯罪,可是知更鸟也代表着书中的另外两个人,一个是他们的邻居“阿瑟”,一个就是黑人汤姆·鲁宾逊。两个故事紧扣主题,却在文末天衣无缝的结合,真是完美。可惜的是,这两个人却在人们的冷漠中,一个变疯了,一个被杀死了。
这何尝不是一种罪恶。
另外一个,想说说作者的写作技巧,有没有人注意到,全文的最高潮部分,就是阿历克斯上庭时,大约占全书的60%。当你把它看作一个充满童趣的故事后,一个又一个值得深思的故事冒了出来,而正当你看的高潮迭起、激情澎湃的时候,对故事人物(黑人汤姆)的死亡唏嘘之时,前面留下的伏笔(即第一个怪人叔叔的故事),他们的“怪人”邻居阿瑟先生却在第二个故事的结尾拯救了两兄妹的生命。
写这本书一定很不容易,向哈珀·李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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