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郭先生和妻子一直很恩爱。可3年前,妻子患癌需要照顾时,竟以‘不方便’为由,不管不顾。却又在妻子去世当天,为妻子仅15万的遗产,和88岁岳父母对簿公堂。15万遗产争夺,到底是女婿冷血无情还是岳父母得寸进尺呢?
原来,家住南昌的郭先生和妻子徐女士是二婚组建家庭,妻子一直没有怀孕,身边只有前妻留给他的一个女儿,不过他们夫妻感情一直恩爱。
然而,3年前,恩爱的妻子徐女士竟然查出患了癌症,需要去北京大医院救治,他第一时间委托在北京某医院的堂弟帮忙找了医生来诊治妻子的病。
前前后后忙了10个月,直到妻子在2年前去世,他全程也算尽心尽力吧。可是,当他想要拿回关于妻子留下的丧葬费,抚恤金,工资等大概15万遗产时,却遭到岳父母和妻姐的反对。
原来,遗产分配最初,岳父母要跟他三七开分配这笔钱,他不同意。因为在妻子生前,岳父曾把一些古董交给妻子保管,如今妻子去世了,岳父想要要回这批价值10万的古董,可是他根本就没见,更拿不出来,只是听妻子说过有这回事。所以他才拒绝这样的分配方案。
更重要的是,50岁的妻姐也反对,甚至扬言这15万遗产,他一分也别想拿到。
因为在妻姐看来。
其一,当初妻子生病在北京住院做手术时,他没有去伺候过一天。
其二,妻子手术后回到南昌要康复时,他直接让妻子住进娘家,直到去世都是岳父母和妻姐一家照顾,他都没来看一眼。
其三,妻子的癌症,都是他没有担当,结婚10年都不上班,让妻子辛苦工作来负担生活压力,甚至还让岳父母补贴钱来生活,压抑生活导致心情不好,所以患癌症。
其四,觉得他唯一的女儿,因为是前妻生的,不是妻子亲生的,所以无权来继承遗产。
综合种种,所以觉得他没资格争夺一点遗产,应该全部归妻子娘家亲人。
可是,妻姐说的这些,他又不是故意的。因为。
其一,妻子是一个女人,住院做手术肯定需要日常照顾,他一个男人来照顾,不是太不方便了嘛,所以让自己母亲去北京代替他照顾妻子,这样会方便一些,还带去3万块,也算出钱出力了吧。
其二,女儿才10岁,家里需要有人照顾,他想陪伴女儿长大,接送女儿上学读书等,脱不开身呀。
其三,自己家的房子老旧,环境方面担心不利于妻子的病情稳定,毕竟妻子娘家姐姐姐夫有很大的房子,装修的环境也好,有利于恢复身体,况且妻子跟娘家人关系好,所以娘家人照顾再合适不过,他当然内心也表示感谢过。
其四,虽然女儿不是妻子亲生,但是他们夫妻感情好,女儿也对岳父母喊了十年的‘外婆,外公’呀,继承是理所应当的。
其五,是妻子不愿意待在家里,愿意去上班,所以他只能做‘奶爸’全职在家陪伴女儿。癌症的出现,大多是饮食起居不规律导致,他多次劝妻子少吃肉,多吃素,不要熬夜,不要乱吃东西,可是她不听吧,所以才患癌症。
不伦如何,他也不可能要岳父母补贴钱生活,虽然他不上班,但是他有积蓄的,如果不是妻子患癌症,一家人完全可以继续生活的,不存在吃不上饭的地步。
其六,关于妻子临终前他不去看,不是他不去,是他没第一时间接到妻子娘家人通知,他们只告诉了母亲,母亲又以为娘家人有告知他,所以才产生这样的遗憾,妻子去世他也悲痛,但木已成舟,没办法了。
所以,关于妻子的遗产,属于他的他一分也不少要,才把妻姐及岳父母起诉法院,对簿公堂,但是他们的不积极配合,导致这笔15万遗产,拖了2年还没有结果,一家人的亲情也在妻子去世的当天,瞬间分崩离析,让他十分感慨。
面对这样的一个双方为遗产争夺而涉及的情感纠纷,该如何解决呢?
对此,我的感悟总结。
其一,夫妻,夫妻,在洞房花烛夜的那一刻开始,你们已经合二为一,面对重病的妻子需要照顾,丈夫不是应该的第一人选吗?还会不方便吗?
其二,女儿固然需要人照顾,难道就没有更好的方法吗?比如带女儿一起去医院,亲自体会你对妻子的爱不是更好吗?也有利于培养女儿未来的爱情观不好吗?
其三,岳父母及妻姐家条件尽管好,但是你不方便经常照顾,委托他们照顾,那么就不能在女儿周末时一起去看看妻子,多点夫妻温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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