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嘉鱼县某中学女生遭同学轮流掌掴,打人者还嬉笑着称:打重一点,还要来一次!被打者不敢动弹,满脸发红。当地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同学之间并无矛盾,是在一起开玩笑的行为,本身是好玩的事情。
该工作人员还贴心地为打人者说明:打她耳光的时候,(打人者)手在衣袖里面。
朗朗乾坤,育人者竟理直气壮地信口雌黄。
在纯净的校园里,承认孩子被伤害,究竟有多难?
1
这从来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再强大的社会文明也无法掩饰这一点。
我6岁上学,比班上的孩子要小1岁,就此开启了被欺凌的校园生活。
一次自由活动的时候,班里一个女生纠结了三四个人,准备玩扒裤子的游戏,她们将目标投向了个头最矮的我,一窝风地朝我扑过来,还未反应过来的我,瞬间就被她们逼到了教室墙角。她们张着大嘴哈哈笑着,露出血盆大口,狰狞的双手如同魔鬼,向下撕扯着我的裤子,我死命地挣扎着,哭喊着,到底无济于事。
裤子被扒了下来,我羞愧地蹲下去痛哭,众目睽睽下,无人阻止。她们猖狂地笑着,拍着手庆祝胜利。
当我把此事告知母亲后,她气愤地去学校质问老师时,老师说:“小希妈妈,我没看见呢,小孩子间开开玩笑,打打闹闹很正常,你不要这么较真了。”母亲虽然不肯罢休,但在老师的强压下,最后也不了了之。
那个女生家里很有钱,我不知道这位老师当时一定要息事宁人,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
但是,我不仅没有得到道歉,在后来的校园生活中,反而成了“光屁股”的笑柄。
“开玩笑”、“不懂事”就好像是坏孩子的防弹衣,枪林弹雨中也如入无人之境,何况是打个耳光,扒个裤子?
长大后,那女生曾试图与我做朋友,三番五次与我接近,但对从前的事情却只字不提。我终究选择了远离,她竟对人说,小希太清高了,不愿与我这种凡人成为朋友。
可笑,在老师和父母的双重庇护下,施暴者竟真以为伤害是玩笑,不值一提;时隔多年,她竟又试图动用舆论压力,迫使我胸怀宽大,与她成为朋友。
玩笑开得真大,我都笑出了眼泪。
看,对年幼的孩子来说,伤害是双重的:施暴者分不清玩笑和伤害,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格和尊严;被施暴者得不到道歉和支持,内心充满绝望和愤恨。双方都被无知的教育带向深渊!!
2
我的小学校长是个恶魔,这个词一点都不夸张,他是我们小学所有学生的恶梦。
他的执教生涯,就是一部学生别开生面的受虐史,无论好学生差学生,无一例外地对他万分痛恨,一个老师能做到这个地步,真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他不喜欢和家长谈话,倒是绞尽脑汁发明了多种侮辱学生的手段,比如轮流打耳光、吐唾沫,学生相互对打等等。
扬名全校的惩罚手段,当属轮流吐唾沫。
操作方式为:比如你第一次考试98分,第二次考试95分,那么你就要举着自己的试卷,面带笑容,站在校门口,邀请同学们每人向你脸上吐3口唾沫,期间不许擦脸不许哭不许跑。严正声明:该班级所有同学拥有向你吐唾沫的权利,并必须行使该权利;其他班级如有同学想加入,你要热烈欢迎并表示感谢。
讲起来这场面真是气势恢宏、史无前例、惨绝人寰。
当一口口唾沫向你的脸上飞来,就像一支支利箭刺穿你的心脏,痛彻心骨,寒意丛生。
校长没有开玩笑,他严肃地说,这样可以令我们对所犯的错误刻骨铭心,永不遗忘。可惜我们永生难忘永不原谅的,是他和他的黑暗手段,简直可以载入史册……
最为悲凉的是,没有人能逃脱这一惩罚,而且是命令式的同学间互相伤害。
恭喜校长,不仅荼毒了我们幼小的心灵,还离间了我们稚嫩脆弱的友谊,成功地把本就不多的安全感,从我们身边又拿走了一大半。
当然,校长的女儿除外(世间的特权永远存在),冠冕堂皇的理由在他女儿的身上,瞬间崩塌。他掩人耳目地对其他老师说,她女儿胆小,呵呵,说得我们全班同学都是豹子头林冲一样。
有人找村主任投诉,有人找乡教育机构投诉,全部无津于事。
校长的惩罚依然轰轰烈烈,他带毕业班,每个班级的学生无一例外,都将受到摧残,全校同学都在无望地等待他的离任。
现实竟很顺应学生的期待,甚至超出了我们的预期。他有天突然暴病身亡,消息传来的当天,整个校园里都充满了诡异的喜悦感。
如果说坏孩子的伤害是成人的纵容,那么育人者对孩子的伤害,则是成人与孩童间的扭曲较量,孩子无处可逃,他只有等待,等待自己长大,等待成人离去或死去。
可以说,校长的离世,拯救了整个校园,我们干涸幼小的灵魂,重新充满了生机。
3
在美国,任何人,包括父母,都没有权利打孩子,儿童可以随时报警寻求帮助。所以,校园体罚几乎绝迹。
最著名的当属2015年,马里兰州一名男子,因“令人发指”的虐童致死案,被美国法院判处监禁40年。该男子对一名年仅2岁的男童施加各种“酷刑”,其中包括皮带抽打、脚踢及狂摔,甚至逼迫该男童用钢制烧烤刷刷牙。
审理此案的法官称,“这是迄今为止我遇到的最可怕的虐童案件”。
2015年,震惊中美的“三名留学生施虐同胞案”,案件中,三个少年将受害者刘某的衣服扒光,穿着高跟鞋踹她,扇耳光,用烟头烫伤她,并剪下她的头发强迫她吃下去。
当三个孩子的家长,准备以“他还是个孩子”来“摆平”在国内常见的校园纠纷时,等待他们的,却是两名主犯终身监禁,一名从犯监禁6年。
最令国人震惊的是,美国法律对校园暴力的严苛:被告章鑫磊仅仅是帮忙拿了一把剪刀并开车,就被判监禁6年。
法官在法庭上直言“这些孩子粗暴残忍,既无法治观念,也毫无人性关怀。”
面对法律的严惩,被告忏悔“太多的自由,让我孤独迷失”。
三位施暴者在声明中都向受害者表达歉意。地方副检察官凯西·贾维斯说,受害者愿意原谅他们:“她很开朗,虽然多次被打击,但她最后还是能够原谅。”
运用法律让施暴者认清罪行并表达歉意,受害者才有可能放下伤害,选择宽恕。而非简单地劝慰受害者放下从前,宽恕罪行。
有人愿意认清自己的罪行,才有人可以宽恕罪行。
知乎上,有人在回忆遭遇的校园暴力时写下:我恨不得在无数个梦里,将他们千刀万剐。
在经历了理性情绪行为疗法后,她依然说,我不再怨恨,我选择不原谅。
因为无人道歉,所以她才无从宽恕。
PS:关于法律
美国于1912年创建了保护儿童利益的专门机构——美国儿童局,1974年通过了《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案》,1984年通过了《儿童保护法案》。
2000年到2002年,美国加州等15州通过了禁止校园欺凌的法案。违反者将被停学、开除以及受到民事罚款或刑事处罚,学校和学区也会面临大额民事赔偿金。
美国加州法律将侮辱同学定为“酷刑折磨”,是一项重罪,对酷刑的惩罚是判处终身监禁。
中国目前尚无专门的“反欺凌”及“虐待儿童”法保障,主要依靠其他法律文件,这些规定基本上属于纲要性、宣言式的法律,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法律亟待建立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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