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条金鱼,那个只有七秒记忆的金鱼。或许我回忆完这些,我又什么都不记得了吧……
大概半个月前(不要问我为什么记得,后面会告诉你),我的小主人在秋游的时候买下了我。小主人每天都会跑来看我,我一天最开心的就是这三、四秒。我至少还能活五年吧?五年就是1826天,一天三秒就是5478秒。
可以有这么久的时间呢!
但我总会忘掉一个人——我的小主人,我不想忘掉。我在石头上蹭,在我的鳞片上有几个字:我爱小主人。我不会忘了。
三天前,家里多了个长耳朵的东西,好像是叫兔子吧?主人不再来看我了,连喂食都是小主人的妈妈喂。真的,我不喜欢她喂,我想小主人。
小主人肯定不会忘记我吧?他的记忆肯定比七秒长。说实话,我没有嫉妒兔子。小主人最爱的肯定是我,我不介意和兔子分享小主人的爱。
我会一直等,一直重复着忘却与回忆。一直一直地等我最爱的小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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