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盘古大神开天辟地以来,混沌之力流落人间,孕育上古四大神龙,曰烛龙、曰冰夷、曰五爪金龙、曰应龙。神龙冰夷久居昆仑山顶冰川圣殿,一身龙鳞洁白如雪、晶莹剔透。因其诞生之时汲取了盘古大神部分残余灵力,可掌控冰雪、主宰河流。
数万年前应龙因不满冰夷与生俱来地高贵,便前往昆仑山与冰夷一决高下。不想冰夷实力非凡,应龙大败险些丧命。冰夷虽胜,却在此战中掉落三十六片龙鳞,龙鳞散落人间,后被铸剑师欧冶子尽数寻得。因龙鳞每片约有一斤之重,无法制成单手兵刃,又不忍将其分开锻造,欧冶子便与弟子合力将其锻造为枪,名之“在天”。冰夷龙鳞本为至阴至寒之物,大火烧制二十年方将其融化,一经出炉寒光四射,可谓稀释神兵。各路诸侯为夺此神枪纷纷起兵,一时间天下大乱。
江湖中醉翁亭、飞花门、观音院三大门派为保人间安宁,联手夺得此枪,交由醉翁亭掌门醉翁仙人保管。醉翁将此枪收于门派后山琅琊瀑内,此瀑布水势湍急有千钧之力。依靠瀑下石潭中四朵睡莲的灵力加持,纵使盗枪之徒甚众,一经靠近内力便无法施展。故千年来神枪再无问世,仅存于世人的茶余饭后。
人间虽得安宁,神界却起纷争。
天庭散仙风叶尘,本为天庭第一神将,因不满神界诸多约束,自去官爵,尽享折花酿酒的恬淡。只因游历人间之时偶遇魔界长公主轩辕舞衣,二人一见钟情遂结连理。神魔联姻使本是千古佳谈,使得两界交好再无纷争。风叶尘也因此被誉为天庭第一功臣,再得天帝赏识。虽然风叶尘不求功名,可天庭神威将军龙渊却心生嫉恨,诬蔑风叶尘勾结魔界妄图篡取天帝之位。天帝听信谗言将风叶尘削去神力,打入凡间。坠落凡间之时风叶尘元神一分为二,其一被故友醉翁仙人封存在琅琊瀑内,与神枪“在天”合二为一,另一片元神散落人间,观其方向,似是落在了长安的一户人家。
这一天清晨,京城最大的酒楼“酒仙居”一如既往的打开了大门。酒楼一共六层,是全长安最高、规模最大的一家。牌匾上“酒仙居”三个大字乃当今圣上隋文帝亲笔题名,其奢华阔气的装潢使得寻常百姓望而却步,也成了王孙贵族相互宴请的必到之地。
酒楼首层的大厅里,十来个伙计正在整理桌椅,城内各家商铺也相继撤下门板,似乎长安城繁华的一天就这样被唤醒了。
才破晓的京城,城门还没有打开,瑟瑟的秋风吹在小店的屋檐上,微微作响。忽然,酒楼门口出现了一位老者,七十岁上下的样子,三绺银髯在阵阵微风中静如止水,无一丝波澜。老者一身白衣,全身散发着一种祥和与超凡脱俗之气,看似单薄的身体却犹如万丈高山平地拔起,又仿佛与天边的晨光融为一体,若隐若现。树上的灰雀也停止了鸣叫,似乎对此人颇感兴趣。老者抬手在空气中轻轻敲击三下,店门应声而开。
“呦,客官,刚进城吧,我们店……”小二一如既往的招待客人。老人取下佩剑放在桌子上点了一壶女儿红,二两牛肉,一张胡饼,由于天色尚早,店里只此一人。时间不长,老人酒足饭饱起身要出门,小二赶忙跑上前将其拦住:“唉,这位客官,您还没付钱呢。”
老人笑道:“没钱。”
店小二顿时眼睛就瞪起来了:“没钱!没钱你吃的什么饭,喝的什么酒。”店小二的大嗓门传到了内院,一个身着文生公子氅的少年闻声赶来。此人正是酒楼掌柜林远山之子林清枫,看样子十八岁上下,头上匝着蓝缎公子巾,发迹之下两道蚕眉微微上扬,浓郁的黑色衬出眉下琥珀般的双眸更加明亮。棱角分明的脸庞,洋溢着青春的气息,高挺的鼻梁带着几分傲气。伙计看见林清枫,嗓门更大了:“少爷,这老头没钱还过来又吃又喝的。”林清枫也十分惊讶,从未听过有人敢来酒仙居吃霸王餐,正所谓店大欺客,凭借酒楼与丞相府的私交,即便将此人乱棍打出也无人敢管。林清枫走到近前,本以为是市井无赖,不料想面前竟是一位仙风道骨的老者。林家虽是京城首富,却也家教森严,绝不会做出仗势欺人之事。林清枫见老者一身白衣仙风道骨,面如冠玉、鹤发童颜,冥冥中总感觉此人似曾相识,却又不知曾何时相见。上下打量了一翻,见老者腰悬佩剑,想必是修道之人,便对老者抱拳施礼:“前辈,不知为何,晚辈看您似曾相识,我们可曾见过?”老人笑道:“见过、见过,所以这顿饭就当你为我接风了。”说着便向门口走去。
林清枫赶忙拦住,道:“且慢,敢问前辈如何称呼?”
老人一摆手道:“叫爷爷就行。”
“要是这么说,您还是把钱付了吧。”虽然按岁数林清枫并不吃亏,可是猛地被人当成孙子,心里当然不好受。
老人左躲右闪,还是被林清枫挡在门口,无奈解下佩剑,道:“老夫的确身无分文,这把剑给你,足够了吧。”
林清枫八岁习武,以家里的财力,神兵利刃倒也见过不少。接过剑来左手执鞘右手撤柄,缓缓用力,只见剑身如泉水一般悄然流出,虽然给人的感觉阴柔至极,但却剑光四射,瞬间充斥了整间酒馆。见此情景林清枫不禁大惊失色!抬头再去寻那老者却是踪迹不见。
“人呢?”林清枫喊了一声,伙计们纷纷跑来,道:“少爷,那老头刚刚还在这,一眨眼的功夫就不见了。”
林清枫按挑大指,此乃高人也!急忙转身出门,却与一个正要进门的人撞了个满怀。那人身高过丈,林清枫的脸正撞到那人的护心镜上。林清枫“哎呀”一声,捂着脸抬头观看,只见此人气宇轩昂,盔命甲亮,眉宇间威风凛凛让人不禁望而生畏。
“大哥,你来我这喝酒也要顶盔贯甲啊。”林清枫揉着鼻子道。
那人道:“喝什么酒啊,刚巡城回来,到你这吃顿饭。”此人正是隋朝天宝大将宇文成都,因幼时便于林家交好,故清枫唤他一声大哥。
酒楼的伙计看见宇文成都来了,不用吩咐,直接把他最爱吃的菜一一端上来。
“看你慌慌张张往外跑,是不是看上谁家姑娘了?”宇文成都调侃道。
林清枫哼了一声道:“姑娘有什么意思。”
“呦呵,那你倒说说什么才有意思?”
“刚有个老头酒足饭饱后没钱付账,便拿此剑来抵押。”林清枫把剑递与宇文成都:“正好大哥你来了,快来鉴赏鉴赏此剑。”
宇文成都接过剑来,透着剑鞘便感到一阵寒意,拔出剑来,银色的光芒夺人二目。只见剑身之处刻有夙泉二字,看来这兵剑是有名字的。
“此剑并不在天下名剑之列,可看着寒光四射之状也绝非等闲兵刃,小子,这回你赚了。”
“可此事蹊跷的很。”林清枫不解道:“那老前辈身手了得,能在我眼皮底下突然消失,我冲出门外正是为了寻他踪迹!”
“竟有此人?”宇文成都将信将疑,将宝剑夙泉送回鞘中,交予林清枫。二人跪坐在桌旁,林清枫还在讲述着刚才的老者如何神秘莫测。看这少年像说书先生一样手舞足蹈的讲故事,倒成了这位天朝大将唯一的趣事。
东宫。
羽林军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看上去太子已然休憩,可这宫内的歌舞升平又有几人知晓。
七十二名美女半裸着身体围在太子身边,或扇风、或倒酒,杨广正在这人间天堂里过着神仙般的生活。
突然,一名侍从匆匆跑来,凑到杨广耳边,小声的嘀咕了几句,只见杨广大喜,退去了身边的舞女,穿戴整齐对侍从道:“唤他进来。”
侍从急忙跑出去,时间不长,一少年信步迈入店门,着一身雪段银装,虽是素色,但材料上绝不亚于王孙贵族的服饰。此少年眉清目秀,又衬着一身银装倒也十分英俊。手执一精致沉香木盒,丝毫不顾宫廷的礼仪径直走到杨广近前,躬身施礼:“草民林清枫参见太子殿下。”
杨广大喜,笑道:“此次带来多少坛美酒呀?”
“回殿下,不多不少刚好五百坛。”
“哈哈,太好了,本王一天不饮你家的美酒便感觉浑身不适,你来的正是时候,来人,赏!”杨广见林清枫前来送酒,自然是喜笑颜开。
杨广初见林清枫之时,觉得此人少年才俊,言谈举止落落大方,更无溜须拍马之举,与宫中之人大有不同,甚是欢喜。便准许其可随意进出东宫,并免去一切宫廷礼仪。
林清枫上前小心翼翼的打开手中的沉香木盒,道:“皇上圣明,草民去东海的确偶得一宝,相传是东海龙宫之宝,怕遭贼人惦记,不敢放于家中,便给殿下您送来了。”
杨广哈哈大笑:“你这小子,竟敢拿本王寻开心,快将宝物拿来,若是寻常之物,你可得小心了。”
林清枫打开木盒取出来一把折扇,杨广接过来定睛观看,不禁暗自惊呼!这把折扇长约一尺,微微泛着紫光,两根大骨,十六根小骨皆是由整块的水晶研磨加工而成,扇面的材料是一层水幕,当中一条白龙尽情游曳。此时杨广脸上的表情已经凝固了,从未见过这般神奇之物:“怎么……怎么可能!天下怎么会有这般宝物!”
林清枫见其大惊失色,缓缓道:“殿下,这……可是宝物?”
“哈哈……”杨广将宝扇放入檀香木盒,交与侍从,笑道:“不错,此物确实世间少有,不过本王可不想占你便宜,说吧,想要什么赏赐。”
“谢殿下,草民确有一事相求。”
“但说无妨。”
“实不相瞒,草民过些时日要赴南海一行,路途遥远,家中马匹恐怕难以胜任此行,还请殿下赏一匹坐骑。”
“嗨,宫中的宝马良驹任你挑选。”
“不知殿下可否割爱,将坐骑狮子骢赐予草民。”
“这有何难。”随即叫人去牵马,“不过此番南海一行,千里之遥,途中响马猖獗,清枫,你可要小心呐。”
“烦劳殿下费心,清枫定会谨慎行事。”
“如此甚好,时间不早了,你且回去早些休息吧。”
“清枫告退。”
林清枫走出皇宫,皇城内一片寂静,仰望夜空,繁星点点,依然宁静,依然祥和。
次日清晨,林清枫将贴身的仆从林虎叫至身旁,道:“小虎子,你去将太子赐我御马一事,宣扬出去。”
“少爷,我能问一句么,别人出去都是低调行事,免得有贼人来劫,您这是何意啊?”
“你不懂。”林清枫摇摇扇子,道:“我等皆无官职在身,但是太子的坐骑却至少相当于二品官员,你向沿路的官府衙门透漏消息,到时候咱们一到,那些官员若知道此马是太子殿下所赐,还不得像孝敬亲爹一样孝敬咱们,何况此行是为母亲到落伽山还愿,金银少带,不必担心。”
“明白了,少爷我听您的。”
半月的时间匆匆而过,转眼间已到了临行之日。
“枫儿,路上一定要小心啊,钱一定要带够,你这头一次出远门,要不娘跟你一起去吧。”林清枫的母亲一万个不放心。
“哎呀,娘您把心放在地上,我都十八岁了,何况勇叔跟我一同去,不用担心。”林清枫头一次出远门,心里自是兴奋。
这一日,长安城外的天格外阴沉,雨水在天空中缠绵着不愿落下。城郊的小路上,林清枫一马当先,同行的四名仆人紧随其后,静静地消失在烟水朦胧的晨色中……
长安到南海,千里迢迢,林清枫虽是富家子弟,可并无丝毫公子架子,与仆人同吃同住,一路上谈笑风生关系甚是融洽。
眼看深秋已过,天气慢慢转凉,又过了个把月,这一日凛凛的寒风夹杂着雪花,六棱冰晶飘飘洒洒,打在脸上隐隐作痛,让任何人都不想再前进一步。
主仆一行顶着风雪来到了秦扬城外,城门紧闭,门口站着两名军卒,刚要上前去通名报姓,只见城门缓缓而开,守城的官员名叫李义,带着一行人出门相迎:“林公子远道而来,辛苦辛苦。”
林清枫在马上侧身跟管家林虎低声说道:“你看看,我就说吧,冲着殿下这匹马,对咱们必定好生招待。”
几个人甩蹬下马,进了城门,被请进秦扬城最豪华的酒楼,寻霜楼,李义安排手下,对林清枫等人照顾的无微不至。
车马安置好后,已近晚饭时分,林清枫等人来到酒楼前厅,找了一个不起眼的位置坐下,点了几道菜,边吃边聊。一会儿的工夫,店里的客人越来越多,跑堂的伙计忙的不亦乐乎。门外风雪交加,屋内确实其乐融融。
突然,只听“哐当”一声,大门被猛地撞开,一个大汉破门而入,掸了掸身上的雪,高声喊喝:“小二,给爷上一壶最好的酒!”众人闻声纷纷向门口望去,这名大汉身高过丈,虎背熊腰,足下一双洒鞋奇大无比,宛如小船一般,身后背着一把金背鬼头刀,看上去凶神恶煞一般。自己独占一张大桌,伙计手脚麻利,端来一壶酒,道:“三十年的女儿红,客观您慢用。”
“再来五斤牛肉,两张胡饼,去吧。”说罢端起酒碗一饮而尽,紧接着“噗”的一口喷出,大骂:“这他娘的也能叫三十年的女儿红,我看连三天都没有,谁是掌柜,快给我滚出来,拿不出好酒,老子砸了你家店。”于是一张拍下,面前的方桌应声而裂。
这家酒楼唤作“寻霜楼”,以其美酒香甜可口而文明,仅仅开业两年,便已经营到如此规模,在秦扬城内算得上首屈一指,酒香飘扬百余里,城外之人也都慕名而来。而今日这大汉口出狂言,分明是来挑衅滋事。
这时,从酒店二楼走下一人,不到三十岁的年纪,英俊的脸上透着浓厚的书生气息。此人正是酒楼的掌柜段文熙,段文熙来到这大汉近前,拱手笑道:“客官息怒,本店小本经营,酒质确实低劣,还请客官见谅,不如这顿饭由小生请客如何?”段文熙知道他并非城中之人,只当他是市井的无赖,仗着一把力气混吃混喝,打发走便是。不料那大汉剑眉倒立,骂道:“呸,没有好酒不要紧,但说这是三十年的女儿红便是对酒的不敬。”
店里的客人多半都是城内之人,知道段文熙人品上佳,更是诚信经营,因此对这大汉甚是不满,但是见这厮如此盛气凌人,皆是敢怒而不敢言,更有胆小者留下银两便匆匆离开。
在这个酒楼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林清枫等人依然把酒畅谈,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殊不知与林清枫同行的这四人皆是林家顶尖的高手。总管林勇本是羽林军总教头,只因在得罪了朝中权贵,被贬出朝廷永不录用,在林家谋了一份总管的差事,虽是奴仆,但在林家地位很高,即使是林清枫也要尊称他一声“勇叔”,另外三人林狮、林虎、林豹十几岁进入林家,与林清枫一起同林勇习武,皆是林勇的得意弟子。京城林家虽不是达官贵族,但毕竟也是富甲一方,这几个护院仆从也非等闲之辈,所以遇到今日之事并不在意。
林清枫生代管酒仙居以来,天天与酒打交道,心想:“这酒虽不及自家的,但说是三十年应该不假,竟被这厮鄙视的一无是处,虽说出门在外应少生事端,但此人前来闹事着实可恨。”
年轻人心高气傲,抬手打开随身带的酒葫芦,葫芦里装的正是酒仙居向朝廷供奉的御酒,道:“这位壮士好生爽快,在下佩服,想敬阁下一杯,不知可否赏脸。”顿时,屋内所有的目光金属集中在林清枫的身上,只见林清枫不慌不忙地将手中的酒杯斟满。蓦地酒香四溢,动人馋涎。那大汉转头望来,似乎才发现林清枫等人,轻哼一声站起身来。看热闹的人不由得退后几步,大汉身形一晃闪到近前,如风似电,林清枫心下骇然,暗挑大指,“好俊的步法,如此庞大的身躯竟这般轻巧”。
大汉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随后抿了抿嘴,道:“京城酒仙居。”
林清枫大吃一惊。
“若我没猜错,你便是林清枫。”
“正是!请问阁下……”林清枫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哈哈哈哈……,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大汉从怀中掏出一本书,交与林清枫,道:“我乃醉翁亭黄浊,奉掌门之命将此书赠送与你,日后定有用到之处。对了,掌门还说你若收下此书,便替我把账付了。”说罢转身离开,一阵风般消失不见。
“壮士且慢,是哪个掌门?”可声音刚出大门,便被淹没在风雪之中。
林虎凑到身边,小声道:“少爷,咱们好像上当了,收了本破书就得帮他结账,太亏了。”
“用你说!”林清枫瞪了他一眼。
林清枫虽然不知道何为醉翁亭,更不知道掌门何人,平白无故吃了个哑巴亏的确心中不悦。
林清枫看了看手中的书,破旧不堪,而且里面尽是残页,隐约能看出来记载的是一种轻功,唤作“逍遥步”,可书卷残缺不全,也不知此轻功是真是假。林清枫抬起头,见客人已经希希散散的撤去,只剩自己这五个人和掌柜段文熙。
“勇叔,你们先回房休息吧,我有事和掌柜相谈。”林勇等人各回各屋,林清枫起身向段文熙走来。
“莫非……”
林清枫在他身后驻足,见他正在翻阅一本厚厚的书,口中念念有词,便没打扰。
“没错,就是他!”
段文熙隐约觉着身后有人,回头看见身林清枫点头一笑,缓缓道:“这本《志异录》记载了五百年来所有的奇人异事,刚才那位壮士正是书中所言的鬼面刀仙,公子若有兴趣,不妨到内间一叙。”
整整一夜的畅谈,林清枫得知段文熙本是云南将军府的贵公子,天资聪慧过人,为了寻找离家出走的妹妹,辗转数千里,不曾想在途中遭遇劫匪,险些丧命,万幸被一侠士救到秦扬城中。寻亲之路漫长,段文熙便开个小店以谋生计,两年来经营的甚好,才有了今日的“寻霜楼”。
数月前,一位老者前来投宿,结账之时发现囊中金银已被贼人所盗,无奈之下拿出一本旧书欲抵此债,段文熙宅心仁厚,花五两银子买下此书,并送老者离开。当夜段文熙随意翻阅此书,发现其中记载的竟是五百年来的奇人异事,今日正是从此书中找到那名闹事的大汉。书中记载,一百年前有一位侠客名叫黄浊,本为秦扬人氏,自幼习武,虽然长相凶恶却是侠义心肠,凭一把金背鬼头刀在城中行侠仗义,惩奸除恶,当地人称鬼面刀仙。后来偶听得人间有一修仙之地,便开始了他的仙山之旅,数十年后,刀仙的义举已成为传说,秦扬城的人都以为鬼面刀仙已不在人世,便在秦扬郊外为他修了一座衣冠冢,虽是空坟但年年有人祭拜,距今已百余载。
窗外风雪渐止,微白的天光破晓了整个秦扬城。
“清枫,你们还要赶路,且到客房休息片刻。”
林清枫站起身来,道:“无妨,万没想到这一路之上竟能遇到段兄这样的知己,真乃三生有幸,不过有句话不得不说,你家的酒固然不错,但比起‘酒仙居’还是差了些许,他日到了京城,我们不醉不休。”
段文熙见林清枫虽是富家公子,但却没有丝毫少爷架子,谈吐风趣随和,以礼待人,也是十分欣赏,两人很快便成了至交。
分别之际,艳阳高照,出奇的温暖,老天似乎要融化这离别的感伤。
“段兄,别忘了京城一叙。”
“一言为定,到时候好酒可别舍不得拿出来。”
“岂敢岂敢,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林清枫飞身上马,头上虽是艳阳高照,可前路却被一片阴云笼罩,像是要吞噬一切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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