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其所好,施之以饵,因势利导,攻无不克。
销有坐销、推销、营销之别,上兵伐谋,营销为创业者生存之基,必通达之,后方可言富。
譬如钓鱼,不以饵与之,鱼焉来也?销货之术,同于此理。
饵即诱因,先诱市客于前,再步步推进,引其阶升而上,顺利达成售卖之果。
先聚人气,后聚财气。此生财之理,百业悉然。
是故营销必用饵,其义有三,分述之:其一,鱼塘义。放饵必觅市客集中之所,此地谓鱼塘。销货最忌坐以待客,必出而觅之,处其所集,观其所行,问其所好。
其二,低价义。价格乃决策之门槛,低价速行,高价缓行,此人之常情。
尤以初识商家之宾客,无信赖之铺垫,难为高价之决定。故新客必售之以低价高质,诱之以利而速买。继而再销高价之货,则顺成之。
其三,锁定义。所设之饵必分多次用之,诱导市客数以复归。信与日深,销与日增。饵不必为予之原有,可借之于人,但为宾客之所好,即可用之。且不可固执,宾客之好随时境而变,是故饵应常变常新。
凡企业家必通达营销,此为存亡之本,获利之基。饵为权巧方便之法,然其终谓小术,不可沉溺。
货之至善乃不易之王道。
参考文献:
《易经》
《中庸》
《大学》
《论语》
《孟子》
《资治通鉴》
《传 习录》
《孙子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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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
《商君书》
《庄子》
《汉书》
《 史记》
《卧龙传》
《韩非子》
《鬼谷子》
《四书章句集注》
《范蠡商道》
《二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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