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报警之前做好现场取证
先收集第一手资料
是不是更好的切实保护到孩子们
而不是因为被情绪控制
想想肯定会很愤怒啊
可是报警就有用么?
对方不承认,公职人员不作为怎么办?
是不是应该和家长联合起来一起侦查
收集多方原始证据
比如在小孩的衣服上装针孔摄像头
工具之用上学期间保持开启状态
有危险情况,及时出现在事发现场
至少作为家长,校园总是进得去的
在各方说辞下,如果有几份视频资料
自然有责方就百口莫辩了
而且可以曝光作案的恶人
比起扑风捉影的说辞
更能惩治到具体的恶人
才是真正的达到遏制的作用啊
不然恶人总认为平民无能,为非作歹
普通人也可以侦查,收集证据啊
想来法律意识的建立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常有做最坏打算的准备
比如涉及合同类的意见分歧,
如果是电话中,我会开启录音功能
微信则尽可能文字沟通
涉及有可能商业合作有疑虑的对象
多会上网搜索是否为被告,涉经济类纠纷
最坏的情况没有发生,自然便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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