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阳光小事》文//阳光之恋
你生命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是你自己吸引而来……
周末了,觉得儿子在长个,就想弄好吃的。
早上,弄了牛扒、火腿、煎饼和煎蛋,又有楼上姐妹送来的豆豆粥,儿子和邻居孩子一扫而光。
看着他们俩胃口好好,我又决定中午再做一只香香的鸡,让他们用手抓来吃。
结果本来要做葱香鸡的,没有葱,我就心想用蒜米也行吧。
还自嘲说:所谓的创新,原来是因为没有传统做法所需要的配料(葱),只好就地取材(蒜),整出了新口味。
打开盖,一样香气扑鼻。
我招呼邻居一起品尝。邻居说孩子学校的两个老师马上到家里来了。我说正好,大家一起吃。
当我把整只鸡端过邻居家,我见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就是十年前,我曾把她从水里拉上来的女孩。
那时我回母校学习,在图书馆一楼等人,院子里有一座假山,还砌有池沼,一个大约两三岁的孩子在池沼边上弯着腰玩。
我正纳闷周围有没有大人看管,突然噗通一声水响,只见小孩的两脚朝天上了。
我冲过去,把她拉起来。她因为一头扎进水里的,也被吓着了。
但因为拉得及时,估计没有灌水,她一会就哭出来了,说找爸爸。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把她带去她爸爸那里,原来是我认识的一个历史老师。
我告诉他孩子掉水里了,快回家换衣服。
他看着落汤鸡的孩子,就着急起来。我转身走了。
十年过去了,极少想到这件事,就是再在后来也做过几件危机干预后,我曾陷入过一个困惑中,为什么我会遇到那么多件危急的事。
你生命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是你自己吸引而来……
哪怕就是在某处呆一会,也会遇到落水孩子?(这时我才会提到这件事)。难道这就是吸引力法则?
又或许是我前世罪孽太深,今生让我赎罪。
今天,神奇的是,我会遇见这个女孩,按理说我们极少机会遇见的,但是因为邻居孩子一定要去市里读书,偏偏选进了那个学校,女孩妈妈是领导,而邻居孩子刚好与女孩同班。所以才有了这次见面。
当然,我不会与她们提这件事。她的妈妈肯定不知道有过这样的事,女孩当时很小,也不会记得这事。
孩子的爸爸也可能以为只是掉进水,弄湿衣服而已。
我想,当时,如果我不在场,小女孩也许也挣扎起来,也许也有其它人看见。
总之,现在看见她长得听挺可爱的,听说成绩也不错,便是一种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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