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蒙说有趣,是一辈子的春药。
王小波说一辈子很长,就找个有趣的人在一起。
想想真的要把无趣每天慢慢耗尽,也是相当不易了。
当然,在这里我觉得我们并没有必要去从什么所谓的学术角度定义什么是“有趣”,什么是“无趣”,否则就显得我们真的有点无趣了。
前几天偶然在聊到“对什么比较感兴趣”的话题时,突然发现我并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是什么:很多时候总是希望逃避开自己的生活圈,能够对周围发生的任何事漠不关心,最好是只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于别人抛的梗很少接得住;对于别人开的话题我也大都没兴趣。
更多时候我嘲笑自己是旧媒体人,而完全不像一个正经的新媒体运营者。或许是我对一切都没有深情吧!
其实更简单的总结是:我就是一个无趣的人。
好像自己已经把生活过成了一种慵懒的模样,一直坚持着自己的无趣。无趣地思考、无趣地阅读、无趣地学习......但似乎我享受我的无趣。
每次下班回家的路上,我总是能看见老人们一脸天真,聚集在广场空地上做儿童操和跳集体舞,相反孩子们却满脸沧桑,从早到黑被关在校内的教室里做无穷的功课......
是的,难道你不承认,这个世界的确无趣么?恰恰我觉得这又是最有趣的地方,因为我们根本想象不出,这个时代会有多么的无趣。
有人做过以下研究
(自绘粗糙,请见谅)比如上面两张图,哪一张让你觉得更有趣?而哪一张又让你觉得更舒服一些呢?
问了很多人,90%的人都觉得第(2)张图更有趣,而第(1)张图让人觉得更舒服。
美国心理学家也做过类似的研究,但凡有趣的事物通常不会让人太舒服,而在舒适区内的事物往往又都不太有趣。
其实,看看自己周围,大家一直在提倡“要有趣地生活”。然而往往于当下的时代背景,“有趣”显然已经被演绎得变了味儿。抖机灵、刻薄也被当成是有趣。
大家都一窝蜂地苦心孤诣上下而求索所谓的有趣,本来这个词没什么问题,但是用的臭人多了,这个词也就跟着变臭了。因此,任何事物的流行都是应该值得警惕的!
就比如说最近耳熟能详Bridge的《老大》这首歌,相信大家总会哼上这么一句“我想在跑车里,想要一辆法拉利,想要钱人名币,一切的一切都得靠你自己”。
中国有嘻哈的力量让这些原本小众的地区说唱人嗷的一下火了。不管走到哪里,也不论什么品牌什么场合,你都在听到这首分享曲。会突然发现相当大一部分你就该厌烦这首歌曲,甚至是这个人了。可以说,bridge唱老大也该唱吐了。
再打一个比方。有趣就像是一杯三十块钱的星爸爸,能够满足你内心的优越感,却无法时时刻刻享有;无趣则是随处可寻随手可得的凉白开,平淡无味却最能解渴。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打着有趣的幌子,实则只是比那些所谓无趣的人更懂得如何去消遣。
「有趣」这个词已经变臭了同样地,我也更讨厌“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这句话。之前常见很多人都喜欢用这句来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我总觉得这些人是肤浅的,更让我非常不解的是一个人长得好不好看和有趣还是无趣这两者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吗?这句话似乎在暗示好看的人无趣的很多,而难看的可能是有趣亦或是无趣。
我只能说,这些把“有趣”作为选择标准的人恰恰就是“无趣”的灵魂,他们往往只能看到或者体验到单一而有限的“有趣”。
如此到反而让我觉得无趣,是一辈子的催情剂。
索然无味,才能尝出人生百味。当所有的公众号在解读同一事件并告诉你关注它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的时候,我发现:无趣正变得越来越罕有。换句话说,我不过是另一个你。
学会享受无趣,才能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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