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烽火长歌
01
马小欢是个学霸,可是在恋爱中,他就是一个白痴。不过这也无妨,任何问题都有解决的办法,所谓条条大道通罗马便是如此。
尽管谈恋爱也有技巧高低之分,但是有一点颠扑不破的真理,真心实意地喜欢对方,这点总是没错的。
马小欢这辈子最擅长的事情就是一根筋,所以他能够成为学霸,同样的技能用在恋爱上,同学们觉得他有成为情圣的潜质。
从此以后马小欢天天早上起床,雷打不动的背单词结束之后,第二重要的事情就是给王小花送早餐。
只要王小花说要吃啥,这小子都会屁颠屁颠地去弄过来,然后端到王小花宿舍楼下。
来往的女生看这个愣小子天天准时在这里点卯,老拿炯炯的眼神招呼他。
马小欢浑身不自在,畏畏缩缩像个贼人,恨不得把脑袋给缩到腔子里去。
从小活到大,哪里经历过这样的局面,在前面十八年的生命中,他就没有喜欢过除了妈妈跟姐姐之外的女人。
这一次的恋爱来得突然,让他有些措不及防。
不过好在一根筋的人自有他的强大之处,即便诸多不自在,但是只要他认准的事情,还真没有人能把他拉得回来。
02
远比每天早上送早餐这件事更尴尬的事情最近也发生了一次,所以,送早餐,被人看,这不算个啥。
那次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
王小花那天在图书馆突然肚子疼。
图书馆是马小欢跟王小花约会的地方,因为在马小欢的大脑里,暂时还想不出来比图书馆更浪漫的地方了。
这里简直就是学霸的天堂,马小欢认为王小花一定也会喜欢此处。
马小欢一头扎进图书馆专心做题,王小花却取出几本时尚和情感类杂志在那里有一搭无一搭地翻看。
过了不大一会,王小花突然皱眉,跟马小欢说肚子疼。
学霸马小欢赶紧放下手中正咀嚼得很有滋味的一道难题, 问王小花怎么了。
王小花说来例假不舒服,马小欢傻眼,自己看过的书中,没有哪本说过这是个情况该怎么处理。
还是王小花善解人意,只是说让马小欢送她回宿舍吧。
马小欢诺诺答应,小心陪着女神回宿舍。
王小花上楼之后,给已经回宿舍的马小欢打电话,吩咐帮忙买一包卫生巾。
马小欢诺诺答应,脑海中却起了战争,卫生巾是啥他还是知道的。
可这个事情可真正的为难死人了。
挣扎了许久,马小欢还是下楼了。
可天知道,下楼前,马小欢差点都臊得快挪不动步子。
满脸憋得通红,仿佛要上刑场一般,马小欢把自己搬到了楼下小卖部门口。
在小卖部门口呆立了好一会,眼神偷摸得往货架上瞟,心里不断给自己打气,以前我也经常买学习用具嘛,这个东西跟学习用具是一回事,我给钱,老板娘给我东西,找我钱,然后我拿了东西就跑。
等等,为啥要跑,走就是了。
嗯,就是这个节奏。
马小欢同手同脚地走到了小卖部窗口,想开口,却觉得嘴唇发涩。犹豫了一会,咽了一口口水,正待开口,旁边来了两位女生,买文具。
马小欢又不敢言语了。
等了好一会,旁边人不见少,反倒更多。
看到马小欢站在旁边,也不言语,老板娘询问,小伙子要买啥。
这下被逼到了墙角,马小欢瓮声瓮气地,头也不敢抬,手往放着卫生巾地隔板上指了一下,就一下,方言都冒出来了:“买,买‘喏锅(那个)’”
“喏锅?”
老板娘有点蒙圈,货架上那一片有好些东西,到底“喏锅”是个啥?
“小伙子,到底要买啥,说明白喽!”
“就买喏锅,喏锅。。。”马小欢满脸通红,脑袋都快憋炸。
看着他这窘迫的样子,旁边聪慧的姑娘猜出来,跟老板娘说:“是给女朋友买卫生巾吧!”
老板娘看了一眼满脸红得发紫,紫里透黑的马小欢,笑得快直不起身,旁边的姑娘们也在笑。
这个傻黑蛋子,是被哪家姑娘收了!
老板娘拿出一包卫生巾,刚放在柜台上。
马小欢“嗷~~”的一声,一把薅住,然后头也不回地撒腿就跑。
“还没给钱呐,嘿,小伙子,还没给钱呐!”
之前打的腹稿全然乱了节奏,马小欢只记得两个词:拿了,跑。
老板娘一脸黑线。
旁边一众姑娘互相搀扶,快要笑得趴倒在地上。
03
远处,有个姑娘呆呆看着狼狈而逃的马小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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