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默念他的名字一千遍,每天三遍,等到999遍的时候问问自己,还要不要再坚持。而我,已经坚持了999三遍,每当我要数第1000遍的时候,你的一个回眸,又让我坚持了很久很久。
我叫暮木,朝思暮想的暮,百年枯木的木。今年23岁,是无名大学的一名大三的学生,再过一年我就要离开这所学校,踏上崭新的职业生旅,唯一遗憾的是,从小到大就没有谈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但唯一庆幸的是,我喜欢的人,也在这所学校。
人家都说,没有暗恋的青春是不完美的青春,青春时期的我们,总会莫名其妙喜欢上一个人,也许是因为他的成绩优异,也许是因为他的一个笑,也许是因为觉得他真的很好,又或许只是一个回眸,就让那双明眸的主人进了心,从此心门关闭,他出不来,别人也进不去。
他就是这样的人,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你一看他,好像你就是他的全世界一样。他叫林宸,今年已经大四了。最近正在公司实习。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见到他了。上一次见面大概是他回学校交毕业材料的时候。匆匆路过,匆匆别离,就好像注定了我们的结局。
说起他,我大概就有了停不住的话题。那时候,我上大一。由于学校和家是在同一个城市,所以我拒绝了父母的接送,自己一个人来到了学校,以为说只要东西放好,采购一部分物品就够了,但是面对空荡荡的宿舍,我还是傻了眼。一眼懵逼的我,只好跟着我的舍友一同去采购。买着买着,我们就再也提不动了,只好走几步休息一下,再走几步,再休息一下,假装看不见旁人那异样的眼光。就在这时,他出现了,大概是从图书馆回来的他,看不下去我们这样提东西,便来到了我们的身边,看着我们说“我来帮助你们吧。”那一刻,大概就好像他会发光一样,满眼满眼都是他。
他帮我们把东西提到了宿舍里,本着开学第一天的原则,宿管阿姨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让他上去了。我们的宿舍在7楼,没有电梯,只有楼梯。没有东西提着已经够累了,更不用说那么多的东西,他帮我们把东西提了上来后就离开了。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那时候的我们总在开玩笑说,他的名字叫做雷锋。
就这样,我们再也没有见过。生活中的忙碌总会让我们忘了曾经有哪些瞬间被感动过,也忘了曾经你遇见过的他他他。再一次见他,是在图书馆,他穿着一件丑小鸭的T恤,放眼望去,最耀眼的就是他,他的周围还有他的一群小伙伴,小伙伴们偷偷传着纸条,眼里止不住的笑意。他的脸微微有些泛红,但还是遮不住那双明亮的眼睛。“真是太可爱了吧!”看着看着,就忍不住瞧着他,可能是我的眼光太明显了,他也忍不住朝我看来。对视了几秒,又只好尴尬的看着书。隐隐约约又听到了他小伙伴呼唤他的声音,瞧着那意思,似乎是在说我,而我,眼里的书再也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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