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奏,语言的音乐美
文学艺术的各种形式互相渗透、互相影响,是文艺史上带有规律性的现象。而在各种文艺形式中,诗歌是最活泼、最有亲和力的一种。它和散文结合,成为散文诗;和戏剧结合,成为歌剧。它和绘画所使用的工具虽然不同,但是互相渗透和影响的关系却显而易见。古希腊抒情诗人西蒙尼德(Simonides)说:“诗为有声之画,画为无声之诗。”我国的张浮休也说:“诗是无形画,画是有形诗。”苏东坡则说:“少陵翰墨无形画,韩干丹青不语诗。”筱筵说:“朗诵诗歌会浮现出作者所描述的画面里,谱写诗歌会浮现出作者所想象的画面里。”都指出了诗与画的密切关系。至于诗歌和音乐的关系就更密切了。西方的文艺理论认为诗歌和音乐部属于时间艺术。音乐是借助声音构成的,诗歌也要借助声音来吟诵或歌唱,而声音的延续即是时间的流动。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每一篇都可以合乐歌唱。《墨子·公益篇》里“弦诗三百,歌诗三百”的话可以为证。《诗经》风。雅、颂的区分也是由干音乐的不同。诗和乐象一对孪生的妹妹,从诞生之日起就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诗,不仅作为书面文字呈诸人的视觉,还作为吟诵或歌唱的材料诉诸人的听觉。
既然诗歌和音乐的关系如此密切,那么诗人在写诗的时候自然会注意声音的组织,既要用语言所包涵的意义去影响读者的感输又要调动语言的声音去打动读者的心灵,使诗歌产生音乐的效果。然而中国古典诗歌的音乐美是怎样构成的呢,本文拟从汉语的特点入手,结合诗例,对这个问题作一番探讨。
节奏,合乎规律的重复形成节奏。春夏秋冬四季的代序,朝朝暮暮昼夜的交替,月的圆缺,花的开谢,水的波荡,山的起伏,肺的呼吸,心的跳动,担物时扁担的颤悠,打务时手臂的起落,都可以形成节奏。
节奏能给人以快感和美感,能满足人们生理上和心理上的要求,每当一次新的回环重复的时候,便给人以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见到老朋友一样,使人感到亲切、愉快。颐和园的长廊,每隔一段就有一座亭子,既可供人休息,又可使人驻足其中细细观赏周围的湖光山色。而在走一段停一停,走一段停一停这种交替重复中,也会感到节奏所带来的快感与美感。一种新的节奏被人熟悉之后。又会产生预期的心理,预期得中也会感到满足。节奏还可以使个体得到统一、差别达到协调、散漫趋向集中。众人一起劳动时喊的号子,队伍行进时喊豹口令,都有这种作用。
可见,仅仅是节奏本身就具有一种魅力。
语言也可以形成节奏。每个人说话声音的高低、强弱、长短。各有固定的习惯,可以形成节奏感。这是语言的自然节奏,未经加工的,不很鲜明的。此外,语言还有另一种节奏即音乐的节奏,这是在语言自然节奏的基础上经过加工造成的。它强调了自然节奏的某些因素,并使之定型化,节奏感更加鲜明。诗歌的格律就建立在这种节奏之上。然而,诗歌过于迁就语言的自然节奏就显得散漫。不上口;过于追求音乐节奏,又会流于造作。不自然。只有那件既人损害自然节奏而又优于自然节奏的、富于音乐感的诗歌节奏才能被广泛接受。这种节奏一旦被找到,就会逐渐固定下来成为通行的格律。
诗歌的节奏必须符合语言的民族特点。古希腊语和拉丁请;元音长短的区别比较明显,所以古希腊诗和拉丁诗都以元音长短的有规律的交替形成节奏。有短长格、短短长格、长短格。长短短格等。荷马史诗《伊里亚特》和《奥德赛》都是由五个长短短格和一个长短格构成,叫六音步诗体。古梵文诗主要也是靠长短格构成节奏、德语、英语、俄语,语音轻重的分别明显,诗歌遂以轻重音的有规律的交替形成节奏,如轻重格、重轻格。
中国大典诗歌的节奏是依据双语的特点建的,既不是长短格,也不足轻重格,而是由以下两种因素决定的。
首先是音节和音节的组合。汉语一个字为一个音节,四言诗四个音节一句,五言诗五个音节一句,七言诗七个音节一句,每句的音节是固定的。而一句诗中的几个音节并不是孤立的。
音节的组合不仅形成顿、还形成逗。逗,也就是一句之中最显著的那个顿。中国古、近体诗建立诗句的基本规则,就是一句诗必须有一个逗,这个逗把诗句分成前后两半,其音节分配是:四言二二,五言二三,七言四三。林庚先生指出这是中国诗歌在形式上的一条规律。并称之为“半逗律”。他说:“‘半逗律’乃是中国诗行基于自己的语言特征所遵循的基本规律,这也是中国诗歌民族形式上的普遍特征。”
揭示了“半逗律”,我们才能解释为什么有的句子凑成了四、五、七言却仍然不象诗,原因就在于音节的组今不符合这条规律。揭示了“半逗律”,还可以解释为什么六言诗始终未能成为主要形式,就因为二二二的这种音节组会无法形成半逗,不合乎中国诗歌节奏的习惯。
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读四言诗觉得节奏比较呆板,五七言则显得活泼,其奥妙也在于音节时组合上。四言诗,逗的前后各有两个音节。均等的切分,没有变出。五七言诗,逗的前后相差一个音节,离变化于整齐之中,读起来就觉得活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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