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学中无论哪一种课堂形式都有教学目标,教学目标在撰写中有四种基本价值取向:普遍性目标、行为性目标、生成性目标、表现性目标,不同的教学目标价值取向各有优势和局限。
普遍性目标就是以抽象的、普遍的形式来陈述的课程与教学目标,它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普遍性,也就是适用于各种各样的教学情境;二是模糊性,它的表述是模糊的、不具体的。斯宾塞提出的“教育为完满的生活做准备”等都属于普遍性目标。普遍性目标所体现的是“普遍主义”的价值观,是一般性的宗旨或原则,能够运用于所有的教育情境,其适用范围广、灵活性强,但同时也存在模糊性、随意性强的局限。
行为性目标价值取向,以具体的、可操作的行为形式陈述的教学目标。它指明教学过程结束后学生身上所发生的行为编发,它是以行为的有效控制为核心,具有精确性、具体性、可操作性的特点,其本质是“技术原理”支配的,体现“唯科学主义”的教育价值观。
生成性目标价值取向源于杜威的“教育即生长”。杜威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提出“教育是没有什么目的的。教育的目的随着儿童经验的生长而不断变化。即教育最有效的目的都是有害的,除非我们认识到对于教师而言这些目的并不是目的,而是一些建议,告诉学生如何观察事物,如何展望未来,如何在具体环境中选择释放和引导自己的潜能”。
生成性目标是在教育情境中随着教育过程的展开而自然而然生成的教学目标,其本质是对“实践理性”的追求,强调教师根据课堂教学的实际进展情况提出相应的目标,强调在学生、教师与教育情境的交叉作用中不断产生教学目标。
表现性目标价值取向,是指每个学生在于具体教育情境的际遇中所产生的个性化表现,追求的是学生反应的异质和性差异性。它更加关注学生在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某种程度上的首创性反应形式,而不是实现规定的结果,其本质是对“解放理性”的追求,强调学生个性发展和创造性表现。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指向人的自由与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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