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佛教传说:释迦出世,堕地能立,周行七步,步步生莲花,乃遍观四方,一手指天,一手指地,曰:“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云门文偃禅师道:我当时若见,一棒打杀,与狗子吃。贵图天下太平。
这是禅宗有名的一个公案,金庸深研佛学,自然甚是熟悉,把它写进《天龙八部》中,灵鹫宫主人天山童姥修炼的神功叫做“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据说《明报》连载时就叫“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功”,出书时改叫“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新修版又改为“天长地久长春不老功”。可知金庸是参明白这公案的。
禅宗称为教外别传,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其实五祖传六祖,还是讲解《金刚经》,以《金刚经》印心的。没有深入对教义的理解,看一堆公案,只能是云里雾里瞎琢磨,所谓的“阴山鬼窟活计”。
《金刚经》多处指出“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破四相,破四见,破我执。诸法无我是法印之一,可知前面公案说的唯我独尊的那个我不是人格化的自我。那个我是众生具足的自性,是“十方三世佛,共同一法身”的法身。
《金刚经》又说“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所以禅师说要打杀了喂狗,贵图天下太平。是为破除迷者的错误执著,导归于正。
佛教传说多是表法,接近于比兴,言在此而意在彼,意在言外,所谓含蓄。释迦刚生表法自性非修而得,本自具足。莲花表法自性清净无染。遍观四方,一手指天,一手指地,表法天地与我同生,万物与我一体。
再说个云门文偃的公案,《五灯会元》:僧问云门文偃:“如何是佛?”,文偃答:“干屎橛”。
干屎橛,古代拭粪用的小竹木片。话糙理不糙,一切佛法都为破迷开悟,离苦得乐。众生有迷情烦恼,佛为对治,方为之说法。譬之应病与药,药到病除,药病具无。《金刚经》云“我所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到岸离舟,是为清净。用佛法而不执著佛法,许为炬眼。
讲完两个公案,才发现离题太远,初衷不是想谈这个,真正想说的是“异端的权利”,主要是想谈谈言论自由这个主题,喜欢佛学,跑远了。云门文偃诃佛骂祖,不受拘束,世人眼中也算是异端了,甚喜没被打杀,还录入禅林语录。
高中时看三联版斯蒂芬·茨威格创作的历史小说《异端的权利》,留下很深印象。当时,加尔文在日内瓦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政权,以残忍的火刑烧死了提出异议的塞尔维特,一位来瑞士讲学的西班牙学者。这时的日内瓦万马齐喑,人人自危。而贫寒羸弱的学者卡斯特利奥出场了,他对加尔文专制的统治感到窒息,撰文伸张异见人士有发表自己见解的权利,要求宗教要宽容。
庄周说: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我安知,我以为对的真为对,以为彼是错的真为错?时节移易,诸事变化。我们得承认很多高深的知识只有少数人掌握了解,如果党同伐异,不让少数人说话,社会只能是向下拉齐,越来越沦为平庸乏味,越来越退步。所以不能因为不理解,不同意,就打杀对方。如果是这样,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就不能在一群牛顿经典物理学家中活下,可见即使你不同意不认同,也要保障别人自由发言的权利,社会才可能有进步。
可能有人会说:充分保障公民言论自由不受侵犯,如果有人乱发言,发布有害言论怎么办?每个人都应为自己的言论负责,而且言论也是个市场,不能把消费者都理解成长不大的小孩,只要市场是自由的,消费者自会找到自己觉得对自己最有益的,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最怕的是市场不自由,只允许一种声音。中国古语也说:兼听则明,偏听则信。关于言论自由的讨论,很复杂也很有趣,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有挺精彩的演绎,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看。因为意识到言论自由的重要性,美国才把它列入宪法第一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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