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劳动法知识分享(一)试用期间,单位辞职员工需要提前几天通知?

劳动法知识分享(一)试用期间,单位辞职员工需要提前几天通知?

作者: 35bfd320650a | 来源:发表于2023-07-19 23:34 被阅读0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并没有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期限规定,按目前司法实践可以即时通知即时解除,但需要举证证实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故建议用人单位建立试用期管理制度,具体可以参考如下:

                      试用期管理制度

    为了使新员工尽快地熟悉工作并融人所属团队,同时明确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新员工的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1.试用期

    公司依法对新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试用期。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可以决定中止试用期。医疗终结或者医疗期满后试用期继续履行。

    3.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无法提供公司办理入职所需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档案、证明等资料的;(2)在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雇佣借调、劳务派遣)的;

    (3)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4)与原用人单位签有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在限制范围内的;

    (5)不具备工作岗位所必备的执业资质条件、不能提供本岗位所需的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

    (6)人职后连续缺勤天数达5日或试用期内累计缺勤天数达10日的;

    7)受行政拘留处罚的;

    (8)隐瞒曾经受到刑事处罚事实的;

    9)未满16周岁的;

    (10)其他特殊岗位的特别录用条件;

    11)公司与员工另行约定的录用条件;

    12)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录用条件。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劳动法知识分享(一)试用期间,单位辞职员工需要提前几天通知?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ojmau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