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喝酒去了,没有完成读书笔记,今天补上。先说前天和黑先生讨论的一个话题,我们的书中说的创伤,到底怎么理解?是专指创伤后应激障碍症,还是泛指一般性创伤,即兴坪老师提供的资料里面说的阈下创伤后应激障碍?仔细推敲我认为还是指标准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症。因为书中列举的创伤后应激障碍似乎只有三类:即歇斯底里症、战场神经官能症、性和家庭暴力。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真正的标准的创伤后应激障碍并不是很多,反而一般性创伤会随处可见。因此我想,我们对一般性创伤加以研究,并预防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的发生,比起研究标准创伤后应激障碍症,探索其复原之路,是不是更符合我们心理咨询的工作范畴,并更富有现实的意义呢?
言归正传,昨天学习的是社群的角色。因为我本人是从事司法工作的,所以对书中一段话感觉很是刺眼:“司法制度是设计来保护男人,以对抗比男人的国家公权力;而不是用来保护女性和儿童,以对抗比女性和儿童强大的男性威权”。感觉确实有点偏激,至少在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中不是这样。因为一个家庭中都有男有女也有儿童,试想,在一个家庭里都没有平等,何谈法律的公平公开公正!同时也理解了法律和司法工作在疗癒创伤中的更深的意义。大家看应该都看过张艺谋的电影《秋菊打官司》,一般意义上来说,这部电影就是宣传了当代农民的觉醒,法律与法治的觉醒。现在看来,其法律和法治的觉醒应该都是次要的,因为清末民初的《杨三姐告状》,在这方面不是更有代表性?窃以为秋菊就是受了创伤。自己丈夫被村主任打伤了,连要求一句道歉的话都被严辞拒绝。那安全感的严重缺失,被侵犯场面的闪回,并成为挥之不去的梦魇,都是我们现在都能够想像得到的。所以,秋菊开启了一条永无休止的上访告状之路!很多人会感觉这样做没有意义,甚至有的人更认为吃饱了撑的。有谁知道秋菊心里的苦呢?有谁知道她内心的憋屈和濒死的感觉呢?她是在通过寻找承认和弥补,重建自己对秩序与正义的信心,是自我求赎!
还有个自我求赎的一群人使我感动。心理学家伯吉斯和霍姆斯特龙发现,复原得最好的妇女,就是那些成为反强暴运动活跃分子的妇女。还有一个女士远赴其他国家去唤起对强暴的重视,并组织了一个强暴危机处理中心。拒绝躲藏起来或沉默以对,坚持强暴是一个公共话题,要求社会改革,这些创伤患者以这样的行动堆积起她们自己活生生的纪念碑!
妇女们的复原之路都是这样充满艰辛和曲折啊!再次向伟大的妇女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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