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歌需要付费,平台需要购买音乐版权,如今已成为一种不言自明的道理。但过去在中国,无论购买版权还是付费听歌都是基本不存在的空想,盗版横行随意播放是当时的常态。随着时代发展,人们版权意识逐渐觉醒,同时国家对盗版侵权也大力进行打击,如今采用正版终于逐渐成为共识。但吊轨的是在版权衰微盗版横行的年代诞生了一批天王天后和无数的经典歌曲,随着版权逐渐正规化这样的盛状反而不复存在,音乐与音乐人变得越来越流量化、娱乐化。
杂乱无章的早期阶段
早期根本没有什么版权意识,任何音乐人发行的歌曲,在互联网上都可以被随意下载,这种盗版直接摧垮了中国的唱片业务。唱片业务崩溃,互联网上盗版横行,导致音乐人无法从所演唱的歌曲中获得任何收益,因此当时的音乐人往往仅将音乐作为副业,凭兴趣创作不在乎收入,或者早早淘汰出局被迫转行。但仅凭兴趣创作的音乐人,遇上其他地区的专业音乐人时,无疑遭到降维打击,根本无法与其竞争,也因此早期内地爆火的音乐人基本都是香港或台湾地区的从业人员,因为文化相近所以港台歌曲被大陆人所喜欢、理解和传唱。由于港台对版权的保护,使这些从业的音乐人稳定的收入,虽然演唱的歌曲在大陆被盗版疯狂传唱,无法带来任何收益,但大陆的广为传播提高了从业者的知名度,间接促进了他们演唱会和出演电视剧等方面的成功。由于盗版盛行,所有被创作的歌曲均可被更多人听到,被更多人筛选,所以任何一首火起来的歌曲其实是经过无数人吟唱筛选出来的,所以成为歌者最为经典的曲目,且直到今天都依然无比经典。
随着经济发展与时代变化,虽然互联网上依旧盗版横行,但人们对于演唱会的需求却被逐渐发掘。正是演唱会的普及,使内地终于诞生出一批真正的本土音乐人踩出一条新的道路。
演唱会催生音乐创作
随着对演唱会需求的发掘以及演唱会的普及,自然给出名的音乐人带来丰厚利益,但由于上文所说的种种原因,这种利益大多被已经成名的港台歌手赚取,内陆人自然不甘如此想分一杯羹,但由于当时内陆对版权的不重视,使得音乐人无法获取稳定收益维持生活,即使出名也无法带来任何收益,因此本土地音乐人创作意愿低下,没有创作更不会有经典曲目。但演唱会模式的兴起给本土音乐人带来了机会。演唱会举办的基本条件是要有出名的音乐人,出名的条件是有经典曲目,被大江南北传唱过的音乐人,举办演唱会才有人捧场。因为当时盗版横行,一旦有火起来的曲目,便更容易火遍全国,版权方面随不能给歌手带来任何收益,但却迅速帮助音乐人扬名立万。音乐人一旦走红,则可通过举办演唱会等获得收入,自身生活得以保障,这也算一种良性循环。而这条路上,唯一的要求即音乐人一定要有自身的经典曲目,这促使音乐人发奋创作,随着经济文化发展个人素质的普遍提高与内地庞大人口基数的共同作用下,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音乐人与经典曲目,从而促进了整个行业的发展。此时人们的正版意识开始逐渐觉醒,国家也开始下大力气对盗版进行打击,一切似乎开始欣欣向荣蓬勃发展,但危机也随之而来。
资本入场与版权发展
随着国人素质提升及国家对盗版的大力打击,版权的重要性被重新提及,音乐人当然乐意获得属于自身的版权收入,一切似乎都欣欣向荣,但问题随之浮现。由于中国唱片业的崩溃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更乐意在互联网上聆听下载音乐。由于互联网上歌曲杂乱无章,必然出现平台、APP、软件等对其进行整合。依照科斯定律这些平台之间必然相互竞争相互吞并,最终资本入场完成整合。首先曲库数量即版权必然是争夺的重中之重,版权价格随着争夺自然水涨船高,靠重金争夺到的版权与其所构筑的护城河自然不可轻易示人更不可能与他人共享,独播版权诞生,即所购买的版权只允许在自家平台播放。独播模式诞生,数字音乐行业形成了众多以平台为基础相互独立的小圈子,音乐人的版权由于争夺不断提价,音乐人可以获得更高收入,吸引更多音乐人入行,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这本是一件多方共赢的好事,但商业的复杂也在于此,音乐开始衰落整个音乐行业开始正逐步走向末路。
由于各平台实施独播,相互为战相互倾轧,新音乐人只能选择一个平台站队。而被局限在一个平台之上在客观上自然提高了曲目传播的成本,对新人而言平台即使支付版权费,数额也必然少的可怜,不足以维持生活。由于新人无法断定歌曲是否能火,自然只能接受。假如刻苦努力下创作出了经典曲目,由于独播的限制使得出名的范围与影响力被大大降低,达不到过去火遍大江南北的程度,且曲目版权已被平台买断,即使曲目爆红也与创作者毫无瓜葛。同时假设你真的天命在身能力非凡通过歌曲让自身迅速火遍大江南北,只是虽然创作者有了一首红歌,平台对创作者的下一首新曲版权会做出提价,但涨幅必然不大,因为无论是创作者本人还是平台,均无法判断是昙花一现还是万古长青,平台不下重注也是理所当然。,即便是各类天王天后也无法保证首首经典,出现平庸的曲目是必然现象,而哪一首经典哪一首平庸,什么时候经典什么时候平庸,根本无从判断,继续创作一旦连续出现几首平庸歌曲,创作者立即会被打回原形,被快节奏的时代所抛弃。但是借助红火的声势参加各类综艺反而能稳定保持创作者自身利益,因此创作者并不一定有动力继续创作,等待下一首经典歌曲出现。所以一个有趣的悖论就是,创作者以一个理性人的思考,红火之后不要继续创作歌曲,先参加各类节目先保障自身利益,反正无论是否继续创作,很快被下一个火起来的音乐人所取代,被时代抛弃是常态。所以基于理性的个人利益考量,优秀的音乐人不继续从事音乐创造,不能前赴后继,必然导致好的音乐走向衰亡,新的音乐人看到优秀音乐人的昙花一现,必然觉得道路受阻,谨慎入行。
任何行业一旦缺少新鲜血液的注入,自然会走向没落。随着版权重要性的提高,音乐行业本应迎来爆发式发展,但实际却是逐渐走向僵化,这种僵化不是是整个结构运转导致的僵化,音乐行业想要继续发展必须寻找到新的模式,吸引新鲜血液的注入,焕发新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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