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水镇系列之七《大脚湄娘》

作者: 阮小籍 | 来源:发表于2016-11-10 07:58 被阅读50次
阮小籍,作品见《读者》、《散文》、《小说月报》、《文学界》、《延河》、《青年作家》等

太脚湄娘

明嘉庆年间,洛水镇织锦业盛极一时,所产的“洛锦”名燥黄河两岸,大江南北。一时间,洛水镇酒楼茶肆林立,巨商豪贾云集。

镇上一些耐不住寂寞的闺中少妇和那些南来北往的客商间。就不免生出些桃红柳绿来。久而久之,人们便见惯不怪,甚至哪家的娘子在外面如果没有那么一两个“相好儿”的。到被视为另类了。

洛水镇的人们对祖宗之法还是颇为讲究的。比如说“缠足”。汉宫飞燕之所以能在掌上跳舞。不过是身轻足小的缘故。而在洛水镇,能在掌上跳舞的女子车载斗量。

可就有例外的,镇上的湄娘就不缠足。

因为家境贫寒。湄娘七八岁就下洛河摸鱼虾,上邙山抓山鸡,然后把这些东西卖给镇上的酒楼茶肆,换来日常的柴米钱。

看看湄娘到了豆蔻之年。却不见一个上门提亲的媒人。倒不是湄娘生得丑,伊川山水洛川花,湄娘比洛河滩的牡丹还要俏三分。方圆十里八村。谁不知道洛水镇有个“赛牡丹”的俏湄娘?可十里八村。湄娘的一双大脚也是远近闻名!

二十岁头上。湄娘终于嫁给了镇上的王辛集——一个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落魄书生。

出嫁那天。湄娘的母亲泪落如雨——当初如果湄娘缠了足,多少商人挣破头,嫁谁不比嫁个穷书生好啊!

婚姻的幸与不幸只有自己清楚。别人都是瞎操心。湄娘跟王辛集在洛河滩开了几亩水田,种荷养鱼,日子其乐融融。

镇上多少人家锦衣玉食,自己却绳床瓦灶。王辛集觉得对不住湄娘,便动了弃文从商的念头。湄娘对王辛集说,好好读你的书吧,有空儿也教俺认几个字儿。

湄娘真的跟了王辛集认字儿。后来。湄娘就在荷塘边搭起了几间草棚,像模像样地办起了私塾。

镇上的男人忙生意,女人忙梳妆。孩子跟湄娘读不读书不重要。大人们落得清净自在。

天有不测风云。嘉庆五年。不知从哪儿窜出一股土匪,杀尽镇上的豪绅大贾、男女老幼,而后一把火把洛水镇烧为一片废墟……湄娘、王辛集和十几个孩子因为躲在洛河滩的草棚里。从而逃过了一劫。

湄娘和孩子们重又回到洛水镇。十多年后。这些孩子们相继娶妻生子。

洛水镇民风白此变得淳朴实在——男人都知书达理,女人都善良贤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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