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把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是公务员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改革开放以来党政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进入新时代,公务员法应与时俱进,适应新需要: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需要。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领导的需要。三是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的需要。四是贯彻落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决策部署的需要。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为了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主要从以下方面作了补充和完善:一是突出了政治要求;二是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三是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正向激励的要求;五是根据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提出明确要求。
公务员法是公务员招录、培训、考核、奖惩等的重要依据,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确保选人用人公平、公正、公开,建设高质量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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