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路遇一位开代办公司的熟人。顺便中问了一下他的生意情况怎样?
熟人得意洋洋地告诉我:入行还不到两年,与你们单位的人混熟了。真没想到这种钱有时这么容易赚……。
他说:现在有许多做生意的人,做不下去了。关的关店,转的转店,不知道去年报也不知道去注销执照。
没有年报,超过日期未按时年报的登记部门会把经营者的名单移入经营异常名录。
我点头认同。
他说:有些经营者想办其它事了,因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只好到登记部门去移名单。
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要罚款好多好多,我收他们1000元钱,帮他们移出名单来,他们感谢还来不及,哈哈!
我就这样,轻轻松松地赚钱……
我听着,心里在滴血。难怪,人们称这种“代办公司”为“黄牛”。
狡诈的“黄牛”人利用他人对法律法规的无知,用不正当的手法赚人们的钱。
我笑着对他说,“你这是笼哄诡骗 ”。
他厚着脸皮说,有钱不赚是傻瓜,我还与登记单位的人说,多多介绍业务给我......
这个事,在我心中纠结了好几天。从良心上来说,不愿看着人们被这种人骗,因此,把这个事写出来。
因为疫情之下,开实体店的从业者赚钱太难了,还要为自己的无知被奸诈的"黄牛“所骗,太让人无语了。
其实,按照规定,个体工商户每年的1月1日——6月30日为年报日。
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逾期未报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经营异常状态下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登记机关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自收列中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恢复其正常记载状态。
也就是说,未按时年报的个体户,移入经营异常名录。想移出来,就要到登记部门去申请移出。登记机关凭补报的纸质年度报告书,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而对异常名录经营者要处罚,是错误的。因为没有处罚的依据,不存在罚款的问题。
这种事,给"黄牛“人钻了法律法规的空子,给实体经营者带来了损失,也为一些贪图小恩小惠的人提供了便利。
因此,在人们思想里普及法律法规就显得更加重要了。因为,我们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不管是公职人员,还是普通老百姓,不学习法律法规,被别人骗了还感谢他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每个生意人的来说,用自己的劳动取得财富才是最好的赛道,而不能用骗去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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