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阳光轻柔地轻吻着白色的头纱,蕾丝的百合在温暖的空气里含苞待放。百合下的容颜美的像一副画,足以让手中的玫瑰失色。纤细的指尖轻触,花瓣散落了一地,随风而起。 “阿花,我们出去吧。”玫瑰的香气随着白色的裙摆摇晃着,风一吹,和着离人的泪向远处飞去。 “阿花,我愿意一生一世陪在你身边,无论贫穷富贵,生老病死,我都愿意。阿花,你愿意吗?”闪着耀眼光芒的戒指穿过礼堂的祝福,牧师的赞歌,深情款款地依偎着廉价的小拇指。 “我愿意”如画的容颜红了眼眶,台下的掌声如同打在脸上一般,那句不愿意,未曾出现。 “阿花,你愿意嫁给我吗?”白色的小花在小拇指上笑地灿烂。 “我愿意,听说戴着四叶草的指环人,一辈子都不会走散。”两只手在阳光下画着大大的笑脸。 “诺,阿花,一人一半”黄褐色的棉花糖有着咖啡的味道,街角的咖啡店早已人满为患。“阿花,等有一天我也会带你去那里边吃大餐。”皲裂的手指温柔地拢起女孩耳边的碎发。 “好啊。”女孩揉了揉干瘪瘪的肚皮,咽下了街边的红灯绿酒。 酒杯摇曳,红色的液体慢慢入喉。如花的容颜眉头伸缩,吃惯了烟火的胃总有一天会罢工吧。 “阿花,我的领带在哪里?”憔悴的容颜窝在沙发里,桌上的红玫瑰早已枯萎。 “阿花,街角的咖啡餐,现在吃刚刚好。”凌乱的发梢上,有红酒的痕迹。整齐的领带结无奈地摇了摇头。如果你不曾出现,又如何会入了我的眼。 “阿花,我们去街角吃大餐吧,这些钱足够吃一顿的了。”盒子里的硬币发出邀请函,棉花糖的味道在空气里发酵。 “阿花,等等我。”硬币散落了一地,旁边的黑色奔驰在笑他的愚笨。 “以前,有一位千金小姐喜欢上了一个流浪画家,画家渐渐知晓了小姐的心意,决定和小姐在一起,两人海誓山盟后,走进了小姐家,不料却遭到了小姐父母的反对,小姐和画家离开了那座城市,开始了流浪的生活。”女孩眨着眼,看着闪烁的星空。“后来呢?” “后来,小姐做了主妇,而画家因为和流派格格不入,被世界不断地打压。做了主妇的小姐,每天面对着无米的米缸发愁,成了主夫的画家,则会对着满屋子的画室痛苦。冬天很快就来了,漏风的墙壁让两个人的冬天更加寒冷。两个人抱在一起,相互取暖,知道温度渐渐被寒夜吞没。”女孩擦了擦眼角的泪,没有面包的生活有什么资格谈爱情。 天花板上的琉璃灯如同那晚的星河,照耀着角落里不知名的干花,干花旁边的面包干已硬的如同木乃伊,红色的酒渍如同阿花哭红的眼。 “阿花,该给红玫瑰换水了,不然你喜欢的花又要枯萎掉了。” 红玫瑰的刺划破了指腹,红色的液体顺着指缝低落在大理石上,印出百合的样子。 “或许,我嫁给爱情就不一样了吧。” 阿花对着镜子抚平皱着的眉头,耳边的白发在光下飞舞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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