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敢偷是你
他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正在看一本书,漆黑的头发遮了大半张脸,发梢微卷,搭在书页上,从他的角度,恰好可以看见她纤长的睫毛,黑而浓密。他突然扭转了头,有点羞愧似的,把手往身后缩了缩,车门一开便跑了下去,迅速消失在人海中。他是一个小偷,刚刚偷了她的钱包。车玻璃上的阳光猛然晃了晃,照出她手里的书名——《太平广记》
第二次遇见她的时候是黄昏,他正把手伸进一个昏昏欲睡的中年男人的衣袋中,很容易就得手了,他有点得意,一抬头,就看见了靠在扶手上看书的她。
怔愣一下,他走了过去,装作无意的经过她身边,看到了一行字“往往有女真,或二或四。衣长绡衣,作古鬟髻,周身光明,烛耀如昼……”晦涩的古文,对他而言简直是天书,要是别人看这些,他可能会暗自嗤笑,可看见她的侧脸,他仿佛看到了那些市场里卖的发黄发旧的古画上的女子,散发着他从未见过的古朴幽静。
那天的黄昏格外温柔,他跟着她晚下了几个站。马路上的法国梧桐高大苍翠,筛下的光把她映的花花的,他甚至担心她只是他心里的一个影子,光不在了,便消失了。
她走进农贸市场,他跟着她,看她精心挑选着蔬菜,还有一尾鲜活的鲈鱼。哪怕是在喧闹的市场里穿梭,他眼里的她,仍然不沾丝毫人间烟火。
她买了鱼,便提着口袋穿过一条街,一间咖啡厅,到了街后的一个小区,小区看起来有点陈旧,墙上爬着绿绿的藤蔓,却格外温馨,像他记忆里的家,他的家,记忆有点模糊了,但温馨的感觉一直不能忘怀,是他人生难得的美梦。
他插着手看着她上楼,开灯,不一会窗上便映出一个影子,是她在做饭,他伸出鼻子嗅了嗅,许多人家的饭香充斥在一起,而他却能从中闻到清蒸鲈鱼的香气,温热的,带着生姜的辣味。她的影子是单独的,一直默默做着饭,不久厨房的灯熄了,应该是去吃饭了,过了一会,又出现她洗碗的身影,她是个独身的女人,却丝毫不显局促,从从容容,潇潇洒洒。
他在楼下站到她关灯睡觉,才转身回自己的地方,那个充斥着烟味和酒味的狭小空间,邻居和他都是一样的人,或偷或抢,日子永远暗无天日。
他是个孤儿,七岁父亲病死,母亲不知所踪,亲人嫌他麻烦把他扔到陌生城市。流浪在街头被一伙混混抓去,逼他当了小偷,一开始他失手过很多次,被偷的人打他,混混们打他,逃跑被揍,每天饥寒交迫,他逐渐不再反抗,越来越熟练,最后手快得让人无法察觉,他没有黑白观念,只知道这是他生存下去唯一的方式。他还会什么呢?不过这样的不堪他自己都嫌弃,更何况她呢?光是靠近,他都觉得会让她染尘。
去便利店偷了两瓶啤酒,他把自己甩到那张木板床上,木板嘎吱嘎吱作响,他一口喝完手里的啤酒,算了,都不管了,明天他要换一辆车下手,不能再看见她了。想着想着他摸出她的钱包,里面有她的身份证,证件照上她抿唇微笑,很美。他有些出神,拿着那张身份证睡着了。
她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在门口发现了自己的钱包,诧异,看了看周围,没有人,钱包里什么也没少,她想了想,把钱包装进手袋里。她想可能是别人捡到了钱包,看到了她的身份证,身份证丢了是有点麻烦,不过幸好找了回来。他躲在角落看见她把钱包装回去时笑了笑,才转身走开。
本以为不会遇见了,可命运总是弄人,他因为抢了别人的地盘才恶斗一场,不幸就遇见了晚归的她,她似乎是参加了一场应酬,化了妆,酒意微醺,以至于坐错了车都没有发现。
他有点为她着急,思索了一会还是决定要告诉她。走过去坐在她身边,问道:“小姐,请问桃园路是坐这班车么?”她家就住在桃园路。
她抬起头,眼里有点戒备,看来没醉得厉害,不过她确是个单纯的女人,没多思索就说道:“坐72路,就是这一路。”
“可这是92路,我坐错了么?那可就麻烦了。”他故意做出烦恼的样子,果然,她慌了一下。
“确实坐错了,今天真是昏头了呢,我也错了,这一站是……呃,中环路,下一站转车还来得及。”她拎起包包站了起来,车站一到便迅速下车,他跟在她后面,傍晚等车的人很少,他靠她很近,近得可以闻到她身上的香气,她的香水很淡,若有若无,不像他闻到的其他女人,浓郁腻人。
她揉揉额角,看来有点不舒服,他虽然没有转头,却都能感觉到。她等了等,还是决定要打车,拉开车门前还是好心的给他指路。他说了声谢谢,看着她的车消失在夜色里。然后拦下另一辆车紧随其后,他跟着她到小区,她脚步软软地走上楼开灯,他仰头看了一会,才转身回去。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已经是第几天梦见她了,他抹了把脸坐起来,点燃一根烟踩上拖鞋踢踢沓沓下楼,加入楼下的牌局。牌桌上的人跟他一样,或多或少有几道伤疤,赤裸着上身,露出狰狞的纹身。他一边抽烟一边和着牌,昏黄的灯泡突然有点刺眼。他想忘了她,真想。
王三看出他的心不在焉,邪笑道:“夜里火躁睡不着,要不出去玩玩?”
王三是这些人里的头头,为人逞凶斗恶,他跟着他混了许久,也得到他的欣赏,王三给他的地盘也好过许多人。他想了想,这样会不会忘掉她呢?便点了头。王三把牌局交给了下面的人,就拉着他去了娱乐城。
这是他熟悉的地方,毒贩、混混、嫖客、小姐……他几乎在这里长大,开了个房喝酒,来了两个小姐作陪。老样子,小姐喜欢他这张脸,靠得紧紧。
“帅哥不喝点么?”小姐把酒喂到他嘴边,他忽然闻到那身体里发出来的香味,浓得令人作呕,他一把推开那只雪白的手臂,自己拿起酒来狂喝,一杯接一杯不停。
“喝他妈那么急做什么?中邪了吧。”王三被他的架势惊到,靠过来问。
“你别管。”他扭过头。“好好,老子懒得管,疯子。”王三气大,踢了他一脚就搂着怀里的小姐走了。
他被踢倒在一边,索性躺在地上搂着酒瓶喝起来。小姐靠到他身边,亲他的脸、脖子……温香软玉,可他脑袋里仍然全是她。
第二天醒过来是在一个小旅馆里,不是第一次了,他套上裤子,把钱放到床头就走了。昨天的小姐长什么模样他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他心里有点恍惚,茫然,原来他竟是这么渴望她,就如渴望一个家,家,令人惶恐的词。
把钳子伸向一个妇女的挎包时,被一个年轻男人看到了, 男人大喊抓小偷,妇女惊觉,回头准备抓他,他摸出口袋里的刀,吓到了妇女,男人也退了两步,趁这点时间他抢过包跑进人群,妇女跟在他后面呼声连连,那真是个富有正义感的男人,对他紧追不舍,跑了三条巷子还不放弃。
他恶从心起,在一个偏僻的巷子里准备给那个男人一点颜色瞧瞧,那个男人却突然撞到一个人,一个女人,被他撞得跌坐在地上,男人连忙去扶,女人抬头,是她。不远处的他和男人都愣了愣,他看见男人瞳孔的收缩,和第一次看见她的自己一样。趁男人分神,他藏入了茫茫人海,手里的刀也藏了起来。
这次失利他躲了几天,在赌场里泡着,钱赌完了才带着一身酒气回到住所。又睡了两天,他躺在床上嘲笑自己,他注定就是一个小偷命,肮脏难堪,可他不想她看到。这次王三叫他跟着一个混混入室偷窃,他很少干这个,但仍是同意了。
那个混混在桃园路一个高档小区蹲了几天,挑的是个夫妻都很忙的住户,家里只有个上小学的小孩,看见夫妇去上班,他们才开始撬门,熟手很快便能进屋了。
他翻箱倒柜找贵重物品时,却在抽屉里看到一张全家福,这一户竟然是她的亲戚,二十多人的大家庭,她站在第二排,挽着一个五十多岁的妇女,笑容甜美。鬼使神差他偷了那张照片,正偷项链时,一个孩子的尖叫声传来,一个戴着红领巾的小女孩站在门口,似乎被吓坏了,只知道尖叫。
看见混混眼里的凶光,他几乎是想都没想就跑过去抢过了刀。
“你他妈找死,这小孩得杀了,她看见我们了。”混混气急败坏地捶了他一下,作势要抢过刀。
他闪开,捂住女孩的嘴凶恶威胁道:“不许叫。”女孩眼泪像珠子一样滚下来,眼睛像极了她。
“不要动她。”他对混混说。
混混才不管那么多,抓起桌子上的水果刀便向女孩刺去,他匆忙去挡,混混是在道上混了那么多年的,每招都致命,他们扭打在一起,不一会他的手臂上已经被刺了好几刀,女孩趁机跑出去叫人了,听到保安的脚步声,混混才赶紧收手跑了,他也挣扎起跑出去。
受了伤跑不快,保安在后面又紧追不舍,他跑得越来越沉重,情急之下翻窗跳进了咖啡厅的厕所。
在厕所里找了个隔间躲着,不一会就听见外面呜呜的警车汽笛声。血一直在流,他尽力捂住,脸色苍白。
外面有几道女声,看来是女厕所,等声音静了他才开门出去,却突然看见在洗手台洗手的她。她看见他吓了一跳,低头又瞥见他的伤臂,表情更是惊恐。
“噢!先生你受伤了。”一边说着一边抽着身边的纸捂住他的伤口,“赶紧去医院吧。”她的手上都沾了他的血,他第一次握住她的手,软若无骨的小手。
他安抚道:“没事,是被玻璃割到了,能送我去医院么?”
她连忙点头,也没有细想哪里来的玻璃,她被这些血吓坏了。出门直接打的把他送到了就近的医院,医生为他缝了几针,做了紧急处理。缝针的时候,他注意到,她不忍心的神情,心里忽然异常满足。她手机响了,她拿起手机出去接电话,不一会又回来了。
她对他说:“先生,你要通知你的家人么?你手不方便,告诉我号码吧。”
家人,真是太好的名词,他这辈子都不会有了。
“我这里缝好了,没多大事,小姐你有事就先走吧,今天真是太感谢了。”他笑笑。
“这,我还是等你包扎完吧,我一个朋友一会就过来,要不我们一起送你回家吧。”
她看了看他的手臂,他知道,她是柔软善良的女人。医生包扎完了,她又出去了,他隔着玻璃看到一个男人满头大汗跑过来,一过来就握住了她的手,是那天追着抓他的男人,他也爱上她了。
为了不被那个男人认出来,他趁他们说话的时候悄悄溜了出去,在不远的病房里看着她进房找他,然后一脸的惊讶,她问了几个护士,都没看到他,他看见,那个男人的手一直握着她,这个时候,他的伤口才觉得疼,原来伤口深得可以见骨。他拖着一条伤臂黯然离去,也觉得安慰,她有人陪伴,看样子是个不错的人。
秋意正浓,他捂着刺疼的手臂向她走近,前天回去被混混给王三告状,王三跟他断了交,带着一堆人守在他门口把他揍了一顿,几乎要了他半条命,看在往日情分上才放了他,今天才挣扎起床,带着这一身伤,他来见她。
她坐在一个凳子上看着几个小孩嬉戏,他走过去,每一步,都是缓而郑重的。
她转头看见他了,笑着站起来,“你的伤还好吧?”她关心的问道,他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她,要把她刻到心里去。
她有点诧异,被他的眼神看得不自在,渐渐收起了笑容。
“你……”她沉吟。
“我希望能永远记得你。”他说,每一个字都是无比真诚。“还有……谢谢你。”还有我爱你,这是心里的话,他不会说出来的。
“不用……不用谢。”她惊讶于他无比郑重的感谢,耳根微微有些红。
“姑姑……啊……”一个小女孩跑过来揪住她的衣角,却在看见他的时候惊叫起来。
“坏人,他是坏人,姑姑,他是家里来的坏人。”小女孩身体有点颤抖,指着他尖叫,他看见她望着他的眼神变得防备。
她抱着女孩,呵斥道:“你快点走吧,我……我报警了哦。”
她在害怕,他怎么能让她害怕呢?他跑了,终于还是这么狼狈的从她面前逃走,终于还是让她看见这么真实却又不堪的模样。
他被抓了,是她报的警,所以他也没逃,警察铐着他从她面前走过,他试图看她的神情,却发现,模糊得看不清楚,他突然笑了一声,发自内心的,他得救了,被她救了。她诧异的看着他,一双眸子雾雾蒙蒙。走上警车的时候,那个男人跑来了,把她揽在怀里安慰着。她的背影纤细得让他不忍。
他坐在监狱里,被判了三年刑,剃光了头发露出头上蜈蚣一样的疤痕,是小时候跟小混混们打架时砍的,他没想到她还会来看他,她穿着浅蓝色的连衣裙,米色的风衣,低着头,能看见头上的发旋,她的脖子白而柔软,搭了一圈黑发。
“你……你重新开始吧,一个全新的人生。”她似乎斟酌了很久,说完就走了。只留给他一个背影,他对着她的背影,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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