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家谈婚姻观

作者: 自由星辰1 | 来源:发表于2018-07-30 15:09 被阅读18次

经历了婚姻,才对婚姻进行思考,初中政治课有法律,讲到男满22岁,女满20岁就可以结婚。我当时不明白为什么要大两岁呢,不过认为是法律就是对的,要遵循的,结婚就是男的要比女的年龄大,尽管自己喜欢与自己年龄一样的同年级很帅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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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后,不相信自己想的,认为法律规定的就是对的,自己想的是错的。自己是这样想的:国家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的要比女的大两岁,是为了国家人口繁殖为目的,不是以为了让人感受美好幸福的爱情为目的。男比女大两岁,是为了让男女生两个孩子,一女一子即是好嘛。大家知道爱情分几种,第一种是最纯粹最高级的境界,就是柏拉图式的纯精神谈爱:见到你的美好,我就感到世界好美好,感到好幸福,精神上感到的美好让自己有一种想要让自己变得美好的动力,能量永远停留在头脑上。而这种美好的来源只能是内在一样美好的异性。但由于同年龄,精神一样美好,追求完美,在年少时,会因一点的不完美,就闹到会因一点小事就再也不见面,不说话的地步,以至彼此错过。等到以后与不如前一个美好的人结婚而因婚姻而忍受生活中因小事的争吵时,才后悔自己当初太年少太有脾气了,错过了最美好的人。

年少时因为美好,因为精神高洁,从不敢对喜欢的人说一句喜欢你,或一起去散步或请吃东西,精神越美好,越感受到喜欢的人的美好,越觉得自己卑微,越觉得自己配不上。因为在精神高洁的人看来,与喜欢的人说喜欢你或请吃饭是天大的事,因为高洁的人追求精神美好,喜欢自己独自探索自己,挖掘自己,对她(他)人不敢跨出一步。对(她)他人做的都觉得不配,即使是简单的与喜欢的人吃饭,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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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认识年龄大点的男的,因为年龄大点,当然精神上不可能与像感受同年龄的男的一样美好,毕竟年轻更美好点。因为年龄大点,早点进入社会,对于请人吃饭,送人礼物,吃饭时给喜欢的女孩子夹菜等都是轻车熟路,家常便饭,而这些对于一心只知读书没过早进入社会,没从精神美好的人那得到的,是多么温暖和感动的瞬间,于是就轻易举的以身相许了。因为在精神美好的人那里觉得这简单的举动背后是多大的精神能量,以至于自己不敢行动,后来才明白,精神能量只来自于精神美好的人,只能以感受内在的美好来评判,而不能以行动去评判一个人,可能(她)他的行动没多大能量,可能只是世俗礼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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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经历婚姻生活的柴米油盐的平淡后,会因思想观念的不合及精神上不能契合而争吵而厌倦想逃离。才明白精神美好的人可能不会给你物质上的,但一定会给你心灵上美的感受,这不足够了吗?精神美好的人不是不请你吃饭,而是怕自己配不上,主要是精神美好的人是不大喜欢吃饭的,不会以追求吃为最大快乐,除非肚子饿了。不是自己不喜欢吃饭,而更喜欢与你一起读书,一起听歌,这不是比一起吃饭更高级的吗?

有美好的爱情又有美好的爱情结晶是最好的状态,并不是只有大两岁才生两个孩子,只是说一种比喻,只是说同年龄精神一样美好的会因年少而错过,之后经历婚姻会后悔年少的自己太情绪化了而错过了最美好的人。有爱情的性才是最美好的,只是可悲的是有爱情的人对性是不敢从而错过,因为年少。只要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这种规律:与同年龄的性才是最美好的,同年龄照样可生两个孩子,并不是要听国家法律的。有爱情有孩子,才是最美好的境界。

你是想找想与你一起吃饭还是想与你一起读书的呢?前者偏重物质,后者偏重精神。选择后者是有美好感情的婚姻,美好的感觉来自于头脑,于是能量一直停留在头脑上,头脑有快感,幸福感。而另一种因为感受不到对方的美好,头脑没快感,没幸福感,于是就从身上找。仅仅因为结婚要爱对方,于是就用性来爱和表达自己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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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男的比女的年龄大的法律婚姻年龄规定,是国家为了让人民为它繁衍人口而不是为人民的幸福爱情考虑,否则法律条文上怎不写要与自己喜欢的让自己感受到爱情甜美的人结为伴侣。因为年龄不一样,男的比女的大,说明两者之间精神没有一样美好,因为身体年轻看起来也美好点。为了维持婚姻中的爱,只能通过性来表达,于是才有孩子。如男的比女的大两岁,女的要生两个孩子,生一个孩子可能要老一岁,因为要照顾孩子忙家务这些,才看起来与男的一样老,才从精神上感受男的的美好,不需要从性中感受。婚姻中什么都是平等的,主要是为了在婚姻中找到一种平衡感。当然有些女性生孩子后依然很年轻,因为追求内在学识让人葆年轻。

而同样年龄,精神同样美好的双方从精神上就可感受对方的美好,头脑感到快感而不需由性表达快感但尽管性让身体有快感,若心灵没感受美好,心灵依然是痛苦的,或者与不喜欢的人的性会更痛苦。所以找有美好感觉的人更重要,会让自己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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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为什么要离婚呢?为什么不在结婚时就考怎样选择一个能长久的婚姻呢?认为法律关于婚姻的撰写有问题,一般来说,有爱情的婚姻能够长久,而法律只讲到关于年龄的,有讲到关于感情吗?这不只是对全国人民的一个误导,对那些没有自信只相信法律是对的人来说更是一种致命的陷阱,只能用自身经历来证明法律写得不完全

很多人可能会因为父母的愚昧,自己的不自信等各种外在及内在因素而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所以我好几次在脑中想关于婚姻的法律条文应怎么写,大概如下:在不受父母及自己不自信等各种外在及内在因素的影响下,同年龄异性因从对方身上感到爱情甜美的幸福感,而想一辈子在一起时,才可以结为伴侣。

追求精神美好的人一般不注重性,但精神美好的人能感受到的性更美好。只是不注重追求这方面而已,追求发展自己。与其与自己感受不到美好的人有性还不如与自己喜欢的人产生性来得幸福。

心灵产生的精神美是永恒的,以心灵精神美为基础的婚姻才是长久的

写这文章的灵感来自于以自己的生命来保护自己爱的人的爱情故事—泰坦尼克号。只有感受纯粹精神美的爱才能让人以自己的生命来保护。结合自己经历了婚姻,所以才有了对婚姻有一些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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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创造神奇:你想得太理想了!
    现在资讯发达,现在的青年男女一恋爱就有性了,哪有想以后的!
    社会又复杂,要有爱情的婚姻很难的。都是为了某种需要而结婚的!所以现在的婚姻是不稳固的,离婚率高就是最好的说明!
    只有改变自己,爱自己,爱别人,适应社会,才能幸福!
    自由星辰1:@创造神奇 做自己就好了。谢谢你的评论。每个人有自己的看法,保持自己的看法就好。
  • 创造神奇:同龄人就是因为性的太草率,分手后,才有这么多人不相信爱情!
    自由星辰1:@创造神奇 我觉得年少的我们缺乏对愛情和婚姻的正确认识,因为学校教材没有教,只有当自己经历了吸取教训了才对爱情和婚姻有正确认识,但已晚了。所以个人认为学校应把对爱情和婚姻的正确认识作为教材,学生以后能有有爱情的婚姻和幸福的人生,比考试考得好却不幸福有价值多了。个人认为,人生幸福,什么都会好。
    创造神奇:@自由星辰,你说的那种是一部分人,是思想层面对爱情的认识不同,是纯精神爱情,就算你珍惜,也未必能走进婚姻。
    大概我和你一样,年少只知精神,也不敢对异性,有非份的想法。
    在年少精神美好时有性有爱情的这部份人,有多少能走进婚姻?分手后,就不相信爱情了!
    谁人也有缺点啊!至少喜欢一个人的大部分,才会走进婚姻啊!
    自由星辰1:@创造神奇 个人认为,同龄人是精神太美好了,无需性,因为精神美好,忍受不了对方精神上一点的不美好,才分手的,然而之后当在无精神契合与美好,却在有性的婚姻里苟且,忍受着对方的所有缺点时,才知自己错过了曾经的美好。年少是不敢有性,年长后却习惯有性,然而年长却麻木于性,忽略了精神美好。若能懂得在年少精神美好时有性才是有美好爱情的婚姻。谢谢你在这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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