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老师今天的文章,想起以前经历过的一件事情。
当时,我们还在租房子,住在一个有些老的小区,小区大门是常开着的,没有门卫,只有单元门是可以上锁的。一个夏天周末早上的七点多钟,我从七楼下来,到二楼的时候,看到前面有人掉头往下走。我当时没有在意,以为是去上班的邻居。可是,我走到一楼单元门的时候,看到一个衣冠楚楚的男性正站在门口做着不可描述的动作,吓得我掉头就跑,一口气从一楼跑回七楼。楼下还传来那位男性的声音,说了一句:别走啊,等我结束你再走啊!
我惊魂甫定地在七楼等了一会,心情忐忑地走下来,发现单元门锁着,没有一个人影,就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一样。
虽然,我已经有一些心理学知识,知道这是一种“病”,但是遇到真正的病人,还是吓得落荒而逃。等心情平稳下来,我想,这个人他知不知道自己病了呢?
隐约记得以前看过的文章说,在六七十年代,有人曾经因为和异性一起跳舞,而被判流氓罪投入监狱。随着时代变迁,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在中国大肆流行,人们对这些方面的宽容度也提高了不少,顶多会在背后嘟囔一句:这人有病啊!
以恋物为例,就经历了从“恋物癖”,到“恋物症”,再到“恋物”的过程。
记得读研究生时,经常会有人在学校广场上跳国标,有一次路过,我看到有两个人在起舞,一位是男性,一位穿着长裙,但是给人感觉怪怪的,驻足看了一会才意识到这是两位男士。我观察了下围观的人,发现大部分人都是在欣赏舞蹈,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合适。
性学专家金赛博士制定了一个金赛量表,尝试用0至6代表人的性取向定位。0代表异性恋,6代表绝对同性恋,3代表双性恋,1和2偏异性,4和5偏同性。
如果把人换成物,0代表绝对恋人,6代表绝对恋物,1,2,3代表无需处理的情况,4和5代表恋物倾向严重,需要专业人士介入治疗。
没有人是绝对正常的,在一个正常范围内偏离是被社会所允许的。正常,包括成人,双方自愿,安全三个要素。
性偏离,又称"性歪曲"或"性精神病态"。凡是在寻求性对象和满足性欲的方式上与常人不同,并违反当地社会习欲的性活动和性表现都是性偏离行为。
写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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