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视角下城市老年人养老方式选择研究陶璐
离异老年人特别是离异女性老年人对社会的依赖性相对较低,男性老年人普遍对社会寄予期望;对于居住方式认同度,无配偶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生活品质认同度略高于有配偶老年人,但不存在实质性分歧,丧偶者对和已婚子女同住表现出某种程度的期许,而未婚、已婚和离异者则主要持否定态度。
养老前,100%的未婚者都对养老问题表示关注,与此同时只有不到半数的已婚者关注该问题;而当他们切身处于养老生活中时,不同婚姻状态下的老年人都表现出对现在以及将来的养老生活较为平和乐观的态度。
未婚和离异者中则以不希望和子女共同居住而是居住在养老机构者为主。养老机构作为正式的社会支持力量在失去多数女性老年人认可的同时获得了大多数无配偶男性老年人的青睐。
老年人的婚姻家庭状况与家庭养老政策研究
老年人口中有配偶的老人有效比例为71.8%,丧偶老人的有效比例为 25.9%,离婚的老人有效比例为0.9%,从未结婚的老人有效比例为1.5%。分年龄组来看,随着年龄的升高,有配偶的老人比例越来越低,而丧偶率在大幅度地增加。
女性老年人特别是农村女性老年人收入来源不固定且来源渠道较少,在经济收入方面的脆弱性显而易见。
丧偶女性老年人的增多,对她们的经济来源,精神慰藉和生活陪伴等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女性老年人的贫困、孤独和照料问题分外突出。
在作出明确回答的被照料的老年人当中,43.5%的老年人主要由配偶照料;28.6%的老年人主要由儿子照料;排在第三位的是女儿,所占比例为10.5%。
城镇老年人婚姻家庭生活状况的调查与分析
调查显示,除近四成老人与子女孙辈或与其他人同住外,过半老人(51.99%)是与配偶同住,独居老人占 10.23%。究其原因,没有与子女同住的主要原因是:分开住自由(35.68%),怕给子女添麻烦(23.67%)和子女不在本市(20.39%),生活习惯不同、与子女难以相处,占12.62%,房子小等客观原因的占11.04%,还有其他原因的占10.68%。在所喜欢的养老方式方面,超过3/4的老人更喜欢家庭养老。
在被调查的城镇老人中,原配偶健在者占76.49%,再婚者占3.35%,独身者,包括丧偶、离婚和未婚者,占 20.16%。多数老人(63.70%)对自己的婚姻感到满意,有3.94%的感到不满意,还有5.39%的老人对自己的婚姻说不清,其他的感到一般。城镇老人认为影响自己婚姻满意的主要因素表现在:家务事(26.68%)、健康问题 (19.51%)和子女教育就业婚姻问题(17.38%),还有表现在经济问题(13.87%)和住房问题上(4.73%),其他原因占29.27%,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如表2所示,有28.60%老人对夫妻性生活感到满意,4.06%的感到不满意,一成多(10.65%)说不清是满意或是不满意,近两成(19.68%)表示无所谓,比例较多的(37.02%)的感到一般。
居家养老与传统养老观念相符,不伤害老年人的自尊心,老年人容易接受。熟悉的生活环境养老,老人可以与自己的亲朋好友保持密切接触,能消除老年人的孤独寂寞,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
良好的家庭关系是老人晚年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随着年龄增长,老人的社交圈逐渐缩小,更重视与老伴、子女等重要他人之间的关系与往来。这种随着年龄增长所面临的各种变化,以及更为狭窄的社交网络使得老年人的家庭支持显得更为突出。有研究表明,老年人的配偶支持、夫妻依恋和婚姻满意度三者两两相关,并且配偶支持以夫妻依恋为中介影响婚姻满意度(王大华、张明妍。2011)。
从养老角度重新审视婚姻的价值
l、从 2006年的调查资料来看,无论城市还是乡村,与家庭成员住在一起仍然占大多数,独居户农村占38.3%,城市占49.7%。除了夫妻户城市高于农村18.6%,农村的孤寡老人的比例高于城市I%。从主观意愿来说,城市不愿意与子女住在一起的比例为40.8%,而农村愿意和子女住在~起的比例为54.4%占大多数。独居是大多数人的选择,除了考虑现实的因素。作为一种相应的结果,夫妻户是理想的选择。
,受生理功能衰退、慢性疾病的影响配偶的互助对老年生活的质量起着关键作用。
配偶互助对于缓解老年人的孤独,抑郁,生理的变化的及时发觉起着决定作用。健康的婚姻减少冲突。增强免疫系统的防御功能。提高自我调节生活支配生活的能力,对于慢性疾病起到有效地控制作用。女性,独居,离婚,分居,丧偶的老年人最容易脱离社会群体,而导致生活质量降低,生理功能受损和认知能力障碍 (Walker2005)。
除了社会养老服务行业的帮助,配偶互助是居家养老的根源。Jerry(2004)进行了32年的追踪调查,去验证良好的婚姻生活是长寿的首要因素,是保证生活质量的前提。同时,Harper (2006)总结家庭结构的变化对子女养老的影响,强调配偶在养老问题上所扮演的史无前例的重要角色。子女数量减少,职业地点的需要,使更多的责任降落到配偶而不是子女身上。
养老机构衰弱及衰弱前期老年人社会支持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
婚姻状况 本研究结果显示 ,已婚有配偶的老年人社会支持得分高于未婚 、离婚及丧偶的老年人 ,说明完整婚姻对老年人的社会支持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与以往研究结果一致[16 ] 。 LI 等[20 ] 研究结果显示 ,与家庭其他成员比较 ,配偶是家庭的核心支持者 ,在为老年人提供缓冲和减少负面影响方面起最重要的作用 。 已婚老年人有配偶的长期陪伴 ,在生活上能够相互照顾 ,精神上互相慰藉 ,经济上相互支持 ,可使其保持良好的心理和社会支持状态 。 而未婚 、离婚及丧偶的老年人社会支持来源主要来自子女 、亲属和朋友 ,入住养老机构后交流互动减少 ,自我价值感低 ,老年人易产生孤独 、沮丧等不良情绪状态 ,社会支持状况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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