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人寿保险涉及税务的考量有三个环节:
第一、购买保险环节是否面临缴税;
第二、保单持有环节是否面临缴税;
第三、保险合同终止环节是否面临缴税
我们来看一下,在购买保险这个环节所涉及的税务问题。
我们经常说保险是可以减税避税的,到底在中国买什么样的保险可以少缴税,或者说买什么样的保险可以当作个人所得税的税前列支,这样就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征税的税基,合理合法少缴税呢?
答案是,在中国大陆买指定类型的健康保险,是可以合法少缴税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颁布的:《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文,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所以如果有购买健康保险的客户,你的保费是可以抵扣一部分税额哦。
但是,对于个人购买除健康保险之外的其他人寿保险,我国目前不能税前列支。在国际上,一般也只有购买健康保险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在德国、美国等国家购买的长期护理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是可以当作个人所得税的抵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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