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接到律师的电话,说有一件需要法律调节的事情涉及到我父亲,心里紧张了一下,稳了稳,让他慢慢道来。
律师四川口音,说的是老家的事,中心思想是我七十岁的老父亲的第二任继母孙婆婆向父亲他们兄弟姊妹几人讨要赡养费。
原谅我说出的第一个字是:靠!
这事儿说来话长,有点不知从何下手,嗯,让我捋捋。
孙婆婆是爷爷的第三任妻子,我的奶奶三十多岁就去世了,他的第二任妻子六十岁时也先他而去,六十二岁时跟这个孙婆婆领了结婚证,七十二岁时爷爷去世,如今已二十六年。
爷爷应该算得上知识分子吧,编纂过当地的农村金融志,后来又辛苦地编写族谱;孙婆婆是地道的农民,跟爷爷结婚后来到城里,住在爷爷单位分的楼房,她人挺能干,吃得苦,时常做些小生意,有两年跟着别人做一种叫“刮肠子”的买卖,就是收些猪小肠回来,经过刮洗等处理再卖掉,这些活儿她都是在阳台的洗衣台上干,四川那种老式楼房阳台都是开放的,直搞得邻居强烈抗议经常投诉。
爷爷很理解她,说她没有固定收入,挣钱不容易,不但支持孙婆婆自己挣钱自己收着,还经常在雨天打着伞去接她。
虽然我想不出常握着笔杆子的爷爷和刮肠子的孙婆婆是怎样沟通交流的,但我愿意相信,在爷爷最后的十年里,他是和孙婆婆互相照顾和睦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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