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晚课有些特别,因为他喝醉了,两年来头一次他像个醉汉一样走上讲台。全班都知道他好烟好酒,即便不刻意去看他那像所有老烟鬼一样被熏黄的牙齿,也时常可以闻到他身上那股精致衬衫也掩盖不住的烟草或酒精的气息。但像这样的醉态,我们从未见过。
从门口到讲台,区区几步路,几十双眼睛直勾勾盯着他。尽管我坐在最后一桌,与他的距离横跨整个教室,单凭没近视的左眼也无法看清他是不是烧得满脸通红,但我还是预感到,我可以把刚拿出来的历史书收回去,继续啃刚才那个怎么解我都不会做对的数学题了。
“他醉得不轻。”同桌的男生在耳边轻声戏谑了一句,我回以他一声轻笑,正在考虑怎么样开口让他教我那道数学题。
他在讲桌后那张还没我椅子舒服的凳子上坐下,一边说让我们自习一边开始自己絮絮叨叨。又来,我就知道,这是我不喜欢他的原因之一。每次他让出的自习课其实都是他的废话课,还不如讲课程,正如之前的“自习”一样,这个醉酒的男人又要开启自己的话匣子了,之前他讲的那些我全然没记住一句,不过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然而尽管如此,我也没能在他的“自习课”上完美的做好过任何一科的作业。
几分钟后,空气中那醉人的气味在这逼仄、拥挤的教室里有如我脑海中地理老师生气的脸一样清晰,仿佛酒分子触手可及。坐在同排隔壁组靠窗边的班长拉开最大的那扇窗户,很快从夜色中涌进一大股淡淡的槐花香气,同桌的一张试卷突然被风吹过我面前,我眼疾手快的一把把它拍死在我的桌上。
讲台上的他走下来了,就在前几排那窄小的过道里夹着,我突然决定不要那道数学题了,会解又如何?毫无意义。
我一边把桌上的各种教材收起来扔进背后的柜子,一边听着他停顿糟糕的讲述,但我完全没想到,他走下讲台竟是想用肢体语言来诠释。
他说,他们去一个关系很好但前途不怎么好的朋友家里,在他朋友家那个很不像样的客厅兼厨房的房子里吃晚饭,。他的朋友已经有了三个孩子,在他们吃饭的另一头玩耍。那天很不巧突然下起了大雨,他朋友的房子漏雨,很严重。我压根没想明白那是个怎样的房子,什么做的房子,因为他没说。然后,喝醉酒的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模仿起了他朋友的孩子,模仿她们在那所房子里挡雨的样子。他把双手交叉着挡在头顶,双腿微屈,边艰难地跳着边模仿孩子的声音喊着“哎呀、哎呀……”他滑稽可笑的样子不亚于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喝醉酒的人。我们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只是看着他,就像那时他看着那几个在屋子里淋雨的孩子。
他比我们班的任何一个男生都要高,他也是我们班所有男老师中气质和衣品最好的一个,虽然我不喜欢他,但也不得不承认,他穿衬衫很帅,尤其是有时候打开前两颗扣子,但他的脸不帅,瘦削而棱角分明,至少我不喜欢。不过这并不影响班里有女生迷恋他。
但我最不喜欢他的地方,还是因为他讲课。他给我们上历史课,我极其喜欢历史课,然而他把这门课程讲得极其无趣,尤其在与高一那个能够侃侃而谈而又风趣幽默的历史老师相比之后。他上课与读教材毫无二致,我甚至惊讶于他是经过了多少年的重复,能不看书一字不差的把一课程的课文说完。他作为一个历史老师,我几乎没听他发表过什么个人观点。并且他讲课从来不看我们任何一个人的脸或眼睛,要么是地面,我们背后的一大排书柜,或者窗外和避无可避的黑板。这一点,刚开始令我很惊讶,我上那么多年的学,头一次遇到不敢直视学生的老师。所以上课有问题手得举得老高,免得他注意不到,如果遇到回答不了的问题,他会置若罔闻,让你坐下,然后从中断的那里接着讲,仿佛什么也没发生,我无言以对。
有一次他在讲台上望着窗外对我们说,如果不是热爱而是别无选择,那你别去当老师。班里响起此起彼伏的“为什么、为什么……”“不为什么,我只是随口说说罢了。”伴随着这句话的是他毫无生趣的表情。我很早就看出他并不热衷于这份职业,讨厌不知道说不说得上,但热爱是绝没有的。他在我们面前从不摆老师的架子,他从不热心于收改作业,谁的分数好坏他也不大在意,论起职业素养来,他可真是不比我们那短小精悍的地理老师。听说他俩还是关系很好的朋友,有一次地理老师评职称失误了,他还在班里为他叹息了一番,因为地理老师的认真,连他都叹服,并且他也觉得,地理老师比他们办公室的所有老师都勤奋、一丝不苟,他热爱这份职业,兢兢业业,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绩,还常在办公室里为我们而伤神。对此,我只能老实的说,是的,他关注并且认识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六十分以下的幸运儿们。
不过令他叹息最主要原因,也许是另一个,因为在这次仅仅评上的两个老师中,他是其中之一,而且另一个老师比他大二十岁左右。我真不知道这东西怎么评的,但我还是丝毫感觉不到他为此感到快乐,也许他心里会有一种空虚的圆满感,那感觉,就像我们报名前花两个下午抄完了暑假作业,并且还被老师用她那神圣的红笔打上一个大大“优”一样。
我猜想,在他读书的那些年里,他一定是个很腼腆的男孩子,可那又怎样,再腼腆的男孩,也终究要长成男人,去面对及承担他不想或不愿接受的一切。
我没太在意,他含糊不清的话里,后来具体怎么了,大概雨停了,他们离开了。他还夹在那条过道里,像平时讲课那样摊开手指修长的右手,直指窗外的茫茫夜色。他说:“这是我的朋友啊,真正的朋友。”
醉态让我辨不清那是否含有哭腔,只记得当时脑海中的画面:在盛开着蓝紫色婆婆纳的马路旁,他掏出烟盒,一根接着一根,直到月色烧尽那所漏雨的破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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