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医疗事故吗?今天约了人要去吵架的,没想到还没开始就败下阵来,事情是这样的。
去年在一家美容院办理了小臂脱毛,包终生,今年搬迁到了新店,上个月去脱毛,发现工作人员操作的方法和交待的事宜跟以往有所不同,不过也没在意。
回到家后两个小臂竟然辣辣的泛着红,问了说是正常反应,用冰敷就好了,于是按照交待的去做。
第二天两个手臂都出现了一块一块黑印还是红红的有点火辣辣,于是问工作人员。
我对这倒也没有非常在意,但是过了5天后跟同学聚会,看到我的手变黑位置的皮肤变得皱皱巴巴开始脱皮,于是我才开始重视。我对皮肤只是本来有一定的了解,这现象明明是皮肤灼伤了,于是强硬且表明态度地去问工作人员,竟然得到这样的解释。
后来一直出差没空,再后来就是一个半月后的今天去店里要个说法,约了两个店里VIP的朋友壮胆,但她俩在做护理的时候,我单独去要说法,院长亲自接待,得到的答复是过两三个月会慢慢消失,就没有下文了。
回到房间,两个朋友问我后续,我说给的说法是等两三个月自己恢复,她俩生气了责怪我太好脾气,得让美容院拿出机器的检验合格证、操作人员的资质等等,叫嚷着等他们护理好再去找院长要说法。等她们出来,院长已经下班了,于是不了了之,只能等着看恢复情况,如果不能恢复一定得讨要说法。
夏季穿短衣短裤,露胳膊露腿,爱美之心去脱毛,但一定要找对有资质的、可信的、专业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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